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前啟後敢於承擔奉公為民的參選宣言 承前啟後敢於承擔奉公為民的參選宣言

行政長官崔世安昨日正式宣佈參選,爭取連任。他的參選宣言,言簡言賅,充滿誠意。在回答媒體提問時,沒有迴避矛盾和問題,正面作出了回答。這 顯示,崔世安在經過四年多行政長官職務實踐的錘煉,尤其是近來成功地處置了幾項政治危機的淬煉之後,更為成熟,更為幹練,可謂「甘蔗倒吃節節甜」,佳境還 在前頭,對未來的五年行政長官任期,更有信心,更有魄力,更能施展,將能取得更好的政績,無負於廣大澳人的託付和中央政府的信任,當然也是無愧於自己當年 決定參選行政長官的敢於承擔的信念。

崔世安在其參選宣言中,首先就是衷心感謝中央人民政府及廣大居民的信任和支持。這是對真實事實的反饋及感恩。盡管在五年前,有人造謠說「中央另有支持對象」,因而刮起了陣陣陰風惡雨,並由此而掀起了對崔世安進行已達誹謗程度的人身攻擊惡浪;也儘管在不久前,仍有人以崔世安身患痛風來大造文章,放出「中央要換人」的謠言,但都掩蓋不了中央政府堅定信任和支持崔世安參選並出任澳門特區行政長官的決定和部署,也動搖不了廣大澳門尤其是絕大多數行政長官選委會委員堅定信任和支持崔世安出任和連任行政長官的決定和實際行動。事實已經說明,中央政府是全力支持崔世安的。不要說,即使是在五年前,有人冒充「中央」而意圖作出錯誤指引了,就說是這四年多的實踐中,崔世安本人及其施政作為,一直得到中央的高度肯定和支持。在此前景之下,中央當然是希望澳門特區能夠保持穩定,不可能貿然「換人」而自亂陣腳,從而在臨近地區的亂局中保留著一個示範典例;廣大澳人也希望自己安身立命的澳門特區,能夠繼續保持和諧發展,不要因為無端端「換人」而亂折騰,從而損害自己的生活品質。因此,崔世安將能繼續得到中央和澳門居民的信任和祝福,順利當選連任,已是可以預期。

崔世安在參選宣言中,談到促使他堅定爭取連任的信心,是源自於熱愛祖國,熱愛澳門的核心價值,及遵循著《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及《行政長官選舉法》的有關規定。這是理所當然。熱 愛祖國,熱愛澳門,不單單是形而上的感情,而且更應體現在尊重和遵守規範中央與澳門特區關係,及澳門特區政治運作的法律。而行政長官的權力,由中央政府透 過《澳門基本法》授予;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也是由《澳門基本法》予以規定,並由本地立法的《行政長官選舉法》具體規範。依照這兩個法律參選行政長官,這不但是服膺於法律程序,更是尊重法治,遵守法制的體現。與此同時,也反襯了所謂「民間公投選舉特首」活動的非法性。

實際上,行政長官選舉是嚴格依照《澳門基本法》、《行政長官選舉法》所規定的程序進行的,這是法定程序。某些團體所進行的「民間公投選舉特首」活動,不要說是國家憲法和《澳門基本法》並沒有「公投」的憲制性安排,並因為「公投」這個概念極為敏感,往往與「自決」等行動相連,因而也就暗含著「變相澳獨」的陰影,就說是「民間性」的「特首選舉」活動,也就是對《澳門基本法》和《行政長官選舉法》關於行政長官選舉規範的挑釁及褻瀆。這本身就是非法行為,就是刻意玩弄及混淆概念,否定遵循《澳門基本法》及《行政長官選舉法》進行行政長官選舉的正當性。

其實,某些團體倘是為了表達自己的政治理念,就宜稍有誠意,使用特首選舉民意調查之類的概念,因為這是屬於表意自由及言論自由的範疇,因而是合法的,而且也容易吸引民眾參與。但倘是使用「扯起虎皮當大旗」的手法,自行 戴上「公投」的政治大帽子,就將適得其反,將會像「六‧一四」活動那樣,本來是一次民主討論,但卻要求參與者穿起白衣。儼然是「白衫軍」活動,不但是讓人聯想起泰國、台灣地區的群體性暴亂,而且還進一步聯想到「顏色革命」,因而投鼠忌器,避之不及。

某些團體批評特區政府對「公投」的嚴正聲明,是要「嚇阻」市民尤其是公務員參與其「公投」活動。其實,「公投」這頂政治大帽子,首先就因其本身的敏感性而將會嚇窒本來還有意願參與的市民,因而某些團體的指責,其實是本末倒置,倒打一耙。實際上,同一個團體舉辦的「六‧一四」活動,特區政府並沒有出言反對,也不是只有四百人參與,與「五‧二五」的二萬人,「五‧二七」的七千人,形成強烈的反差?無他,「五‧二五」和「五‧二七」是純民生議題,而「六‧一四」則是政治議題,而且還要參與者統一身穿白衣服,刻意尋求「白衫軍」的實際效果,當然令到當初的響應者躊躇不前。某天他不要自欺欺人了。

崔世安在 參選宣言中,強調自己參選的根本動力,來源於對持續推進「一國兩制,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偉大實踐,對全面落實《澳門基本法》,始終如一地抱持道路康莊 自信,制度優勢自信,從而義無反顧地捍衛國家的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堅決維護澳門特區的長遠發展。這後面的一句「捍衛國家的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是往往被忽略的。而近來臨近地區所發生一些事情,更為凸顯了捍衛國家主權、安全及發展利益的重要性。中共「十八大」報告首次在論述港澳事務時強調了國家主權、安全及發展利益,香港《白皮書》進一步闡述了這個原理。澳門作為中央直轄的特別行政區,一切權力是中央授予,沒有所謂「剩餘權力」,更沒有所謂「主權在民」。因而某些團體進行以「主權在民」為理論基礎看「公投」活動,就不但是非法的,而且抵觸國家主權原則。

崔世安在其首個行政長官任期內的成績有目共睹,無庸本欄贅述,否則又被人指責為「擦鞋」。當然,崔世安的成績並非是一個「擦鞋」可以抵毀得了。畢竟群眾的眼光是雪亮的,也是公正的。而按照國際慣例,一地的領導人的首個任期,是熟悉情況及團隊磨合的過程;其第二任期才是施展抱負及大幹的時候。崔世安爭取連任的參選宣言中作出了系列承諾,相信在當選並就任後,也能大展拳腳兌現諾言。從客觀要求看,在未來五年,崔世安承諾將主要精力集中在解決民生問題,尤其是住屋、交通、環保、社保系統和人力資源等民生大事上。這是抓住了當前的主要矛盾。澳門從來不是一個政治城市,悠悠萬事還是以民生為大。當前的一些民怨,就是出在住屋等問題上,反而對政制發展沒有多大的興趣。只要能夠發展經濟,改善民生,就是好的制度。當然,政制發展不是不能進行,但主導權在中央,首先是必須符合基本法及其附件一,以及全國人大委會相關的解釋和決定的規定,有著「五部曲」的嚴格程序。由於才剛剛進行過一次政制發展,不可能緊接著再來一次。必須在經過一段時間的實踐檢驗後,時機成熟時才進一步行動。

當然,參選宣言不能代替競選政綱,在進入行政長官選舉的競選宣傳期後,還需推出詳細具體的競選政綱。但無論如何,「青山擋不住,畢竟東流去」,我們相信,行政長官選舉將能夠順利進行,崔世安也將能夠順利當選連任行政長官。

(發自臺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