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屋輪候家團住屋補助申請下月底結束

【本報訊】為繼續在財政上補助社會房屋輪候總名單內的獲接納輪候家團,減輕有關家團的住屋負擔,特區政府已延長《社會房屋輪候家團住屋臨時補助發放計劃》至今年8月31日,並調升了補助金額。截至本月25日,房屋局收到1,440宗申請中,已審批1,042宗。因應申請期將於3月31日結束,房屋局呼籲合資格家團於限期前提出申請。

凡符合第25/2009號行政法規《社會房屋的分配、租賃及管理》第三條所定一般要件的社會房屋總輪候名單內的獲接納輪候家團,且非為社屋承租人或社屋承租家團的成員,均得申請住屋補助,但申請家團的每月總收入不得超過下表所載金額:

2013年期社會房屋申請確定輪候名單已於2014年12月26日公佈,輪候家團可於今年3月31日前向房屋局提出申請住屋補助,效力追溯至今年1月1日。倘申請家團的月總收入及家團結構與確定輪候名單公布時無異,則可豁免提交家團成員的居民身份證明文件影印本及每月收入證明文件。1至2人家團每月補助金額為1,650元,3人或以上家團每月補助金額為2,500元。房屋局呼籲合資格家團於限期結束前提出申請。同時,凡因個人原因選擇轉列名單末尾的家團,將取消住屋補助的發放。

有關申請住屋補助之情況,可透過房屋局24小時語音電話2835 6288瞭解;已遞交申請表的申請人亦可透過語音電話系統及房屋局網頁http://www.ihm.gov.mo查詢其申請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