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悠
剛剛過去的五月,本澳發生了不少事情。其中最為引人關注和思考的當屬“五•二五”萬人遊行反“離補”、“五•二七”五千人圍堵立會求“撤法”。特區政府雖然從善如流,先是“刹停”,其後“撤案”。所謂民主人士宣稱只是取得小勝,未來還需繼續努力。而也有較多意見認為,從制度本身來看,有其建立的必要,關鍵在於當中某些敏感條款,以及制度建立的時機不合適。拋開“高官離補”制度本身不談,今次事件中很明顯是年輕人參與最多。一時之間,又有無數的聲音大加讚揚,認為從青年人的參與上看到了澳門的希望,是澳門公民社會覺醒的重要表現。然而,就在萬人遊行當日,“澳門青年政治參與調查研究二○一四”發佈的資料卻又有不同,調查主辦方提出“你知道立法會主席是誰、立法會全體議員有多少人嗎?……”等六條時事知識問題,約四成六受訪青年全部答錯,反映青年的時事政治知識水準偏低。調查亦發現五成青年的參政程度為中等水準,不足一成受訪者經常或有時在大媒介上發表意見,兩成七經常或有時會利用各類平臺轉載、回應、分享社會議題。而且去年為社團成員的青年比率較前年少,但參加社團活動的青年則上升十個百分點至四成二,研究單位認為數據反映社團活動對青年仍有一定的吸引力。同時,只有約四成青年表示,曾在正規教育中接受有關社會、政府、公民等內容課程。研究建議政府利用社交網站建立統一資訊平臺,以加強與青年溝通互動,減低青年對政府的無力感。
雖然萬人遊行,青年參與甚眾,而調查研究則指青年政治參與程度低,兩者之間存在矛盾。但調查也認為,社團活動對青年具有吸引力,又可以說是相輔相成。那麼,問題就在於青年人參與社會活動的主觀原因是什麼,亦即公民意識的問題。而公民意識的培養又離不開公民教育。
本澳教育界人士表示,當局對教師課時有要求,以中學為例,每週授課十六至十八節,對於擔課節數不足的科目,需找其他科老師兼任。加上高等院校不開設公民教育師範專業,公民科成為沒有“專科專教”的科目之一。“公民教師唔易搵”,長期都由中文、歷史等科目的教師兼任,師資“先天不足”,當下惟有積極“後天補救”。而對公民教育改革,教育界人士也認為需要分階段,改革要配合課程框架和基本學力,將靜態的課堂講學加入動態方式,更需要滲透更多的社會議題,結合時事熱點闡述課程內容。考核也有改革思路,現時公民科重視課堂表現和參與,未來一、兩年內會加入類似鄰埠通識科的考試,考學生的邏輯、推理、分析能力。
公民教育要實現三隊關係的統一
公民教育分為廣義和狹義。廣義是指在現代社會裡,培育人們有效地參與國家和社會公共生活、培養明達公民的各種教育手段的綜合體;狹義是指在養成參與國家或社會公共生活一分子必要知識的公民學科。根據公民教育所涉及的深度和廣度,把公民教育理解為三個方面:“有關公民的教育”:強調對國家歷史、政體結構和政治生活過程的理;“通過公民的教育”:通過積極參與學校和社會的活動來獲得公民教育;“為了公民的教育”:在知識與理解、技能與態度、價值與性向等各個方面培養學生,使學生在未來的成人生活中能夠真正行使公民的職責。
基於對公民教育的認知和理解,研究學者進一步指出,公民教育的內涵是通過公民意識的培育、公民知識的教育、公民行為及能力的培養,最終實現個體公民素質的健全發展及社會公民整體素質的全面提升。據此分析,公民教育應包括權利和義務、知識與實踐及個體與社會三對關係的和諧統一。
首先,權利與義務的統一,公民意識是指公民個人對自己在國家中地位的理性的自我認知,以公民在國家政治生活和社會生活中的主體地位為思想來源,意識到自己與他人、社會、國家的關係及在這些關係中享有的權利和義務,其核心是權責意識,其中“權”指公民的權利,“責”指公民的義務。權利與義務是不可分割的,沒有無義務的權利,也沒有無權利的義務。
公民權利和義務的統一是公民社會的本質要求。要培養出健全自律的公民,就必須確立公民的權利與義務有機統一的理念。公民權利和義務的統一決定了只有當公民越廣泛越有保障地享有各方面的權利時,公民自覺履行對國家和社會的各項義務才能徹底實現。同樣,公民只有認真履行了其對國家的義務,國家才能更好地保障公民實現其各項權利。公民教育應該以公民的權利與義務的統一為基礎,去理解個體與國家、社會的關係和責任,實現權利教育和義務教育的平衡。
其次,知識與實踐的統一。公民知識教育是一個合格公民應該具備的基本常識教育,是公民意識、能力、行為習慣養成的知識基礎,而公民行為及能力的培養以及公民意識的形成必須依靠公民的積極參與。只有在實踐中不斷地感悟和體會,公民知識才能真正進入公民個體的內心,內化為他們的自覺行為和能力。公民對於自身權利與責任的認知和理解,也必然需要通過切身的體驗和感受。
因此,公民教育必須強調知識與實踐的統一。公民教育不僅涉及知識的學習,更重要的是引導和鼓勵個體將公民知識付諸實踐,並在實踐中不斷鍛煉提升公民能力,養成正確的公民行為。
再次,個體與社會的統一。教育的目標就是把受教育者培養成為社會需要的人才,它既關係到把受教育者培養成什麼樣的人的關鍵問題,也要求培養出來的人符合社會的需求。個人是相對於集體而言的,是歷史的、社會的人的個體,社會是人類生活的共同體,是人們相互交往的產物。公民教育的內涵體現個體對權利的追求不能完全脫離社會,相反只有在人的獨立性基礎上,實現個體與社會的統一,才有公民和公民社會的和諧發展。
公民教育要實現個體公民素質的健全發展及社會全體公民整體素質的全面提升。這一目標正是體現了公民教育最終要實現個體與社會的統一,培養公民的積極參與精神和公共責任感,公民個體不僅對自己的發展承擔責任,也要為社會的和諧發展承擔責任。
學校是公民教育的傳統陣地
一般社會中,每個人的成長階段主要在學校與家庭當中完成。學校是接受各種知識教育,品德教育的重要所在。所以,公民教育的傳統陣地也應該是學校。當前,本澳在加大力量培育公民教育師資的同時。亦應該綜合借鑒國際經驗,對未來的公民教育做好規劃。
具體而言,筆者認為,第一,公民教育應貼近學生生活實際和社會發展現實,構建完整的知識體系。應當根據現階段本地區在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等方面的變化和發展制定與之相符合的教學內容,督促教師加快知識的更新速度,真正做到相關理論知識的與時俱進。並設計出學生感興趣、樂意學的內容,根據學生身心發展特點和認知規律在不同階段的需要以及社會發展的狀況,進行籌畫安排,使教學內容由簡到易、由低到高層層遞進,使學生不是單純讀懂字面上的意思,而是真正理解公民教育相關理論知識要表達的深層含義。而且還要設置專門的公民意識教育內容,不能只是簡單地在其他課程中簡要提及,而是應當針對培養合格公民去設置專門的教育教學內容。
第二,以加強學生能力目標的貫徹和實施為目標定位。公民教育應深化學生的主體意識,要使學生意識到作為一名合格的社會公民應當享有各項權利,而不是一味地要履行好好學習的義務,要學會把享受權利與履行義務融合成一個有機整體。其次,注重把培養學生公民素質的理論知識與具體的實踐活動結合在一起,增強實際操作能力的培養和強化。應該根據學生在不同學習階段的具體狀況制定與之相統一的教學目標。
第三,多途徑提高公民教育的有效性。可以通過舉行專題討論,讓學生自己去分析在學校生活中遇到的各種社會問題,目的是使學生學會思考,對於課堂上學到的相關知識可以理解並且可以靈活使用。在學習中,使學生意識到自己作為社會公民中的一員,應當積極地參加社會建設以及有利於社會發展的各項活動。同時,教師應當在學生自身意識逐漸形成的過程中,引導學生善思考、多交流,從實際出發並與日常生活經驗相聯繫。其次,教師應當作為平等的一員與學生一起參加討論,引導學生拓展思維,擴展創新。再次,學校應當開設豐富多彩的課外活動。這樣可以使學生在親身參與中體會社會責任感,增強社會責任意識,在實踐中是實在在地體驗自己享有的權利和應當履行的義務。最後,不斷提高隱形課程潛移默化的作用。西方學者稱隱性課程涉及學校的校風、班級的班風以及教師的人格,對學生有重要的作用。在進行公民教育課程的過程中還應注意處理好師生關係、教師對教材和教學所持的態度、學校的獎懲等方面的內容,努力提高隱性課程的有效性。
網路是公民教育的新形式 新陣地
隨著現代社會民主化進程的推進,民主的形式日趨多元。資訊通訊技術的發展成為民主形式多元化發展的重要推動力。互聯網是資訊通訊技術發展的成果,而人們基於互聯網的社會交往又形成了一個全新的社會形態——網路社會。網路社會為公民實踐提供了新的場域,它既能破除傳統對公民實踐的制約,有利於公民實踐的展開,為公民教育提供了新的機遇;同時又催生了新的反民主行為,危害著民主的發展,給公民教育提出了新挑戰。
網路社會是基於互聯網(Internet)所架構的賽博空間(Cyberspace)中人們的交互作用而形成的社會形態。一方面,互聯網技術的發展和成熟為網路社會的形成提供了技術支撐;另一方面,互聯網的普及和推廣使得越來越多的個人和組織有機會接觸互聯網,為網路社會的形成提供了社會支持。現實社會中,市場經濟的確立和民主政治的完善為公民人格的養成掃除了經濟和制度障礙,然而,潛藏在人們日常行為中的傳統倫理規範卻阻礙著公民文化的形成和公民實踐的展開。網路社會以其虛擬性、平等性和開放性等特徵,為公民主體性的培育、公共性的塑造和權利的自覺表達提供了一個嶄新的平臺。
公民是個體進入公共生活後所獲得的身份,同樣,網路公民的誕生源於網路社會中線民對國家和社會公共事務的介入。我們通常把線民介入公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