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中山:為籌款承諾提供租界

終身為革命奔走的孫中山,其“曲折借錢”經歷多遭後世詬病。

每次密謀起義,都要先籌足款項,用以購買、偷運軍火,雇傭敢死隊員,撫恤烈士家屬。

但對孑然一身的孫中山而言,錢從哪來?這是個問題。

“革命股份公司”

孫中山一生都在為革命奮鬥,同時也在為錢發愁。

1895年前後,孫中山於廣州、檀香山、香港等地先後成立興中會。興中會會員,入會時每人交底銀5元,另有義捐,以助經費。

香港興中會宣言第8條還作了號召會員買“革命股票”的規定,“特設銀會以集巨資,用濟公家之急,兼為股友生財捷徑……”,具體做法是,每股收銀10元,認一股至萬股隨便,收銀後發給入股者一張“銀會股票”,革命成功後,每股可收回本利百元。

1911年,同盟會在美洲發行了冠有“中華民國”名義的“金幣券”,面額分別為美金10、100、1000元,照券面金額的半價推出,並承諾於中華民國成立時,該券可以作為正式的國家貨幣使用。

同時還明確規定,凡捐助軍餉者,均可獲得“優先國民”的待遇。捐款5元以上者,加倍發給中華民國金幣票;捐千元以上者,革命成功後,享有經營“一切實業優先權利”。這次債券推銷業績不錯,在美洲獲得8萬元港幣。總計發行債券的全部收入約計10.64萬元港幣。

為革命,華僑不惜破產

買革命債券的多是海外華僑,義捐者也多是海外華僑。孫中山經常去美國、加拿大、日本、南洋各國的華僑聚集區舉行演講,演講過後,聽眾受其愛國精神感召,便把身上的鈔票掏出來捐獻。

很多華僑為了革命可以說是傾家蕩產。1895年,為支持廣州起義,檀香山華僑鄧松盛變賣其商店和農場;孫中山的哥哥孫眉賤賣其牛牲,捐助4612美元;南洋商入陳楚楠因為歷年為革命事業耗盡與其兄合股的合春號公款,導致兄弟分產,官司打上法庭。雖然說華僑是為了革命而捐款,其實也有投資的意思,比如1908年,孫中山勸說吉隆玻大僑商陸佑捐款,並許諾;如果陸能捐助革命,軍政府“當酬以去南全省之曠權專利十年”。

中國同盟會籌集和收到的各種款項中,華僑的錢所占比例高達79%。其實當時國內的大商人都很有錢,據統計,武漢商會僅在1911年10月13日一次就向義軍捐款500萬兩……

為籌款承諾供租界

為了革命的資本和武器;孫中山有時候也會與友邦承諾一些不具革命性的條款。

據中山大學袁偉時教授研究,約摸在1900年6月初,孫中山會晤了法國公使朱爾斯‧哈爾蒙德,希望得到法國軍火裝備和法國軍事參謀的幫助。按照哈爾蒙德的報告,作為交換條件,孫中山提出在華南境內給法國人大面積的租界。

1902年12月底或1903年1月,孫中山抵達河內,與法國總督的秘書會談,“孫博士答應,在華南建立起聯邦共和國以後,它將轉向法國要求幫助,為了取得法國的支持,並將給以大面積的租界。”

1910年3月,孫文與美國人荷默‧利和布思會談,“孫博士任命布思為同盟會的‘駐國外的唯一財務代表’,並且授他以處理貸款、收款和購買所有陸海軍裝備的代理入的全權。布思負責掌握鐵路建設的借款,割讓滿洲礦藏租借地給美國支持者。

1911年武昌起義後,孫文轉道倫敦,尋求英國政府的幫助。孫博士答應在英國政府的建議下活動……他答應給英國和美國享有超過所有其他國家的優惠待遇。他將把中國的海軍置於服從他個人命令的英國軍官指揮之下。由於英國政府寄希望于袁世凱,沒有理睬這些建議。

(胡尧兵/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