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對網絡政治需改變工作方法

陳觀生

近年來,受全球各種社會運動影響,本澳不少政治議題都與其他國家和地區一樣具有比較鮮明的網絡政治特點,特別是最近的幾次政治運動,大多是透過網上動員和組織。早前,澳門互聯網研究學會數據顯示,2014年本澳6至84歲的網民數量接近44萬,居民上網率76%,較02年增加1倍。9成1網民會使用手機上網。數據同時顯示長者上網率明顯增長,55歲或以上居民上網率升至33%,是2年前的2倍,顯示年齡因素在網絡使用率方面的影響降低。在此形勢之下,特區政府對不少政治議題的反應似乎慢半拍,未能及時研究及應對這種“網絡政治”形勢。

網絡時代產生網絡政治

在網路未產生前,一般人們對政治現象的認知、理解主要是通過報刊、電視,通過與同輩群體討論、交流來表達自己的政治態度和政治信仰。

據學者研究顯示,在互聯網時代,公民開始借助于網路媒介來表達意圖和利益訴求,並試圖影響國家決策和行為,於是網路政治參與應時而生,各種參與形式如雨後春筍般崛起,網路民主成為社會民主的訓練基地,尤其在推進政治文明、表達民意、擴大公民有序參與公共事務方面,成為無法忽視的力量。

網路政治參與開始改變間接民主一統天下的局面,使民主更向社會基層開放,使原先受制於條件、僅能在小國寡民狀態下施行的直接民主具備了在廣袤大國開展的可能,至少是從依賴代表轉向依靠人們自己的“半直接民主”,資訊的急速取得創造了更深層次的民主。從公眾的角度看,網路這種能夠使資訊傳遞不受時空阻礙乃至政治控制的互動方式,使人們在感知與介入世界方面獲得了前所未有的、痛快淋漓的感覺,政治家們可以立刻看到對公眾意見的調查結果,網路將成為政治家與公眾進行政治對話的一個主要途徑。

網路發展凸顯了少數派權利。政治學者提出,“多數決策的權威性並非源於即時多數的意志,而是源於對某些共同原則的廣泛同意”。如果無視對多數權力加以限制,從長期來看,不僅會摧毀社會的繁榮及和平,而且還將摧毀民主本身。換言之,只有數量沒有品質的廣泛參與對民主並不是一件好事。慶倖的是,網路的發展也有利於保護少數派的權利。網路政治參與促進了政治權利的民主化,以直接性、開放性、平等性、便捷性、廉價性等方面的優勢,消除了傳統政治參與權利方面存在的許多不足,使公民政治權利特別是政治參與權從排他性、限制性向擴大化、普遍性發展。

從政策過程來看,隨著資訊網路技術和大眾媒體的發展,那種封鎖政策資訊、限制公眾參與公共政策活動的做法已經走到盡頭,必將為更開放的公共政策參與方式所取代。

從決策主體來看,網路自由度與寬容度的極大提高使政府與公民的互動模式明顯呈良性變動趨勢,使不同的利益群體能進行有效對話而實現政府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因為互聯網的公共論壇能充分體現公共領域的精神,為創造新興的公共領域提供了可能性,這一領域是生活中的一個領域,它原則上向所有人開放。在這個領域中,作為私人的人們來到一起,他們在理性辯論的基礎上就普遍利益問題達成共識,從而對國家活動進行民主的控制。網路公共論壇克服了現實政治生活中公共論壇的弊端,如權威與精英對議程的操縱和對話語權的強力影響,形成了開放、自由的公共輿論空間,從而使國家活動必須回應公眾的要求,增強了其民主性。

從結果來看,網路政治參與有利於權力監督機制的完善。作為一種外部監督力量,互聯網促進了政府資訊公開,便於民眾對政府資訊的甄別、評論和監督,特別是對權力腐化證據的收集,與此同時,網路技術以“秘密投票”的方式確保監督者尤其是民眾敢於監督。

本澳應展開網絡政治研究

網路社會環境下,傳統的政治意識表達、社會互動方式等均被打破,這也深刻影響著新時期政治意識表達的方式、內容和特點。遺憾的是,澳門在此方面的研究並不足夠,特別是特區政府內部對於網路政治的研究十分缺乏,以致未能有效應對相關的政治議題。

據學者介紹,研究網路政治所探討的是:在網路社會的發展過程中,網路政治問題的本質及其發展、變化的矛盾運動規律;其研究範疇主要有三個層面。它們是:第一,網路空間中的虛擬政治問題:虛擬社群、虛擬政府、虛擬國家、網路權力等。第二,網路社會對人類政治生活的影響:網路對政治制度的影響突出表現在它正在改變政治民主的內容和形式;網路對國家政治秩序與政治穩定的挑戰是嚴峻的;網路對政府管理的影響是深刻的;網路對當代國際政治的影響也是多方面的。第三,網路社會的國家管理:指導人類通過創造新的政治結構和具體的政治操作,更好的利用網路發回人類對自己命運的創造力和控制力。

網路政治一般具有以下一些特點:1、直接性。當今的民主制度,是一種代議制,由公民選舉的“代表”來參政議政。而在網路政治中,有條件上網的任何人不需要再由別人來代表自己,他自己就可以直接發表自己的政治意見,並對政府的議案進行投票。因此,公民直接參政議政是網路政治的一個最突出的表現。2、平等性。平等在政治上表現為:一是人人都有參政議政的平等權利;二是這種權利在人與人之間應該沒有差別。網路對政治平等的促進作用是顯而易見的。在網上,只要達到法律允許的參政條件,有條件上網的任何人都可以發表自己的政治主張。而且在網上,你的意見與政治家在網上的資訊所取得的效應是一樣的。蓋茨認為資訊公路的優點之一是“虛擬平等”遠比現實世界中的平等容易實現。在虛擬世界裡,每個有條件上網的人的平等政治權利都得到了保障。3、便捷性。政治事件的發生,你的意見、政治家的態度以及政府決策和相關表決結果,這一系列與政治有關的活動和內容,在網路上是以光速傳播的,因此政治活動變得非常迅速。4、廉價性。網際網路的運行費用與商業電信公司提供的類似服務費用相比偏低。由於這個網路在很大程度上利用從地區、國家或國際電信公司租用的專門線路進行資訊傳播,因此在向使用者提供服務時,可以不受持續的時間或大量資訊使用費用的限制。

因此,網路政治研究應首先研究兩方面問題。其一,網路時代背景下公眾政治參與狀況。隨著互聯網的發展,網路成為公民參與政治的重要手段,網路政治參與成為公民政治參與的一種重要形式。網路時代背景下的公眾政治參與,主要是指公眾以網路為媒介,通過政治資訊網上發佈、網上選舉、網上利益表達、網上評論、網上民意調查、網上信訪等方式參與政治生活並試圖影響政治過程的行為。

其二,網路對公眾政治參與的影響。積極影響方面。首先,網路拓寬了公眾政治參與的途徑和手段,一定程度上彌補了現實政治表達的“貧困”狀態。本澳傳統政治參與度不高,資訊失真時常發生。但在網路政治參與中,公眾可以打破傳統資訊交流方式在時空上的限制,方便快捷地獲取政治參與所需要的“海量”政治資訊,擴大了公眾的知情權和選擇權,拓寬了公眾參與政治的路徑。其次,網路政治參與推動了公眾的政治社會化,增強了他們的主人翁責任感。通過網路,公眾可以對各種政治問題自由地發表自己的意見,逐漸形成較為成熟的政治意識和立場,促進政治社會化。同時,公眾通過網路參與政治活動,體驗了政治生活的意義,瞭解到作為一個公民的權利和義務,使其政治責任感進一步增強。最後,網路政治參與有助於政府部門加快解決有關輿論的焦點議題。公眾利用網路管道,增強了政治資訊的傳導和回饋功能,便於政府做出正確的決策。同時,網路群體中的公眾能夠理性的認識、分析國內外重要事件,為澳門建設獻計獻策,促進本澳的經濟和社會發展。消極影響方面。首先,資訊甄別能力弱,易引發公眾特別是青年人非理性政治參與。在網路政治參與過程中,網路資訊容量的無限性和網路資訊的可操作性,削弱了資訊的客觀性。其次,政治參與自控能力差,易造成政治參與失範。網路因其不受時空的限制,造成了線民政治價值觀的多元化。另外,網路政治活動審查力度較小,這就會使某些公眾進行一些有悖政治參與原則和規範的活動。第三,現實政治參與能力弱化,人際關係淡薄。網路政治參與大多是在“人機交流”中形成的,它代替了人與社會之間的“人際交流”。線民過分依賴網路技術,日益缺乏與現實社會的接觸,會降低其在現實世界中獲取政治思維的能力,也會影響現實中的政治參與效果。

管治者要善於應對網絡政治

網路政治從一開始就具有民主政治的性質。普通民眾,只要具有上網的能力,理論上就可以獲得發言的管道,有機會對各個層面的公共事務發表自己的意見,表達自己的訴求。這樣的意見和訴求只要具有較高普遍性,就可能獲得廣泛的支持,從而形成一種輿論,就有可能對現實的立法、決策產生影響。

不過,網路民主政治既然是一種直接民主政治,它也具有直接民主制的內在缺陷。比如,意見多變,缺乏深思熟慮。傳統民主制度的制度安排,比如立法會的審議,大體上可以彌補這種缺陷。因此,網路直接民主制要正常發揮作用,就需要以代議民主制度的其他制度安排作為基礎。單靠網路民主,是不能支撐起一個合理的民主治理架構的。當然,網路民主通過對資訊透明、通過對立法會議員施加影響、通過在公共輿論空間提出民眾最關心的議題,也確實能夠推動民主制的其他制度趨向健全、成熟。

行政長官崔世安表示,他自己經常接受批評和自我批評,尤其現時網絡科技和新媒體發達,更需要在不同管道收集意見尋求共識,政府在行政有疏忽有錯漏,重要的是面對問題和予以改正。

筆者認為,特區政府作為管治著,在加強研究網路政治的基礎上,更要善用應對網路政治的影響。

首先,應構建網路預警機制。網路預警機制就是要建立系統的關於網路突發事件誘因的監測、評估、預控、自動應對等一系列管理流程和制度,並且進行動態跟蹤評估,以及時發現和預判網路危機的誘發因素,並據此及時調整具體的應對決策行為,增強對網路突發事件的預判、分析能力,在網路預警過程中,關鍵是構建一種對同質、同類網路突發事件能夠“免疫”,並能預防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