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總商會對2015年度施政意見書

一、有關推動區域合作方面的建議

近幾年來,特區政府致力“一個中心”、“一個平台”的構建工作,並通過不斷加強區域間的合作,特別是粵澳間的“優勢互補、共同發展”的合作,令到澳門經濟適度多元得到一定程度的推進,令到澳門經濟規模得到擴大,活力得到增強。

值得一提的是,通過CEPA實施的十年多裏,有力地推動著內地澳門的合作發展,特別是粵澳合作方面,更是得到快速的推進,有力地促進了粵澳的全方位、多層次、寬領域的合作。澳門與橫琴、南沙的合作有序推進,翠亨新區、江門大廣海灣經濟區成為與澳門合作的新載體。可以預期,在CEPA和它的補充協議實施下,將有力地催化出更多合作領域,尤其是早前在澳門簽署的《內地與澳門CEPA關於內地在廣東與澳門基本實現服務貿易自由化的協議》,是內地首次以准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的方式簽署的自由貿易協議。根據協議,由2015年3月1日起,廣東對澳門服務貿易的開放部門多達153個。有力推動兩地經濟的融合,特別是為澳門的服務業拓展了新的發展空間。“協議”率先在廣東省先行先試,對澳門來說是新機遇,預計通過這新的協議,可讓澳門服務業在和內地的交流合作當中,取得更好的發展,促進澳門繁榮和穩定。

其實服務貿易自由化,涉及眾多領域,包括運輸、旅遊、教育、金融、通訊等行業,而這些服務行業我們澳門都具有一定的比較優勢,而服務貿易自由化的基本實現,亦是為該等行業創造更大的市場規模和發展空間,對我們這個以服務業為主導的城市發展給予一個有力的推動。

對於區域合作方面,我們認為:

A.宥於澳門幾百年來都是小城經濟,傳統的營商觀念慣於保守,儘管近十年間澳門經濟快速發展,但多數中小企業營商觀念仍持以往之營商觀念,未有或未及與時並進,更新營商觀念,提升視野。據最新調查資料顯示,本澳工商企業目前對進入內地市場發展的積極性不高,僅22.5%的企業表示會考慮到珠海橫琴發展,表示會考慮到廣州南沙、深圳前海發展的更少,不到一成。所以,特區政府應多舉辦有關的活動向中小企業宣傳介紹“走出去”的好處和成功案例,擴闊他們的視野,並以更積極的措施推動澳門中小企業通過區域合作走出去,推介自我商品或服務,擴大市場空間,逐步樹立自我品牌,擴大市場規模。如現時越來越多的澳門中小企業踴躍參加“活力澳門推廣周”活動,到內地城市推廣,取得一定的成績。特區政府有關部門宜及時總結經驗,進一步提升活動的積效;

B.特區政府提供政策的支援,鼓勵中小商號及企業通過區域合作走出去,尋覓合作夥伴,一方面可以通過以大帶小的形式;另一方面亦可通過優勢互補、共同發展。如粵澳合作非常重視推動與橫琴的合作,而橫琴亦為澳門中小企業進駐提供“五大載體”,分別為:長隆商業街、紅旗社區步行街、勵駿友誼廣場、新家園商業街、粵澳合作中醫藥科技產業園,讓澳門中小企業進駐其中。此外,結合澳門的實際,在旅遊合作方面,可通過與長隆的合作,推動一程多站的旅遊模式,以利雙方都得到發展,同時又可通過以大帶小的形式,讓中小企業能在大企業規模效應下,得到發展的機會,如在長隆樂園設立澳門街的設想,就是以大帶小的設想;

C.充分發揮澳門平台功能,與內地企業合作,共同拓展葡語國家經貿市場;與葡語國家工商企業合作,共同開拓內地市場;過去幾年,我們看到澳門與國家商務部以及內地相關省市一起組團到葡語國家進行經貿交流,招商洽談,澳門和內地企業家一起隨團前往,令到有關的活動取得較良好和較大的效益;與此同時,亦可讓本地中小企業、內地民營企業和葡語國家企業三方共同合作,將區域合作發揮出最大的效益,造福三方。

二、關於積極推動經濟適度多元化發展的建議

中央政府將澳門中醫藥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十二五規劃,圍繞澳門建設世界旅遊休閒中心、中國與葡語國家商貿合作服務平台的發展定位,要求內地和相關部門配合澳門做好相關工作,推動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而特區政府亦將中醫藥納入推動經濟適度多元發展的重要領域,為澳門中醫藥發展提供了政策的支援和制度的保障。現時粵澳合作中醫藥科技產業園已經啟動,主要從事中醫藥研發、檢測及諮詢與中醫藥相關的高新技術、新產品開發與企業孵化中心等。這個作為粵澳合作產業園首個項目,亦是希望過粵澳的合作,結合各自的實際,發揮“優勢互補、共同發展”的精神,把這個項目辦成功。正如去年七月我們中總組團訪問北京,張德江委員長在會見訪京團時表示,中醫藥的研究具有巨大的發展潛力,非常高興看到澳門與廣東珠海橫琴合作辦了一這個中醫藥研發中心,可以集中廣東省乃至全國的最好的醫藥科研力量,專門研究某些流行病,多發病的中醫藥創新藥物,這個市場是非常龐大的。開發中藥創新藥物,是中藥開發更快、更經濟的途徑。當然,與此同時我們亦應著重研究中醫藥的國際標準化問題,以便中醫藥能與世界接軌。當成功研發出中藥創新藥物時,我們大可利用澳門的平台功能,將有關創新中藥推銷往葡語國家和歐盟地區,乃至世界各地。倘若我們能研發成功,做出品牌,做出市場,這樣澳門就能做出適度多元,產業多元就又能多提另一個新觀念了。

資料顯示,位於橫琴的中醫藥產業科技園區已有十個項目簽訂相關協議,希望特區政府能抓緊對有關項目的跟進,爭取在中醫藥研發方面尋求新突破和亮點。

此外,鑑於近期冬季流感持續肆虐,感染及死亡人數都有增加,新疫苗亦未能及時供應,對市民生命健康影響至大。事實上,流感病毒不時變種,只有快速的疫苗研發、製造、分銷,才能拯救患者生命。我們希望特區政府考慮,可否利用橫琴的中醫藥科技園,分設一專門研製疫苗的生產基地,可以利用內地的雄厚研發生產能力,結合香港的優良科研和嚴謹、高質、具公信力的檢定標準,利用澳門這個平台促成其事,若能成事,除有利於經濟多元外,還有益於三地市民,乃至世界其他地區民眾。希特區政府加以考量。

鑑於文化與旅遊發展息息相關,兩者相結合更有助旅遊產業升級轉型,為此,特區政府已致力不斷豐富澳門的歷史文化內涵,使來澳的遊客可以選擇深具澳門特色的文化遊、世遺遊、美食遊、博物館遊等,盡享澳門小城的休閒文化氛圍。由於近幾年來澳遊客近三千萬人次,去年已超過三千一百萬人次,為了避免旅客太過集中,近年特區政府提出並採取多項措施以分流旅客至多個舊城區,冀能活化舊區營商環境。我們高興地看到近期有文創公司與地產公司合作,將關前後街附近12個舖位重新包裝、定位,並將部分舖位以市價六成租金招攬特色商戶經營,希望吸引遊客、居民慕名而至,帶旺舊區人流,活化營商環境。“千里之行始於足下。”,們希望,政府有關部門能對各種有利營商環境優化的建議和措施都能多加考慮和扶持,並促成其事,由點帶面,使整體營商環境能在政府和居民的共同努力下,逐步得到改善和優化。倘若上述措施能取得成功,特區政府宜加總結,逐步推廣到部分舊區,如十月初五街等。

三、對檢討、修訂《勞動關係法》的建議

修改《勞動關係法》,至為關鍵的是增加勞資雙方可協商的機制。自2009年實施至今的《勞動關係法》,當中的不少欠具靈活性及欠可操作性的條文,引發眾多的勞資爭拗及嚴重影響勞資雙方的互信,多年來我們都提出希望特區政府能予以重視及盡快對《勞動關係法》進行修改,應容許勞資雙方可因應行業特性和作業運作模式自行協訂條件,並希望立法的精神是正面的平衡和照顧勞資雙方,以達至勞資兩利,並非只單獨針對一方,而設定諸多限制和嚴懲,致令營商環境惡化、導致投資卻步,影響投資環境生態,最終受害的是整個澳門社會。

按現今澳門經濟的發展以及自由經濟的實際情況,絕不存在所謂資方“盤剝”工人又或嚴重壓低工人工資的情況,所以我們深信,通過行業間勞資雙方的協商,實有利於資方更為靈活調動人力資源應對現今以服務業為主的經濟態勢,同時在“多勞多得”的前提下,對有需要增加收入的勞動者是有利的。

四、關於《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修訂方案的意見

政府推出的第二層社會保障制度,目的是希望進一步保障僱員的退休生活,因此《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必須要吸引工商界參與才能達到目的。去年,在“方案”諮詢過程中,本會已曾表達意見,並透過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反映。但在今次的“修訂方案”中,政府却將工商界普遍傾向的“抵扣方案”剔除,只保留“權益歸屬”方案,對此,工商界有較大迴響,在二月三日本會舉行的“《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修訂方案介紹會”上,與會的本會會員和工商界人士都對此表示強烈的反對,並表示,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從無到有,要僱主願意參與,就一定要讓僱主所供款的可以作為準備金或備用金,讓僱主可藉此設立一個「儲備制度」,既可給予員工一定的福利保障,也可作為倘將來出現勞資糾紛時,可利用這個儲備去解決問題,避免對企業運作做成嚴重的財政影響,特別是現今《勞動關係法》中並沒有“退休”的規限,這就意味著所有員工離職時,基本上都須按《勞動關係法》予以賠償。況且僱主參加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對僱員亦只有好處,一般來說,工作年期較長的員工其僱主供款部分都會大於《勞動關係法》所規定的賠償數字,故當離職時,僱員自己供款部分當然可全數取回外,僱主供款部分即使作為解僱賠償抵扣,僱員也收取的部分亦會優於解僱賠償所規定的金額,可以說,僱員不會有任何損失。

我們認為,“中央公積金制度”從無到有,政府應盡量創設足夠的吸引力,使工商界踴躍參與,繼而汲取經驗不斷加以優化,當參與的僱主人數佔一定比例後再研究“強制性”的可行性。

五、對盡快制訂《非全職工作制度》的法律規範的建議

“非全職工作制度”立法問題已醞釀多年,但至今還未成事,我們衷心希望特區政府能以新思維盡快加以處理。隨著社會經濟發展及人力資源緊張,企業為確保正常運作,不斷吸納社會中不同層面的僱員,惟部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