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障人士團體批評當局故意拖延審批

【本報訊】視障人士權益促進會召開記者會,理事長張志邦向傳媒表示,本澳為視障人士提供教育及出行支援服務的機構近乎是零,他們在4個月前找到地鋪希望開設教育資源服務中心,社工局派員到場視察後,回覆指地鋪具備條件作為資源中心,但最近發現地鋪已出租予其他復康團體。張志邦指當局故意拖延行政程序,不排除向廉署舉報。

記者會上,1名患嚴重弱視的大學生表示,中學時曾接受特殊教育中心評估後被建議入讀特殊教育班,她認為視障學生以融合生身分到普通班級學習更合適,希望當局完善特教評估制度。

教青局稱,該名學生於2007年7月到教青局教育心理輔導暨特殊教育中心接受綜合評估,評估團隊的特殊教育老師、心理輔導員、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及語言治療師為該生進行評估,同月向家長講解該生的評估結果;8月向家長發出“綜合評估建議”報告,再向家長當面詳細講解評估結果,報告指該生有特殊教育需要,適合融入於普通班級就讀,該生家長於2007年8月16日已簽收有關報告。

所有到該中心接受評估的學生,均能於評估後獲取有關的“綜合評估建議”報告,報告清楚說明學生適合就讀的教育類別及學習建議。中心存放曾接受評估學生的所有建議報告,倘家長遺失報告,可向該中心要求補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