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翠杏質詢如何多法並行 解決樓宇管理複雜糾紛

【本報訊】立法議員關翠杏質詢政府如何多法並行,解決分層樓宇管理糾紛。

關翠杏表示,為完善私人大廈樓宇管理法律,特區政府擬將“分層所有權制度”從《民法典》中抽出獨立立法,通過規管物業管理公司和管理員發牌的法律制度,以及樓宇管理規章指引等一籃子法律制度的訂定,期望多法並行,從源頭上解決目前越來越多和複雜的分層樓宇管理糾紛。

她指出,六月份,當局公佈修訂《分層樓宇共同部分管理法律制度》諮詢總結報告,該報告內容反映:大部分社會意見認同引入公權力監管機制,房屋局可就涉及管理機關的選舉、補替和罷免的會議,審查召集人的正當性和議程內容的合法性,藉此解決目前“一廈兩管”、“一廈多管”等管理權糾紛問題;預計今年十一月完成法案的草擬,並將列入明年的立法計劃中。

關翠杏指出,其他配套法律方面,規範物業管理公司和管理員發牌制度雖在五年前已作諮詢,但當局計劃明年再作第二輪諮詢,到底何時才能正式列入立法計劃?實在無法知悉。至於樓宇管理規章指引文本至今更是音訊全無!

關翠杏質詢當區:

一、樓宇管理問題複雜,需要多法齊施才能奏效。除當局透露預計《分層樓宇共同部分管理法律制度》可於今年底完成草擬外,究竟規範管理公司和管理員發牌制度的《從事分層建築物管理業務及管理員職業的法律制度》,以及樓宇管理規章指引等立法工作是否仍在進行中?當局會否有明晰的立法時間表?

二、要完善樓宇管理,相關配套法律的立法工作應有計劃、有部署且需同步。倘各配套法律法規因立法進度不同而難以銜接,必會影響立法效果和執法力度。對此,當局會否在整個立法進程中,統籌、協調好相關的立法工作,以確保相關法律、規範和指引能同步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