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院立案偵查路環兩宗佔地

【本報訊】路環的兩宗再次佔地案備受關注,檢察院已開立刑事調查卷宗,交由相關部門開展調查。

涉案兩幅土地,分別位於路環電廠街及其旁的土地及路環豐怡石礦場東南兩幅地段。這些地段屬於特區政府,土地工務運輸局人員巡視時發現兩幅地的圍板被破壞,標示屬於政府土地的標語牌被人拆除,土地上擺放大量建築機械、棄置車輛、貨櫃等雜物,不知是何人所為。土地工務運輸局連同其他政府部門日前修復被破壞圍板,並再豎立標示牌,但非法佔用土地的雜物案移走。

承辦檢察官審閲證據後,認爲上述兩幅土地政府已設置圍板、張貼標語,表明該土地屬政府所有,由政府管理,但被身份不明者故意霸佔,工務部門未知何人所爲。此種明顯故意佔用政府土地的行爲查實即屬觸犯《刑法典》第185條所規定的“侵入限制公眾進入的地方罪”,可被處以徒刑。

承辦檢察官已著令開立刑事調查卷宗並指令相關部門開展刑事調查,並要求儘快查明事實,確認違法嫌疑人,依法懲處,保障特區財產及市民利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