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發起“民間公投”之一的團體、開放澳門協會理事長周庭希指政府3個部門涉嫌誣告、瀆職和濫權,到檢察院檢舉。
周庭希表示,終審法院關於“公投”的判詞指“法無禁止即可”,他說個資辦指“公投”不法收集個人資料,阻止他們擺街站,是誣告及濫權。治安警登記在街站投票民眾身分資料,司警無故頻繁找他,涉嫌濫權和瀆職。
立法議員吳國昌和區錦新發表聲明,抗議當局濫用檢控程序打壓新聞自由。吳國昌和區錦新指司警根據法律中並不存在的要素拘捕和檢控愛瞞傳媒2名記者,明顯濫用權力。
他們認為,案件政治打壓味道濃。即使司警無法成功起訴,客觀上已達到鎮懾效果,妨礙愛瞞傳媒的運作。
就愛瞞傳媒2人被指控涉嫌觸犯濫用名稱、標誌及制服罪,檢察院回覆查詢時稱,發起“民間公投”的團體已向檢察院檢舉,指政府3個部門涉嫌誣告、瀆職和濫權,目前案件已進入分類,檢察院將依法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