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至74歲長者今起可申領公積金款項

【本報訊】本年度公積金個人帳戶第二階段提取款項接受申請,被列入名單的65歲至74歲長者即日起可向社保遞交申請表,獲批款項最快將於11月18日過戶。

社會保障基金上月起按年齡層分階段接受合資格公積金個人帳戶擁有人進行提款申請,截至目前共收到接近2 萬份申請表,其中已遞交申請的75歲或以上長者、領取社保殘疾金超過1年以及正收取社工局特別殘疾津貼的人士,將於10月21日透過銀行轉帳收到有關款項。

被列入本年名單的65歲至74歲長者由今天起一周內會收到由社保基金寄發的提款申請表,他們可由本月起將填妥的申請表交回社保基金總部、黑沙環政府綜合服務大樓(社會保障及就業專區)、民署轄下兩個市民服務中心或社工局轄下的五個社會工作中心,或透過設於社保、社工局總部及轄下對外服務地點、民署轄下指定對外服務地點、財政局大樓及仔分站、退休基金會、山頂醫院大堂及7個衛生中心、關閘及外港碼頭出入境口岸以及中華廣場地下等30個地點的自助服務機辦理申請手續,有關款項最快將於11月18日過戶。

市民如想查詢公積金個人帳戶2014年預算盈餘特別分配名單或了解有關資訊,可瀏覽社保基金網頁www.fss.gov.mo或於辦公時間致電28532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