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噪音每隔五年檢討

【本報訊】政府頒布噪音法配套法規,訂定聲學規定,包括背景噪音參考值。澳門半島室外背景噪音參考值日間即上午8時至晚間8時定為60分貝,夜間即晚上8時至翌日早上8時定為53分貝;仔日間為56分貝,夜間為50分貝。

按照噪音法定出背景噪音參考值主要是界定空調及通風設備,或工、商、服務業發出的聲響是否構成騷擾噪音。

綠色未來副會長袁嘉浩稱,背景噪音參考值的劃分,澳門半島只有單一標準,未考慮澳門半島不同區域的背景噪音可能不同,同時又沒劃分高頻抑或低頻噪音,可能影響執法效果。

澳門大學科技研究中心主任王志石認為當局制訂的背景噪音參考值合理,符合實際。但他指出,本澳發展定位為建設世界旅遊休閒中心,噪音標準必須嚴格,應逐步提升分貝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