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宜向澳航贖回專營權以利開放天空 政府宜向澳航贖回專營權以利開放天空

據《南方都市報》報導,珠海機場近日換「帥」,由香港機場管理局派遣委任的丘昌賢出任珠港機場管理公司總經理。丘昌賢走馬上任後例牌「新官上任三把火」,其第一把「火」就是「造勢」,約見媒體接受專訪,介紹了珠海機場的未來發展方向。其中一個動向,就是爭取開通機場的國際口岸,亦即開闢國際航線。他指出,最近幾年珠海一直在向國家爭取開通機場的國際口岸,到目前仍未實現。這方面珠海機場也在很努力地爭取,但最終決定權在中央。在他看來,開通國際口岸對機場的發展十分有利,但短期內或不會帶來大量的客流,「深圳是國際機場,但他們國際部分旅客也只占百分之五左右」。反而是貨運方面會有比較大的機會,「香港機場是全球貨物吞吐量最大的,而且全部是國際貨物,屆時珠海機場可以爭取香港機場很大一部分的貨物。」

丘昌賢並沒有回避珠三角機場之間競爭的問題,他認為按照珠三角城市群的發展規模,其實每個機場都會有不同的定位,最終都可以「吃飽」,毗鄰澳門國際機場的珠海機場,近幾年旅客吞吐量大幅上升,因為澳門機場不可能開通那麼多的國內航線。「就像紐約、倫敦都市圈,都有五六個機場,發展都很好」。而正在建設中的港珠澳大橋,將在兩三年內通車,屆時珠海與香港之間的車程,將由幾個小時縮短為半個小時左右,珠海機場與香港機場之間的車程,也只要一個多小時,這將給珠海機場帶來前所未有的發展機遇。

珠海機場要開闢國際航線,這究竟是丘昌賢的個人意見,還是珠海國際機場以至珠海市政府的決策?現在很難辨析清楚。由於珠海機場的管理方珠港機場管理有限公司,是香港機場與珠海方面成立的合資公司,香港方面占百分之五十五的股份,該公司的總經理由香港機場管理局委任,至今已是第四屆。而丘昌賢是香港居民,擁有在西方二十一年的航空公司工作經驗,還曾在香港機場從事過五年的航空公司客、貨運業務,機場候機樓管理、地面接駁和商業管理等各種,因而其思維方式是西化的,並習慣於香港的言論環境,因而可能只是他個人的意見。

不過,珠海市副市長王慶利曾在與網友交流互動時表示,就年旅客吞吐量及開通航線而言,珠海機場於二零一二年就達到了國際航空口岸開放的要求,也有中、外航空公司開通珠海機場國際航線的明確需求。而二零一三年底,珠海機場首次開通貨運包機,珠海口岸局相關負責人當時表示,有望在二零一四年航展前開通國際口岸。儘管最後未能成事,但珠海機場要升格為國際機場,卻又是珠海市政府的規劃目標。

珠海機場區域與香港機場合作後,業務突飛猛進,從過去長期以來每年旅客年吞吐量一直在數十萬人之間徘徊,直到近年來的迅速發展,二零一二年突破二百萬人次,去年更是突破四百萬人次。不但是其增速在最近幾年都位於民航中南局轄下機場的首位,而且其旅客年吞吐量也已直逼澳門國際機場。按照「龜兔賽跑」的邏輯,及珠海機場這兩年的增速,最快在今年底就將爬過澳門國際機場的頭。這除了是拜內地近年乘搭飛機的居民大幅增多的大環境之賜之外,就是機場管理當局主動作為,引進航空公司,開拓新航線,而且採取靈活的「經停」手法,一條航線串連兩個以上的航點,就可集每個航點乘客之「少」,成每條航線之「多」。

與其相比,澳門國際機場就令人大嘆慚愧了。雖然澳門特區政府已與數十個國家和地區簽署雙邊航約,但實際利用的卻沒有幾個協議,因而浪費了《澳門基本法》所賦予的寶貴國家資源。其實,澳門國際機場管理公司也在積極想方設法,四出尋求航空公司進駐澳門國際機場,如最近就引進了南方航空公司(該公司正是珠海機場的「主力軍」,為珠海機場的迅速成長貢獻至偉)。但即使如此,還是受到澳門航空公司為期二十五年的專營合約的制肘。

這是一個大問題。「澳航」擁有專營合約,但自己吃不了,卻又不願讓給別人吃(至少是不願讓別人吃「肥豬肉」航線),頗有點魯迅先生筆下的假洋鬼子「自己不革命,也不準別人革命」之風。在澳門許多原本是專營重要行業,包括博彩、電信等,都已開放之下,攸關澳門建設「世界旅遊休閑中心」,吸引更多國際旅客來澳旅遊的航空業,卻還是保留專營,寧不讓人擲筆三嘆!

因此,特區政府為了促進國際機場在周邊激烈競爭中持續保持優勢,並更好地扮演好襄助「世界旅遊休閒中心」建設的重要角色,換能靈活變通,提前贖回「澳航」的專營合約,實行開放天空,讓有意到澳門機場經營的國內外航空公司來澳開闢航線?這是值得思考的問題。既然經濟全球化和自由化是國際趨勢,也既然連作為澳門經濟命脈的博彩業都可以打破專營,為何航線經營權就不可取消專營?

澳門航空業有一個珠海機場所無的有利條件,就是澳門是中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按照「一國兩制」原則和《澳門基本法》規定,澳門特區可以「中國澳門」的名義自行與外國簽署雙邊航約,靈活性很大,就像澳門特區可以「中國澳門」名義單獨加入「WTO」,及參加一些國際組織,簽署一些國際性協議那樣,這就可自由分配國際航線。而珠海機場則不具上述的有利條件,倘其即使是能夠升格為國際機場,其所使用的國際航線,是由整個中國大陸作為一個對外簽署航約的單位,由中央分配下來的,而且還是在全國數十個國際機場中攤分。由於國際航線是實施「對等」原則,則我飛出一條航線,對方也有權飛進一條航線,受制肘較大,而澳門則在這方面的空間較大。

此外,澳門國際機場還享有一層保護,就像丘昌賢所言,珠海機場要開闢國際航線,必須得到中央批准。而他還未說出另一個更重要而且是具有關鍵決定權的因素,那就是中央要看澳門特區政府的態度,必須得到澳門特區政府的書面同意書。這是出於澳門特區是政治特區,其位階遠高於珠海特區的經濟特區,還有「一國兩制」的因素。實際上,在中央政府作出這項決定的當時,中國尚未與韓國、以色列、南非等國家建交,兩岸關係也未進展到可以兩岸直航的程度。因而澳門機場就獲得了這些「先天性」的「著數」條件。

這也正是珠海方面「討價還價」的「籌碼」,澳門特區要向珠海市要地,就必須以同意珠海機場開闢國際航線來作交換。不過,隨著中央將與澳門特區磋商海域管理權,亦即澳門特區可以採用填海的方式增加土地,珠海這個「籌碼」的「含金量」,將逐漸減輕。

但是,澳門還須擺脫「龜兔賽跑」的窘境,保護並充分發揮好自己作為國際機場的先天有利條件,那就是開放天空,提前結束「澳航」的專營權。

(發自臺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