文遺城規委員會重視迴避機制

【本報訊】行政會完成討論設立城規委員會、文化遺產委員會的行政法規草案,2個委員會都設有迴避機制。

行政會發言人梁慶庭在記者會上指出,委員會成員若在任期內連續兩次沒遵守行政程序法典規定,沒有把利害關係通知委員會,會喪失委員資格,政府希望藉此強調迴避制度的重要。

傳媒關注委員會否主動申報利益迴避,梁慶庭表示,2個委員會的行政法規都有條文強調迴避,顯示政府注意到有需要完善這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