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明金促嚴懲重霸公地狂徒

【本報訊】立法議員陳明金指被收回的公地再被霸佔,顯示政府執法不力,政府必須加強執法,嚴懲無視法紀,一再佔用公地的狂徒,保障公眾利益,維護政府管治威信。

陳明金指出,土地資源關乎澳門可持續發展,對地狹人稠的澳門極珍貴。政府於2009年成立跨部門清遷小組,加強打擊霸地行為,有關非法佔地回收工作已取得一定成效。然而近日有消息指政府早前成功回收的一幅霸地再度遭人霸佔,事件引起社會高度關注。

被再次霸佔的公地位於路環石礦場東南側,政府於2011年收回該區多幅土地,已圍網標明為公共土地,2012年政府人員巡查時,發現該地段被人拆除圍網再被非法佔用,現場放置了大量貨櫃、機械、建材及雜物等,甚至建有棚屋。期間政府雖已向檢察院檢舉,但霸佔情況並無收斂、持續至今。在政府三令五申下,霸地者依然明目張膽的重複霸地,如此猖狂,無視法紀,不僅損害公眾利益,且損政府管治威信。

陳明金質詢政府:

1、今次事件反映出政府未能對成功收回的土地進行有效的監管。目前該幅土地如同霸地者的私人工場及貨倉,相信霸地者耗費了不少時間和功夫才放置了大量物品,若政府一早發現有重複霸佔的跡象出現時,及時果斷採取相應措施阻止霸地者的企圖,事件亦不會拖延至今。因此,政府是否檢視相應的監管機制,有何措施加強已回收土地的有效監管?

2、自發現收回的土地遭人重新佔用至今已3年,政府卻對霸地者無可奈何,令人質疑政府的執法力度不足、執行過程“龜速”,助長了霸地者的囂張氣焰。今年3月1日正式實施的新《土地法》中,霸地行為的最高罰款額由5000元大幅調升至300萬元,並可追究當事人刑責,期望能夠加大阻嚇力度。然而,如果政府不能從嚴從速展開執法工作,法律只能淪為一紙空文,亦令有心人士心存僥倖,誘發同類事件再現。為此,政府將如何提升執行力度,加快法律程序,迅速嚴懲違法者,切實有效地遏止霸地行為?

3、自開展跨部門清遷土地行動以來,政府已收回55幅被非法佔用的特區土地,土地面積共23萬多平方米。其中部分已建成或正興建公共房屋和社區設施,包括仔湖畔大廈、仔東北大馬路後萬九公屋項目等;部分則用作貫通及開闢新路網,如開通了路環賈梅士大馬路和沙梨頭海邊大馬路的新路段、湖畔大廈周邊路網,以及貫通了台山李寶椿街、白朗古將軍大馬路、台山中街等;另有部分交予民政部門用於綠化或設置休憩區。至於其他閒置土地,政府有何規劃,是否可以公佈有關內容以釋公眾疑慮?對於部分尚未有規劃的土地,政府是否考慮因地制宜,短時間內用於回應社會需要,如設為臨時停車場、臨時休憩區等,最大限度地發揮土地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