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欄上週五、六一連兩日評析,現在形成民怨頗重的一個因素,是在於樓價貴,居民上樓難;而特區政府雖然有心解決這個問題,卻遇到土地匱缺的制肘,正在千方百計地挖掘土地資源,以供興建公屋和市場樓宇,甚至不惜要向中央申請租賃橫琴的十平方公里土地。因此,在此情況下,倘若可容納十二萬人口的新城填海區能夠及早完成,就可在較大程度上,紓解居民對「上樓難」的怨懟情緒。但是,有關行政業務部門,卻是以單純業務觀點,按部就班甚至是得過且過的態度來應對相關工作,而沒有將之提升到襄助特首崔世安及特區政府紓解民怨,穩定民心的高度。而由於承建商「跳草裙舞」,而致新城填海區A區填海工程受阻,澳門特區政府舒緩居民因「上樓難」而積累的民怨的工作,也隨之而受阻,間接影響「一國兩制,澳人治澳」的形象,也不利於維護澳門特區政府的管治威信。因此,其上級單位應當算「政治帳」,督促其克服困難,盡快恢復正常工程進度。
立法會議員的質詢。及本欄的評析,引起了各相關方面注意。特區政府建設發展辦公室昨日就發出新聞稿指出,對於新城A區填海工程出現延誤,建設發展辦公室堅持按照招標方案與承攬規則的規定,根據合同有關條款以及相關法律規定,要求承建單位就填海工程整體推進進程提出工程全面的安排調整,以確保填海工程在保證工程質量、確保施工及周邊設施安全和保證合同竣工期以及按照合同價金的前提下,盡力完成未開展的工作。目前承建單位已增加設備及材料等資源的投放,並計劃實施全天候二十四小時施工進趕進度,承諾按合同竣工期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四日完成工程。
倘若承建商能夠兌現承諾,在明年十一月十四日完成新城填海區A區的填海工程,就將既能滿足到進行港珠澳大橋珠澳口岸人工島澳門口岸設施建設及設備安裝工程,以利於港珠澳大橋二零一六年按期通車的需要,也能較好地協助行政長官崔世安和特區政府紓解「上樓難」民怨,在「居住正義」方面實現中央「維持澳門特區長期繁榮穩定」的方略。
這兩個問題,都關係到澳門特區的形象和政府的管治威信。前者主要是對外,當然也有對內的功能,有利於澳門特區的經濟發展,有利於將澳門建設成為「世界旅遊休閑中心」,借道香港國際機場,將更多的世界各地遊客,尤其是澳門國際機場未能開闢航線航點的國家和地區的海外遊客,吸引到澳門來旅遊。
後者,則是關係到澳門特區得以保持長期繁榮穩定、建設和諧社會的問題。從最近的兩次大型群體活動中可以得知,澳門特區的發展的主要矛盾之一,是經濟發展成績亮麗與相當部份居民分享不到「發展紅利」的矛盾。其中又在這個矛盾的下面,衍生幾個次要矛盾,包括博彩業發展迅速與中小企業因此而受到排擠的矛盾,居民收入增長緩慢與通脹劇烈的矛盾等。
在組成通脹增長的幾個主要因素中,增長最激烈的是樓價。據一份資料顯示,回歸十五年來,居民的收入增長了一點五倍,但樓價卻是增長了十倍以上,簡直是「龜兔賽跑」。因而有人慨嘆,當時四、五千元月薪,並因失業率高而不能保證家庭所有勞動力都可以就業,但尚可以省吃儉用,購買到品質不高,卻是可令家人安居的樓宇;現在雖然家庭成員充分就業,而且薪金也有所增加,家庭整體收入有不錯的增加,但卻因樓價如火箭般飆升,而只能是望樓興嘆。年青人們既然買不起樓,就轉為買車,致使汽車數量增多,再加上輕軌工程滯後,未能及時提供服務以疏導交通,又形成一個新的施政黑點--交通堵塞問題。
這就難怪,平時只是在網絡上「罵娘」,卻沒有踴躍參與社會政治活動的青年人、中產階級白領,以至是在學大學生,今次在高官「自肥」條款的刺激下,為了發洩自己對「上樓難」等苦況的不滿,而現身參與了兩場大型體群活動。
實現「居住正義」,這正是特首崔世安和特區政府最感頭痛,最急待解決的大難題。政府並非沒有想辦法,也並非不作為,先後推出了「萬九公屋」和「後萬九計劃」,最近又推出「置安居計劃」諮詢,後者儘管被批評為擠佔公屋土地資源,但畢竟是有想辦法,即使是「歪點子」,但做成「擠占公屋土地資源」的原因,是土地資源匱缺。因此,特區政府為實現「居住正義」所面對的最大困難,就是沒有土地。土地資源!為了它,特區政府想了許多辦法,包括向申請租賃橫琴土地,哪怕珠海方面提出極為苛刻的交換條件,還有向中央要求水域使用權等。
但意想不到的是,一方面,特區政府在高喊「冇地建公屋」,另一方面,特區政府管理的國有土地,卻被人霸佔。實際上,特區政府近年雷厲風行地打擊霸地行為,透過跨部門清遷土地行動,成功地收回五十五幅被非法佔用的特區土地,土地面積合共二十三萬多平方米,亦即相當於新城填海區A區面積的六分之一;倘比照《新城填海區總體規劃草案諮詢文本》對A區人口規劃的安排,約可興建容納一萬人的住房,亦即約三千間公屋,也就是「後萬九計劃」的用地一半。然而,在政府三令五申下,仍有人挑戰法律。鄰近九澳高頂馬路、位於石礦場東南側的一幅特區土地在政府收回後,被人重新非法佔用,且未見收歛跡象。
這就衍生出幾個問題:其一、是否可以特事特辦,在將收回的國有土地清理好之後,倘其面積足夠用來興建公屋,就立即將之投入公屋規劃建設,壓縮惡勢力再次霸地的空間。實際上,這幅被重新霸佔的土地靠近石排灣公屋社區,因而可以將之納入石排灣公屋社區用地,或是自立為另一公屋群,在集聚之後,自成一個大型社區,加上各種民政設施,就可以讀書、購物、醫療等日常生活,不出區,方便市民。更重要的是,體現特區政府「以民為本」的施政理念。
其二、必須嚴格依法治澳、依法施政、依法行政。對於霸佔土地者,依法嚴懲。因為這已不單止是挑戰特區政府的管治權威,而且更是侵佔國家財產——根據《澳門基本法》第七條規定,特區公有土地屬於國家所有。特區政府倘若無法制止重新霸佔公地的行為,豈非成為任由惡勢力欺淩的「軟腳蟹」?因此,必須依照相關法律,嚴格執行,甚至連同此前收地時惡勢力向官員扔雞蛋等妨礙公務的行為,新帳舊債一併計算。
其三、司法機關也應履行其職責。運輸土地工務局宣稱,已就惡勢力重新霸佔公地的行為向檢察院提出檢舉。既然如此,檢察院就宜依照相關法律,履行法制法治責任。而且在偵查過程中,即使是必須遵循「司法保密」和「偵查不公開」原則,也宜在不涉及具體案情的情況下宣佈已經偵辦該案,以收阻嚇之效,及踐行《澳門基本法》規範的司法機關與行政機關互相配合、互相制衡的政制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