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局在置安居計劃諮詢過程中不應操之過急

爲期60日的“澳門本地居民置業安居計劃”公諮詢工作已展開,雖然該計畫還處於“試水”階段,並沒有真實的定義及計畫方案,但是社會各界對該計畫也有不同的反映,畢竟居民的居住問題一直是社會最為關注的問題,也是政府當局施政的頭號工作,房屋問題關乎到社會民生及社會和諧持續發展的問題。政府近年來所推出的“萬九公屋”政策,還處於水深火熱的階段,公共房屋仍是供不求的狀態,是次政府當局再以試水溫的形式,特別是土地稀少的本澳而言,“後萬公屋”與現萬九公屋的土地供給存在一定問題,若推出“置安居計劃”,無疑給予社會各界產生一種錯覺或質疑。或許當局也考量到未來政府當局將來到橫琴借地或租地的計畫,以及將來的幾幅新填海地,給予“置安居計劃”提供一定的土地資源。

據瞭解是次政府當局所推出的“澳門本地居民置業安居計劃”是一項嶄新措施,政府初步將“置安居”定位爲經屋與私樓間的補充措施,主要面向中上收入居民,以形成社屋、經屋、置安居及私樓的四層架構,各自面對不同群體,量力而選。諮詢文本未設具體的方案建議,將就計劃要否推行,受惠對象、准入、銷售條件及限制等諮詢公意見,再由政府作綜合考慮。正如當局所言,是次所諮詢的計畫,並沒有設具體的方案建議,也是歷來較為明智的一次諮詢,或許可以講是一次試水溫的諮詢。原因很簡單,本澳房屋政策的問題一直是社會最為關注的問題,居民安居樂業或居者有其屋,與居民實質的需求還存在很大的差距,特別是在至時至今的澳門而言,房價高企不落,雖然今年初以來的私人或商品房屋所落穩定,但是仍然處於高企不落的狀態,政府所推出的公共房屋或經濟房屋的數量仍是供不應求,遠遠達不到社會的需求,而且申請條件也有所提升,並非所有居民都有條件可以申請,對於所謂的中產階層居民而言,社會都有共識,現時最大的問題就是這一階層的居民,他們總處於兩頭難的狀態。筆者也相信政府當局是次推出的“置安居計劃”,其中的目的就是針對中上收入居民,此出發點及目標是好的,但是,詳細考量其中的問題,與整個房屋政策相比較及土地供應去思考,對於該項計畫能否實施或執行得到,不得不令社會產生質疑,有贊成者認為它有助居民置業,反對者則擔心計劃勢必影響經濟房屋供應,也有有居民支持計劃,但同時希望實行“先租後買”助上樓,亦有反對者指“置安居”分薄公屋資源且覆蓋面細,對計劃信心不大。

最近由“澳人澳地”衍生的“澳門本地居民置業安居計劃”踏入諮詢期,社會對其定位、對象、准入、准出等方面意見紛陳,顯示了整項計劃與現時房屋政策的諸多矛盾,住屋長效機制舉步維艱,單一項置安居實難解房屋困局。諮詢文本採全開放式,比較實在的是將“置安居”定位為經屋與私樓間的補充措施,主要面向中上收入居民,以形成社屋、經屋、置安居及私樓的四層架構,各有針對群體。政府又明確表態,現時私樓、公屋比例約八二比,將不會為四類房屋硬設比例,但因對象問題,置安居必少於經屋。置安居與房策及現況矛盾不少。首先是定位及對象問題,現時經屋每呎約為兩千元,私樓則約八千至九千元水準,部分更過萬,可見經屋與私樓之間差距極大。大部分申請居民因供應不足尚未能買到經屋、訴求甚大之際,插一項小量的“補充性”措施,試圖以小量供應回應大量訴求且焦點又不全對,結果可想而知。再者,現時兩人或以上經屋申請家團收入上限達五萬九千元,按政府說法已覆蓋八成居民,但在當局眼中這些都被視為中下收入人士,一個社會八成人處於中下收入難言正常。另一群兩成不到的中上或高收入人士,尚且買不起私樓,逼著要與弱勢、中下收入者爭奪公共資源,情何以堪!正好反映出私樓的瘋狂狀態及房策不公,又說明澳門高速的經濟發展何等荒謬!故社會應集中討論,如何打破因種種原因長期形成的不合理政策及現實,正本清源,讓房策重回正軌,而非純“單件”討論置安居,否則怎也不能公平、正義地處理公共資源。

特區政府連續兩年施政都強調住屋長效機制,惜房策一直被批評為三無政策,即無規劃、無目標、無比例。是次諮詢仍走不出此框框,未重視一般居民最看重的數量與比例問題,相信社會難接受。政府長期不肯為各類房屋尤其公屋訂比例及供應量,主因對土地無把握。這在過去一段時間是事實或事實的一部分,但觀乎近來公佈的數字,情況似好轉中。撇除第一輪“萬九後”的五千三百個單位,以及存在變數的廿八幅閒置土地、偉龍馬路和尚未曝光的土地外,現在政府坐擁四千四百個單位、北一千個單位、粵澳新通道千四個單位,即有近七千單位儲備。加上新城填海的四萬三千或三萬三千個單位,若以其一半作公屋計算,政府未來五年都至少有二萬八千或二萬三千個公屋單位在手,實具備一定條件去訂一個五年左右的小規劃,擬定每年公屋供應的基本盤。如每年供應三千或四千公屋,後逐步向長效機制靠攏,而非像現時般,鋪鋪清打遊擊兼無路捉,不但居民無所適從,看不到前景造成恐慌性需求。就算發展商藉訊息不透明、不確定而搵快錢,長遠卻因此而增加投資風險,長期與政府、社會對賭、鬥快,與健康發展背道而馳,矯枉過正。

對於政府將“澳人澳地”更名為“澳門本地居民置業安居計劃”,有建制派的坊會則認為,當局設想的“置安居”面向中產階層,但“澳人澳地”實際是指澳人土地資源運用問題,應包含所有階層居民,兩者不能混為一談。建議制訂串連經屋、社屋及舊區重建三方面的整體計劃,充分發揮“澳人澳地”資源,才能讓澳門人特別是中下層居民安居樂業。政府去年委託澳大及理工研究“澳人澳地”,在此基礎上推出為中產人士度身訂造的“置安居”。然而,該計劃一旦實施,將會與公共房屋爭奪土地資源,形成兩者分配比例矛盾。“置安居”與二手私人樓宇價格接近,亦可能無意中推高樓價,造成房屋市場混亂。現時澳門經濟發展向好,但民怨越來越多,主因是多年來房價持續高漲,遠超居民實際購買能力。要讓澳門人人都安居樂業,特別是解決中下層居民住屋及年輕人首次置業問題,當局除要作長遠考慮如遏抑樓價,也要有急切方案緩解居民所需。“澳人澳地”關鍵是要挖掘澳人現有及未來的土地資源,透過構思整體計劃,涵蓋經屋、社屋及舊區重建三方面,便可全面考量中下層居民的安居問題。一方面,當局要妥善分配土地資源,興建充足的經屋及社屋,並與私樓維持一定比例。另一方面,利用舊區重建釋放舊樓土地,適當向高空發展,將剩餘單位作經、社屋用途,此舉不但可增加房屋供應,紓緩社會需求,更是解決土地資源的根本出路。經屋和社屋本身就是中、下階層人士置業的最佳選擇,政府不必刻意將其分層次,反而最重要是做好建築質量把關和配套,使居民放心居住。目前不少老弱婦孺住在舊樓中,他們縱然害怕發生意外也無力遷出,因此強烈期望當局重建舊區。若將相關項目融入“澳人澳地”整體計劃中,便能讓中下層居民可置業,又讓舊樓住客獲安心居所,一舉兩得。

有民主派別人士指出,政府並沒有制定置安居計劃的總量,也沒有定出推行的時間表,令諮詢變得無意義。又指出,面對公屋需求殷切,希望政府優先將目前土地資源用於興建公屋,先回應社會對公屋的訴求,置安居計劃應在新城填海土地內推行,以免爭奪資源。 另有社會人士指,政府經常指置安居計劃會與公屋爭奪土地資源,猶如在恐嚇市民,希望政府能做好土地資源分配,建議在私人發展項目中,要求發展商以成本價向提供部份單位作為置安居計劃,減低置安居計劃與公屋土地資源的爭奪。另有意見希望,擴大受惠對象至經屋成員名單內人士或已購經屋人士,只要交回經屋則可置換置安居,令公屋資源得到循環再用。 有市民則認為“安居”比“置業”重要,希望同時實施“先租後買”制度,減輕居民上樓負擔,亦有人持反對態度,批評計劃本末倒置,認為經屋收入上下限已覆蓋 八成居民,針對中上收入人士的“置安居”覆蓋率低,且會分薄公屋土地儲備,浪費資源,倒不如調高經屋收入上限,讓更多居民有機會受惠於現有的公屋政策。更甚至有立法議員批評諮詢文本沒有提及土地資源中的公屋比例,有誤導之嫌,認為暫不宜在澳門舊區實施“置安居”,現有公屋單位儲備應全部 興建傳統公屋,且經屋要重回輪候制度,“澳人澳地”應在整個填海新城區內推行,建議多種“澳人澳地”模式,如先租後買、長者屋村、新婚居 所、首次置業居所等,“置安居”屬首次置業,僅為其中之一。

有地產界別人士指出,現時澳門樓價太高,九百呎的兩房一廳樓價一千萬元,三房一廳更高達一千五百萬元。收入近六萬元的夫婦要購買兩房一廳單位,亦未必可負擔首期和供款,所以政府推出“置安居”計劃對扶助夾心階層有很大幫助。至於申請人,政府宜將首置、過去五年未有物業及卅五歲以上的單身人士分三條隊伍分開排序,此舉可避免經屋重新申請時,核心家團以外其他申請人基本等同陪跑。 政府初期提供的單位數量未必很多,但將來可利用新城填海土地及陸續收回的二十多幅閒置土地,完成法律手續後將可建設政府房屋。他建議“置安居”計劃的房屋面積應較經屋大,但較私樓面積略細,建築質量必定要提高。“置安居”售價可設定為私樓市場價格的五成,但要設定約五年禁售期;倘以成本價發售,相信會供不應求,需視乎政府擁有多少土地。樓價高企,主要由於供求問題,供應少、批則慢,導致樓價飛升。政府應推出“置安居”協助居民置業,但不能成為業主將來的圖利工具。“萬九”公屋落成後,很多居民購買了經屋卻遲遲未入住,令社會質疑住戶的實際用途。“置安居”計劃設禁售期作用不大,建議該批物業將來轉售祇可售予政府,杜絕圖利情況。至於定價,則要視乎轉售條件。若將來必須重新售予政府,定價較成本價略高便可,毋需貼近市場價。申請居民收入必須要設限制,月薪上限不可高於兩萬元,因措施是扶助能力有限的居民。

有議員則認為,“澳人澳地”的方向應是未來運用土地的長期政策,收回的閒置土地及新城填海都應遵照澳人澳地的理念及原則。但政府現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