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局巡查湖畔經屋未見違規個案

【本報訊】房屋局人員巡查湖畔大廈經濟房屋約200個單位居住狀況,未發現將單位作非居住或非自住用。

房屋局表示一直監管公共房屋等用途,人員經常巡查,去年巡查了共913個社屋及經屋單位。為確保公共房屋資源合理利用,房屋局會繼續巡查公屋,加強監管。

房屋局呼籲知情者舉報違規情況,局方稱,必定跟進,處罰違規者。

經屋法規定,經屋單位僅供預約買受人或所有人及其家團自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