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文化局舉行文遺法公眾的講解會,近40人參加。有與會者問及不動產的評定,文化局文化財產廳廳長張鵲橋解釋,評定時會公開諮詢公眾,將收集到資料整理後交由文化遺產委員會討論,最後由政府決定是否將之列為文化遺產。
亦有與會者關注如何規範文化遺產附近的廣告招牌,張鵲橋解釋,局方會提出約束性意見,並與管理廣告招牌的民政總署緊密溝通,目前已對部分街區定出安裝指引。
文遺法3月起生效,文化局長吳衛鳴被問及新的文物清單何時公布,他稱需要普查分析,今年會開始工作,希望年底前完成基本普查。
被問到公布新文物清單前會否有空白期,令有需要保護的文物因未能及時加入清單被破壞,吳衛鳴表示,有需要或有條件文物會先保護,之後陸續加入清單內,文化遺產委員會成立後會盡快討論訂定文物清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