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監局配合衛局賭場控煙

【本報訊】就近日社會對娛樂場控煙工作言論,博彩監察協調局發表聲明如下:

(一)根據第5/2011號法律《預防及控制吸煙制度》及第296/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的規定,為協助權限部門及博彩承批公司更易辨識娛樂場中的“公眾使用博彩區”,博彩監察協調局發出了第1/2014號指引(“指引”),詳細列出“公眾使用博彩區” 和有條件可申請為吸煙區的“限特定博彩者進入之博彩區域”的特徵。

(二)在上述法例生效前,博彩監察協調局一直有對博彩承批公司申請用作特定博彩的區域作出審批許可,即包括一般俗稱為貴賓廳、高額投注區及一些以會員制進行博彩的地方;而至今亦並未因預防及控制吸煙法例的實施而收到博彩承批公司對已界定的博彩區域作出新審批或修改。

(三)然而,為更好保障博彩從業員的健康,“指引”對有條件可向衛生局申請成吸煙區的特定博彩的區域作出更嚴緊的要求,例如:必須透過實物分隔來劃分區域、只限會員進入及博彩桌須具備通風系統或風幕以阻擋煙霧飄向莊荷位置等。

(四)現時,對於特區政府在娛樂場內的預防及控制吸煙監察工作,六間博彩承批公司均持正面態度及積極配合。而博彩監察協調局亦將繼續按照職能,嚴格督促各博彩承批公司落實履行相關規定,全力配合衛生局執行娛樂場預防及控制吸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