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議員關翠杏要求盡快立法遏止非禮,向當局提出連串質詢。
關翠杏指出,非禮行為在澳門不少,在社交網絡不時有當事人反映被人非禮或被佔便宜,目前刑法對非禮罪仍空白,即使報警拘獲疑人,受害人亦要自聘請律師以“侮辱罪追究,受害人感到十分徬徨和無助,精神飽受困擾。
她說,法律缺失不單困擾受害人,也會帶來二次傷害,打擊受害人舉報不法行為的積極,亦令社會難知悉本澳相關問題的真實情況,間接助長非禮歪風,令更多人無辜受害。
她說,檢察院早已指出有關空白亟需填補,並贊成將非禮列為獨立刑事罪行,以便保障受害人。但有關修法工作至今未有實質進展。
關翠杏質詢當局:
一、法律改革及國際法事務局於去年底回覆社區服務諮詢委員會時曾透露,要求修法打擊非禮行為的問題涉及如何檢討性犯罪的刑事制度和修訂《刑法典》的工作,該局會進行深入研究,廣泛聽取包括法院、檢察院、律師公會和公眾意見,並會在配合特區政府整體立法計劃的基礎上落實相關工作。但當坊間對非禮罪關注日增的時候,當局實不能再以研究為名拖延立法,究竟當局交由哪一部門負責牽頭和實質性展開相關的修法工作?
二、非禮罪的立法存在迫切性,而各國、各個地區近年均趨向對非禮行為的立法和處罰方式從嚴作出處理,面對《刑法典》遲遲未能作出修訂的現實,當局有否考慮從單行刑法方向推動立法,以儘快遏止非禮歪風?
三、針對本澳目前刑法中並沒有非禮罪,即使受害人報警亦得不到應有的法律保護。當局有否考慮在現行制度下加大對受害人的協助,以減少可能對其帶來的二次傷害,並提升他們報案的積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