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期只有超過四百人參與怎能叫「公投」? 預期只有超過四百人參與怎能叫「公投」?

周庭希最初籌劃「民間公投」時,是要挾著「光輝五月」之「威勢」,「趁熱打鐵」地在第四任特首選舉的八月間,進行一系列活動,包括要求候選人因應民間訴求,以及在特首選舉投票當日發起民間特首選舉「公投」,以俾澳門人表達真正民意,並讓人們比較「公投」結果與「小圈子選舉」結果的落差有多大……云云。但可能是後來看到「澳門良心」所進行的幾項政治活動,尤其是六月二十九日行政長官選委會選舉時的抗議活動,原本以為將會有很多人參加,但後來卻是動員不足,參與人數寥寥,因而也就「底氣」不足改了調,強調不會介意參與人數的多少,而是志在透過給予澳門居民模擬行使公民權利的機會,加深對澳門現時政治制度的認識,並且對現時的政治和選舉制度以及候選人表態。但在被追問到估計的投票人數時,周庭希聲稱絕對有信心比行政長官選委會的四百人多,但暫未能提供實際預計人數。

這項「民間公投」活動有多少人參加,並不是問題的關鍵所在。看不見,即使是香港號稱有七十多萬人參加「佔中公投」,及五十一萬人參加了主題為「公民直接提名、廢除功能組別、捍衛港人自主、無懼中央威嚇」的「七一遊行」,甚至還預演了「佔中」行動,中央政府和香港特區政府也「企硬」,堅持按照《香港基本法》第四十五條第二款「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而規定,最終達至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後普選產生的目標。」的規定,實行由提名委員會提名候選人基礎上的普選行政長官,而不會接受任何與之相抵觸,包括「公民提名」等的方案。

但即使如此,究竟將會有多少人參加「特首選舉民間公投」?恐怕就連周庭希之輩也不敢打保票,因而只能說是「絕對有信心比選委會的四百人多」。這也真的是太不長志氣,甚至是自挫志氣,僅僅是追求「超過四百人」而已。就算是後面加一個「零」吧,也只不過是四千多人而已,與澳門有六十萬人口,或是二十七萬六千多選民相比,連「零頭」也不夠。如按台灣地區《公民投票法》的兩道「門檻」來衡量要求,第一道「投票率過半」亦即必須要有十三萬八千名選民參與該活動的「門檻」就跨不過,而遭到否決。

就連「特首選舉民間公投」的「大攪手」周庭希,也不敢對參與該活動的人數「大拍心口」,又怎能自我膨脹地為之冠以「公投」的稱謂?實際上,「公投」又稱「全民公投」,香港的「佔中公投」就號稱「全民公投」。倘只是「絕對有信心比選委會的四百人多」,又怎能稱得上「全民」?正一「作大冇藥醫」的典型。

這種的嚴重不自信,其來有自。那就是,周庭希在出任理事長時期的「新澳門學社」,在年前的「政制發展」期間,也搞過一次「熊貓命名式」的「公投」。但是,整天的活動,只有二千五百六十五位市民參與「投票」,其中還有一千三百三十六人是「網上投票」;也就是說,親自前往「投票站」捧場的只有一千二百二十九人。這個數字,與周庭希本人在翌年參加立法會選舉所獲選票數,相差無幾,因而可以說是「衝著周庭希而來」,亦即是代表著周庭希及與其志同道合者這部分的民意,而不能反映更大部分的民意。何況即使是前往參與者,也不盡然附和周庭希所預先設定的答案。這樣的「公投」,「全民」又何從談起?!

回到「特首選舉民間公投」活動,其中「一拍」也是「網上電子投票」。由於「澳門良心」是網絡組織,而且據說周庭希本人還是「網絡高手」,當然是最擅長「網絡遊戲」此道,可以「上下其手」。就算是沒有作弊吧,也只能是局限於懂得上網而且還是熱心並積極參與網上政治互動討論的「一小群人」參加,而其外的不懂得上網或即使是懂得上網但並不參加網上政治互動討論的人們,就被排除在外。這與「澳門良心」所標榜的「一人一票」,差距甚遠,其實更是「小圈子選舉」,亦即只限於在「政治網友」這個「小圈子」中進行,並將「非政治網友」排斥在外,而後者應是澳門居民的大多數。這豈非是自打咀巴?

而周庭希所「不屑」的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小圈子」,卻是按照基本法附件一的安排,及澳門特區的實際操作,雖然只有四百人,但卻都是澳門特區各個界別的代表,亦即各界別、各階層都有代表均衡參與,因而其對特首人選所作出的抉擇,就具有全面而充足的民意基礎。反而是只局限於「政治網友」之間的「網上公投」,只能是反映了這部分人的民意,不具有全面性。

而這個「特首選舉民間公投」活動的另「一拍」,是在街上「擺攤」讓居民自由「投票」,也就具有很大的隨意性,不像制度性選舉投票那樣的嚴肅嚴謹。因為「擺攤」只在市區的個別局部地區進行,缺乏「全澳性」,也沒有一套嚴格的「遊戲規則」予以規範。即使主辦者有檢驗參與者的身份證,並有能力檢查出並杜絕十八歲以下、未享有永久居留權、受禁治產限制、精神錯亂者、被剝奪政治權利者或沒有進行選民登記的澳門居民,及排除非永久性澳門居民(如遊客)參與(這是倘實行「一人一票」的必然條件),也因為在各「攤點」之間沒有聯網,核對參與者的身份證,難以排除有「熱心者」在不同「攤位」重覆投票「灌水」,這如何能做到「公正」?其結果又如何能代表「真正民意」?

因此,這個所謂「特首選舉民間公投」活動,只不過是一個庸俗化、娛樂化的遊戲活動,是把特首選舉以及「公投」的嚴肅莊重的政治行為,當作是「兒戲」對待。打個不太切合的比喻,就像「澳門良心」的其中一位重要成員周庭希,在立法會的莊嚴殿堂上「放紙飛機」那樣。

不是嗎?香港媒體就批評「佔中公投」指出,所謂網上投票,即使是實體票站投票,都有很多潛水成份。慣於對香港「反對派」的所為亦步亦趨,善於對香港「反對派」的手法東施效顰的澳門「反對派」,也必會將這種「灌水」的手法移植過來,照板煮碗一番。

當然,為了「以示公正」,據說「特首選舉民間公投」活動將會檢視投票者的身份證,及登記他們的身份證號碼等資料,並聲稱身證號碼會被加密後臨時儲存,在點票結束後所有已加密的身份證號碼均會被銷毀。這種私自截留市民身份證資料的行為,倘是在事先未能得到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的許可,就有抵觸第八/二零零五號法律《個人資料保護法》之嫌,就是特首辦主任譚俊榮所指的非法行為之一。為此,建議廉政公署和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介入調查,這是很有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