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隆新街周邊建築修復需要三方配合

【本報訊】終審法院裁定,青洲坊公屋第一及第二地段建造工程,投標得分第3的聯營公司有權就工程批給結果提出司法上訴。

案中得分第3的聯營公司指出,行政當局的招標方案違反鋼筋混凝土結構規章有關裂縫不得超過0.2毫米規定,排名第1和第2的標書存在不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