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行動倡實施強積金

【本報訊】《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明日結束諮詢,澳門三十行動聯盟向社會保障基金提交意見書,三十行動副理事長張海軍認為非強制性央積金缺乏約束力,難為本澳居民提供足夠保障,無法紓緩人口老化問題,應實行強制性的中央公積金、僱員最低供款額、權益歸屬比例及調整稅務優惠,保障基層市民及防止稅收來源單一化。該社團呼籲市民把握僅餘時間,積極發表意見。

張海軍表示,據統計局資料所示,澳門老年人口將由2011年的7.3%上升至2036年的20.7%,澳門將由老齡化社會走向老齡社會,第二層中央公積金制度對解決未來本澳居民退休保障有重要影響。他說,本次諮詢以非強制性央積金為討論基礎,即使有稅務優惠吸引私企參與,仍缺乏約束力,難保證企業加入,無法達到保障居民退休生活的效果,而且過大的稅務優惠,影響政府財政收入,無法達到紓緩政府財政負擔的目的,因此必須實行強制中央公積金。

他說,諮詢文本2.3建議的供款方式對於僱主供款比率最少為僱員每月基本工資的5%,這方式難保障基層勞動力,應參考個人供款計劃以澳門幣500元為最低供款額。他認為最低供款額及以6,500元(入息中位數的一半)作為讓僱員選擇是否繳納供款的分界線,應定期視乎社會變化調整,保證勞資雙方具有彈性。張海軍指出,諮詢文本2.10提出鼓勵更多僱主加入央積金制度,提供首三年內可享有3倍所得補充稅優惠,在設立強制性央積金為前提,不具有稅務優惠作吸引的必要性。實施初期,給予商界適量優惠作緩沖亦可以接受,但3倍過多,使本來稅收來源過於單一的現況趨向偏鋒,增加依賴博彩業稅收帶來的隱憂。他建議優惠以1.5倍為上限,權益歸屬比例為:僱員供款未滿1年0%,1年或以上至未滿2年10%;2年或以上至未滿3年20%;3年或以上至未滿4年30%;4年或以上至未滿5年40%;5年或以上至未滿6年50%;6年或以上至未滿7年60%;7年或以上至未滿8年70%;8年或以上至未滿9年80%;9年或以上至未滿10年90%;10年或以上100%

張海軍呼籲居民把握僅餘諮詢時間積極發表意見,爭取應有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