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管會研延長投票時間

【本報訊】行政長官選舉管理委員會主席宋敏莉表示,選管會正研究是否須稍為延長選委選舉日投票站開放的時間。

管委會早前根據行政長官選委選舉的投票人數、填劃選票時間等因素,定出6月29日投票日的投票時間為早上9時至下午3時。

宋敏莉表示,管委會上周舉辦了兩場選舉投票程序簡介會,聽取了一些關於投票時間的意見,管委會綜合分析和討論後,為了便利選民投票和顧及居民的生活習慣,考慮稍為延長6.29當天的投票時間。宋敏莉稱,管委會不但要考慮投票時間,也要兼顧點票程序的順利進行,希望延長的時間不會太長。

她說,各界別的法人代表和合資格投票人可這兩天繼續就投票時間表達意見,管委會將綜合考慮,儘快決定是否延長投票時間,並對外公佈。

宋敏莉指出,根據《行政長官選舉法》第六十一條第一款規定,在選舉日須運作的部門和企業如其人員是投票人,應免除其行使投票權期間履行公共或私人職務,不得因此損及任何權利和福利。宋敏莉呼籲僱主履行這項義務,讓投票人於選舉日投票。

管委會稍後將發出第三號指引,規範內容包括選舉日在投票站及其運作的建築物外100公尺範圍內,禁止主動或被動透露已作的投票或投票意向,違者或須負上刑事責任;在法律規定的投票站範疇內,禁止使用電子通信設備。該指引也規範選舉當日禁止在法定範圍或情況下進行選舉宣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