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希富
粵港澳文化合作第十五次會議上周在廣州舉行。粵港澳三地文化界代表共160多人參加會議,並簽訂《粵港澳文化交流合作發展規劃2014-2018》,規劃未來五年文化交流合作發展,實現公共文化服務一體化。據介紹,《粵港澳文化交流合作發展規劃2014-2018》,將重點加強共同培養文化藝術創作、經營、管理人才,共同推動優秀文藝作品、文博藏品巡演巡展,共同提升公共文化服務水準,共同拓展網路及無線移動終端文化服務功能,共同組織多元化社區文化交流,共同推進粵劇和其他文化遺產的傳承與發展,共同加強粵港澳文化產業合作,共同擴大三地青少年文化交流。
雖說,合作會議較多關注於政策層面的研究。但從今次所簽訂的發展規劃中,我們也能看出,在交流合作的過程中已經越來越關注于文化產業的發展。這對起步中澳門文化產業發展無疑是利好消息。如何在日益豐富繁榮的文化交流與合作中,把握產業發展機遇早已成為擺在特區政府和文化業界的重要社會課題。
文化交流的產業機遇不容忽視
概括地說,文化是人類所創造的物質的和精神的成果,它包括人類創造的器物和其他物質產品、技術和知識、規範和習慣、信仰和價值等。文化交流是指不同文化接觸時,一個群體向另一個群體或社會借取文化要素,並把它們融合進自己文化之中的過程。文化交流的模式主要有兩種:不同文化的群體的直接接觸和通過媒介將某種文化傳至另一個社會。
有交流才會有進步,這一點從粵港澳文化合作機制十餘年來所取得的豐碩成果可以十分容易辨知。而且在交流過程中,隨著相互之間的瞭解和接納,也會反過來為三地其他領域的交流與合作創造更佳的基礎,文化交流所帶來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也正在此體現出來。
其實,區域文化合作在內地也已經逐漸形成共識,2011年京津冀蒙晉五省區市在北京共同簽署了《華北五省區市文化發展戰略合作框架協議》,五省區市黨委宣傳部就推進區域文化建設達成共識:發揮首都文化中心的輻射作用,建立跨區域合作會商機制,通過區域資源整合形成區域文化發展合力,提升首都經濟圈的綜合實力和競爭力;框架協定提出了統籌區域文化佈局、推動文化企業跨區發展、加強文化人才交流等十個交流合作的探索方向。
同年,京津冀區域協作論壇在石家莊市召開。此次論壇以“讓文化引領未來”為主題,將探討的焦點定格在了區域內文化產業如何協同發展上。來自北京、天津、河北三地的專家學者紛紛建言獻策,就三地文化資源配置、關聯產業融合、啟動市場主體等方面發表各自看法。
2012年,第八屆泛珠三角區域合作與發展論壇文化合作專題磋商會在海口舉行。與會的各省區代表就如何在廣播電視、新聞出版、文博體育等領域展開合作,進行了廣泛而深入的討論,並現場簽署了6項合作意向書和合作框架協議。
從各個區域的文化合作規劃中,我們可以清晰的看到文化合作不僅是為促進文化事業發展,其中更是以文化產業發展,促進經濟社會繁榮為最終落腳點。因為,跨區域文化交流與合作必將為文化產業的發展帶來巨大機遇。筆者認為,該等機遇主要有如下表現:
第一,資源整合。區域文化產業資源是產業開發、發展的源頭和基礎,區域文化產業開發的過程就是如何將文化產業資源優勢轉化為產業發展優勢的過程。從文化產業資源到文化產業開發需要經歷兩個過程的轉化:一是從文化產業資源優勢向文化商品生產優勢的轉化;二是文化商品生產優勢向文化產業開發優勢的轉化。文化產業資源優勢向文化商品生產優勢轉化,是通過直接參與文化生產及文化產業資源資本化兩種形式實現的;文化商品生產優勢向文化產業開發優勢的轉化則必須經過規模生產、鏈條化生產和集聚生產。粵港澳三地文化資源有共同之處,更各具特色,不可謂不豐富。透過各種形式的文化交流與合作,尤其是官方層面主導的文化合作,各地文化資源有機結合,文化優勢更加體現,而且在合理綜合開發下,三地人才、資本等與文化產業發展有關的要件都可以得到更充分的作用發揮。
第二,市場共用。文化交流不僅可以讓各自文化在更廣區域內得到認同與創新發展,奠定產業化的基礎。而且這一交流過程,本身也是在擴大各自文化的影響力,增強區域內文化的認知與認同,從而為文化產業的發展帶來更為統一和巨大的市場。
第三,文化交流活動本就是文化產業發展的“練兵場”。文化交流活動的頻繁,本身就可帶來產業需求,隨著社會發展,人們對跨區域文化交流的形式與內容有著越來越高的期望和要求,要滿足社會對文化交流的要求,單純靠政府行為是遠遠不夠的,這其中必然也要求更多的文化企業參與其中,從市場的角度出發,才能更好把握人們的需求,讓文化交流活動的意義和作用最大化。而文化企業的參與則使其本身得到歷練,為之後市場化的運作打下基礎。
把握機遇需強化自身
面對文化交流與合作帶來的產業發展機遇,本澳該如何更好把握?筆者認為首先應該從概念上對文化交流活動有正確認識:文化交流不應只是為交流而交流,而是要考慮如何更好實現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的統一。只有具效益的交流活動才能長久,才具備內在的推動力和主動性。
其實,除卻粵港澳的文化合作外,現在每年澳門與內地、海外的文化交流活動不可謂不多。但從形式上來講,一是展覽,二是表演,除此之外似乎別無其他。而文化作為一種長期形成與某一群體的無形表現,通過簡單的藝術形式展示雖然能夠讓另一文化體系的有所瞭解,但卻不易深入理解和接納。所以在形式上的創新值得思考。另一方面,在眾多的文化交流中,筆者注意到內地來澳進行文化交流的數量和規模遠大於澳門到內地的交流活動。造成的印象似乎是澳門只能接收內地文化,而無特色文化向內地宣揚。這對文化的雙向交流,以及真正發揮文化交流的作用極為不利,未來無論是特區政府還是民間社團都應該有更加積極和主動的工作,並對透過文化交流有效展示和宣揚本澳優秀文化作出規劃和統籌。這樣才能讓本澳文化獲得更廣泛的認知和認同。
我們再從產業發展本質來講,文化產業的發展需要的一是資源,二是市場。其中資源不僅包括文化資源,更包括人才資源、資本資源等等。但從更根本上說,文化產業只是一個寬泛的表達,也只有在確立的具體的方向與項目的基礎上,才能有目標和目的的進行資源投放的市場開拓。而這又恰是本澳現時最為困擾的地方。特區政府早就確立發展文化產業作為經濟適度多元化的突破點,而且也專門成立諮詢委員會和專責推進的政府部門。但時至今日,本澳文化產業應該走那條路還是眾說紛紜。雖然政府的產業基金有部分定位,但是究竟能否經受市場檢驗仍屬未知。
其次,結合區域文化合作帶來的產業發展機遇,以及本澳文化產業發展所需要件。筆者認為,當前本澳應該著重從人才培養、資本引進,以及文化產業市場培育方面作出努力。當然,文化產業的真正發展,政府引導與支持不可缺少,但更主要的還是要依靠文化企業的參與和成長。如何從起步階段就將政府政策扶持、企業良好參與和產業發展要件構建良好結合應該是另一個需要本澳社會關注的重要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