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或削減賭牌之議各走極端非實事求是 增加或削減賭牌之議各走極端非實事求是

行政長官前年底在作「施政報告」後回應議員詢問時,透露將會在今年進行賭牌中期檢討,最近更是對此予以明確表述。因此,相信在本月底的「施政報告」中,會有明確決定。

也正在準備啟動賭牌中期檢討的前夕,博彩業出現「九連跌」,而且跌勢未已。這在實質上是形成了煞住過去幾年博彩業急速發展的虛熱風,不少人都認為現在的賭收數據才是正常的狀態,因而符合習近平主席「新常態」的論述。盡管這兩者之間有可能是偶合,但卻也予人一個強烈的印象,就是中央為了配合澳門特區的賭牌中期檢討,當然更是出於反貪及反奢反洗錢的需要,再加上內地經濟運行下行,而加緊對出境來澳官員及國企高管的控制,即使是習近平主席要訪問澳門,也不像過去那樣營造「博彩業欣欣向榮」的氣氛,反而是無意讓賭收止跌回升。這就為開展賭牌中期檢討提供了一個較佳的理性環境及氛圍。實際上,倘賭收仍然像較早前那樣呈現虛熱狀況,在進行賭牌中期檢討時,人們尤其是博彩業經營者,都會被這虛假現象所蒙蔽,從而無法冷靜下來進行討論研究,反而提出一些不切實際的要求,而特區政府卻難於抵擋,只能是屈從於這些並非實事求是的訴求,使得博彩業「一支獨大」的現象更為嚴重,更為無法完成中央政府賦予澳門特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的經濟發展定位。就此而言,賭收的「九連跌」,並非全然是壞事,並可以令人們冷靜地思考澳門經濟可持續發展的最適當模式,尤其是在賭牌中期檢討中,作出科學合理的結論。

在開展賭牌中期檢討的前夕,一些既得利益者或利益追求者,紛紛利用此機會發動輿論攻勢,提出各種訴求,以圖影響賭牌中期檢討的結論,爭取自己的最大利益。維持,有人提出增加一個賭牌,也有人卻反其道而行之,提出應當削減賭牌。

提出增加賭牌的,似是以現時經營賭廳尤其是「衛星賭場」者,其規模實力和經營模式介乎賭牌持有者與普通賭廳經營者之間。他們的訴求倘能得以實現,並能將增加的一個賭牌爭取到手,就可一嘗當賭牌持有者之願,將自己原來的要向賭牌持有者繳交「租金」,轉變為向賭廳經營者收取「租金」,而且是「旱澇保收」,即使是賭收「九十連跌」,也不關自己的事,照收賭廳「租金」可也,那管賭廳經營者「大喊救命」。

當然,他們提出增加賭牌,是不會以自己的利益為理由的,而是必然會以公眾利益為正當理由。其中一個理由,就是所增加的賭牌應當由本地人華資博企業者所持有,這樣就可以沖淡目前六個正副賭牌中,有兩個是純美資,兩個是半外資,等於是讓外資掐住澳門博彩業的喉嚨的危險現象,避免被外資控制澳門龍頭產業尤其是政府庫房。這無論是對維護國家安全,還是對保障澳門特區經濟安全和特區政府財政安全,都有好處。這個理由,確實是冠冕堂皇,無懈可擊。倘是在博彩業虛熱發展時提出,特區政府更是絲毫沒有拒絕的正當性。

但民間應當會有反對的理由,只不過是決定將賭牌「三拆六」的特區政府自己理虧,而無法出聲而已。實際上,現在持相反態度,提出削減賭牌數目的人士,其理由就是當年賭牌「三拆六」的決策,違反中央的政策意圖。因為當年中央批給澳門的是三個賭牌,而且也明確規定,在全中國境內只準澳門開賭。而在賭牌競投的過程中,也是嚴格按照這個決定而進行的。但在後來,卻發生了變化,三賭牌都分拆,其中「永利」更是因此而無本沾利,白撈了個正牌。據說,中央對此頗有意見。何況,以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揭櫫的「依法治國」方針,並要求澳門特區「依法治澳」來衡量,這是不符法律規定的。因為第一六/二零零一號法律《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法律制度》規定,特區政府只能批出不多於三個賭牌。儘管那三個副牌是以「轉批給」的表述為之,也只不過是巧立名目而已。倘此事是在居民公民意識大為增強的今日發生,所引發的抗議浪潮可能不遜色於「反離補」。因此,倘再增加一個賭牌,不但等於是與中央的指示「對著幹」,而且可能也會形成「授人以柄」效應,為「反對派」攻訐行政長官崔世安和特區政府提供「砲彈」。而對一貫聽中央政府的話的崔世安來說,哲恐怕難以想像想像。

因此,進行賭牌中期檢討,重點不應放在是否增加或減少賭牌方面——即使是削減賭牌,必然會嚴重衝擊現有的博彩業格局,甚至將會形成國際糾紛,不利於澳門特區的穩定及對外形象。

而賭牌中期檢討的討論重點,應是擺放在如何為現有的賭牌進行續約方面。第一六/二零零一號法律《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法律制度》規定,如果批給期限不足二十年,政府可隨時最遲在批給期限屆滿前六個月,批准一次或分多次將批給延長,但以期間之總數不超過二十年為限。在二十年批給期限屆滿之後,仍可由行政長官通過批示,一次或分多次延長批給期限,但總數不得超過五年。所以,澳門博彩批給期限的最長時間為二十五年。但在娛樂場經營批給期間屆滿後,政府將如何處理?同一法律第四十五條則規定,政府將撤銷「娛樂場幸運博彩之經營批給」。撤銷之後再如何做,法律沒有規定。  

但倘是重新開投,似乎並不現實。因為六家博企均已投下巨資,而且現在還正大興土木,在即使是續約五年的十來年內也不可能收回投資成本。還是以穩定為主。而且,「澳博」(可能還有其副牌「美高梅」)的合約是比十八年,比其他四個正副賭牌少兩年,也就是指「不同步」,倘重新開投將會遇到技術性難題。因此,可以參考回歸前澳葡政府對「澳娛」進行續期的「慣常做法」,就是每五年續期一次,並在進行續約談判時,提出一些較為嚴苛的附帶條件,包括興建公屋和大橋、新碼頭、城市設施、疏浚航道,以至是撥出佔毛利的一點六繳交給東方基金會等。這個做法是值得參考的。首先,當然是要求各家持牌公司,必須完全兌現其在參加競投時許下的承諾;其二、是承擔適當的社會義務,包括認建公屋、城市基本設施,並按中央政府對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及建設「世界旅遊休閑中心」的要求,作出較大的承擔,包括必須新建一批非博彩元素的設施,強化自己「旅遊休閑」的色彩,甚至是開拓國際高端賭客客源等。

(發自臺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