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黃之峰母親一封公開信來看偏執型人格障礙

近日,一封黃之峰母親至社會的公開信在《蘋果日報》和網路熱傳,筆者作為一名法律學者,細看了這封所謂出自母親的信件,不禁陷入深思。該信件很難讓人聯想到一位母親對孩子的拳拳愛心,有的只是象兒子一樣典型的政治偏執,非常符合偏執型人格障礙特徵。

偏執的基本含義:偏重於一邊的執著。指病態的自我援引性優勢觀念或妄想,常見的是關於被害、愛、恨、嫉妒、榮譽、訴訟、誇大和超自然力的妄想。這樣的觀念或妄想可與器質性精神病、中毒、分裂症有關,或是對應激的反應,還可以是一種人格障礙。偏執型人格的特徵為:1.廣泛猜疑,常將他人無意的、非惡意的甚至友好的行為誤解為敵意或歧視,或無足夠根據,懷疑會被人利用或傷害,因此過分警惕與防衛。2.將周圍事物解釋為不符合實際情況的“陰謀”,並可成為超價觀念。3.易產生病態嫉妒。4.過分自負,若有挫折或失敗則歸咎於人,總認為自己正確。5.好嫉恨別人,對他人道錯不能寬容。6.脫離實際地好爭辯與敵對,固執地追求個人不夠合理的“權利”或利益。7.忽視或不相信與患者想法不相符合的客觀證據。因而很難以說理或事實來改變患者的想法。8.心裏存著“寧可我負天下人,不能天下人負我”的心態。患者的症狀至少要符合上述專案中的三項,方可診斷為偏執型人格障礙。

首先,黃之峰及其母親有過分自負,若有挫折或失敗則歸咎於人,總認為自己正確的特徵。黃之峰作為僅僅18歲的學生,其社會閱歷之淺可想而知,更妄論政治閱歷了,而他卻以一名資深政治家自居,自負至極,其母親也寫道“多年以來,兒子和一群摯友堅持信念:香港人值得擁有一個「公平公正、能真正反映巿民意願、普及而平等的選舉」,並為此而盡心竭力,付上時間、心力。”難道正如其母形容的黃之峰從“呱呱墜地”信念就很堅定了麼,可想而知其理解的政治觀念是多麼幼稚。

二是心裏存著“寧可我負天下人,不能天下人負我”的心態。社會民意絕大部分都反對“占中”的違法行為,但黃之峰之流卻逆民意而一意孤行,這點特徵非常明顯。黃母卻稱“要承受鋪天蓋地的抹黑誣衊,涼薄惡毒的詛咒辱罵?”難道全香港絕大多數人都錯,維有她和兒子等一小撮人對麼?這是一種只准州官放火,不准百姓點燈的陰暗心理。對民眾指出其接受境外資助等均有證據顯示,而黃母在信件中卻容不得人說,連食得鹹魚抵得渴的起碼素質都沒有。

三是脫離實際地好爭辯與敵對,固執地追求個人不夠合理的“權利”或利益。當民意已定,香港民眾自發起來反“占中”,以維護道路通暢,要求實現自己養家糊口的最簡單願望之時,黃之峰之流卻以絕食和襲擊政府機關的敵對行為來追求自己的政治利益,搞到民不聊生,大家痛苦不堪,基本的法律制度受到嚴重挑戰,這是顯而易見的了。

四是將周圍事物解釋為不符合實際情況的“陰謀”,並可成為超價觀念。黃之峰母親寫道:“自10月初政府與學聯舉行會議後,政府曾提及的「民情報告」和「多方平臺」,其實只是空中樓閣,有形無實。自稱「門常開」的政府擱置了任何對話的可能性。堅持追求和平的學生無奈走上「絕食」這一步,在政總外絕食了近百小時,只是盼望與政府繼續保持溝通與對話。”黃之峰及其母親之流把對話等同為一定要按照他們的願望行事,這叫什麼對話,根本沒道理可講,其偏執人格障礙暴露無遺。

由一班有嚴重偏執人格障礙的人實施的披著要求“真普選”外衣,實質妄顧民意,違法犯罪的行為,還能任其繼續嗎?相信正常的政府和民眾都是不答應的!

吳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