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將實行存款保險制度

【香港中通社11月30日電】30日下午,國務院法制辦公室發布《存款保險條例(草案)》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稿》),時間為30天,將於明年1月正式推出。據人民網報道稱,存款保險制度方案已醞釀了21年,推出存款保險制度是金融改革重要里程碑。

《意見稿》中指出,存款保險實行限額償付,最高償付限額為50萬元(人民幣,下同)。央行稱,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銀行所有存款賬戶的本金和利息加起來在50萬元以內的,全額賠付;超過50萬元的部分,從該存款銀行清算財產中受償。

央行要求,各銀行要指定專門負責人,及時通報徵求意見的相關情況;同時,各家銀行建立由行領導負責的,銀行與人民銀行(即央行)信息交流的聯絡制度。央行并要求銀行加強一綫臨櫃和客戶經理的教育和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擾客戶正常的大額款項劃轉和取現,嚴禁曲解存款保險改革和詆毀同業,嚴禁非法吸收存款和不正常競爭。

央行指出,從各國經驗看,建立存款保險制度是發展民營銀行、中小銀行的重要前提和條件,美國社區銀行的健康發展,在很大程度上得益於美國存款保險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使小銀行具備與大銀行平等競爭的制度基礎,維持了整個金融體系的多樣性,改善和加強了對小企業、社區和農民的金融服務。

據央行介紹,中國早在1993年即著手研究論證建立存款保險制度有關問題,并經各有關部門、專家學者和金融機構充分討論。

目前世界上已有超過110個國家及地區建立了存款保險制度。專家認為,存款保險制度將對股市產生積極影響,是有效的保護存款人利益的重大舉措,也是降低整體性金融風險的有效舉措。就股市而言,存款保險制度有利於股市平穩運行和發展,銀行股安全系數提高,估值也將進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