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4月25日電】華潤集團董事長宋林被調查了。儘管“老虎”被抓已屢見不鮮,但坐擁萬億人民幣總資產的央企“一把手”被兩次實名舉報,依舊是個新聞。
據不完全統計,剛剛過去的一周內,至少有6例企業負責人被調查、逮捕或定罪。其中,有5例國企高管落馬案,均在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公佈。
2014年開局以來,國企落馬老總已有十余人,國企特別是央企已被稱為“反腐主戰場”。
“中國央企官員權力過於集中,發生腐敗是必然的。”中國企業研究院首席研究員李錦告訴中新社記者,滋生腐敗的溫床,是這種來自企業“一把手”的拍板制度。
實名舉報宋林的,是來自中國官媒的一名記者,舉報內容中涉及包養情婦,而“重頭戲”則是宋林等華潤高管在收購山西金業資產的百億並購案中故意放水,致使數十億元人民幣國資流失,舉報稱宋林等已構成瀆職,並有巨額貪腐之嫌。
在國家行政學院政治學教研部副主任孫曉莉看來,無論在企業裡還是政府機關內,權利主體在自律和他律上受到的制約不夠,就容易發生腐敗行為。
“在央企裡,抓腐敗就像摘葡萄,一摘一大串。”李錦認為,企業老總權利集中的同時,國有企業在市場資源中的集中壟斷也是造成集體腐敗的原因。此前的中石油人事地震,到中國移動多人被調查,都不乏窩案。
面對接連發生的腐敗案,作為中央企業監管機構的國務院國資委並非“不作為”。
2014年4月1日,國資委出臺《關於貫徹落實〈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13—2017年工作規劃〉實施辦法》,強調發展“陽光央企”,堅決懲治腐敗。
同月17日,國務院國資委紀委書記強衛東公開表示,將開展向央企派駐紀檢機構的試點,央企紀委書記從5月1日起要專職“反腐”,不能分管其他業務。
“紀委對人、監察對事、審計對財,只有加強三者在流程中的監督才能更好的杜絕腐敗。”國家行政學院教授張春曉表示,目前中國的監督體系大都是末端,而腐敗的開始大都萌發在過程中,國有企業應該構建一種閉環監督體系,讓腐敗遏制在萌芽裡,減少國有資產的流失。
自宋林案發生後,華潤系股票集體大幅下挫,其中,華潤旗下的5家香港上市公司市值累計共蒸發290億港元(約228億元人民幣)。儘管該局面在原招商局集團董事長傅育甯23日宣佈接任華潤董事長之後有所改善,但企業形象和部分經濟損失已難以挽回。
值得注意的是,自去年原國家能源局局長劉鐵男被某記者實名舉報,再到宋林被同一記者兩次舉報,媒體似乎成了社會監督反腐的主力軍。
“反腐不能光靠實名舉報,監管機構都去哪了?”國資研究中心研究部部長許保利坦言,如果將國資委對央企的任免權和監督權分立,將更利於監管。此外,他表示,建立董事會制度,從市場選聘職業經理人,可以讓市場發揮更好的監督作用,防止腐敗發生。
對此,孫曉莉認為,反腐是保證政治經濟社會生活良性運行的機制。她強調新聞媒體與國家監管部門合力制腐,“我們不能要求紀檢工作者都具有天生的腐敗免疫力,而且從發達國家的發展歷程來看,媒體在反腐過程中也一直發揮著重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