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3月13日電】僅在2014年,中國各級法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式再審改判刑事案件就達到1317件,其中糾正了包括“呼格吉勒圖案”等一批重大冤假錯案。
“對錯案的發生,我們深感自責,要求各級法院深刻汲取教訓。進一步健全冤假錯案有效防範、及時糾正機制。”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12日在向十二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作報告時,這樣感慨道。
中新社記者注意到,兩日來,參加全國兩會的人大代表多次在不同場合就“冤假錯案”發表過看法,僅在新疆代表團,13日就有7位代表及官員提及此事。 有媒體通過梳理發現,近年出現在中國的冤假錯案,多是有“因”可循:例如,有些地方公安機關在偵查辦案過程中,片面強調“命案必破”,忽視了犯罪嫌疑人合法權益保障、不尊重法律程式,刑訊逼供、非法取證等現象時有發生;而公檢法機關相互監督、制約的制度設計沒有落實,檢察院和法院對有瑕疵甚至非法取得的證據也視而不見,最終導致冤假錯案的出現。
不過在全國人大代表、河南省高院院長張立勇看來,錯案產生的主因是有罪推定思想尚未完全根除、無罪推定思想尚未真正樹立。而執法幹警作風不正、工作馬虎、責任心不強,追求錯誤的政績觀。“究其根源,在於目前中國刑事訴訟制度的設置不夠科學合理,不夠完善,沒有建立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
與張立勇持相同觀點的還有全國人大代表、華僑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戴仲川。他說,從源頭防範冤假錯案,就要落實非法證據排除和審判中心主義改革,對於刑訊逼供、違反法定程式取得的證據不僅不能作為定罪量刑證據,還要依法追究相關辦案人員責任。
新疆自治區高院黨組書記閆汾新告訴記者,如果說現在需要各級法院進行“自我革命”,就要從防止“人情案、關係案、金錢案”上下功夫,加強法院隊伍自身的建設,減少人為干擾因素。
官方提供的資料顯示,過去一年,中國法院系統查處利用審判執行權違紀違法幹警達到了863人,其中移送司法機關處理138人,給予黨紀政紀處分781人,同比分別上升126.5%、36.6%和120.6%。
閆汾新直言,“法院作為社會公平正義最後一道防線,你承擔著‘守門員’的角色啊!”“我們常常講人民利益至上、憲法至上。但冤假錯案的出現,相當於這條底線被突破了。”
閆汾新說,“無論‘呼格吉勒圖案’過去多久,畢竟是我們失守了。周強院長感到自責,我們更應該自責。”
不過令閆汾新稍感欣慰的是,透過周強的報告,已讓外界看到了中國各級法院“知錯必改、有錯必糾”的決心和態度,“這本身就是一種進步。”
而在觀察家看來,如果說中國司法機關通過“自我糾錯”的態度能夠換取民眾的信任,那麼從更大的坐標系中觀察,在全面深化改革與全面依法治國的雙重背景下,通過司法改革去解決現實存在的司法不公、增強司法透明度等問題,就顯得更為迫切。
如周強所言,司法改革要敢於打破各種利益藩籬,勇於向自身開刀,動自己的“乳酪”,敢啃硬骨頭,甘當“燃燈者”。正在邁入深水區的司法改革征程,未來會向人民交出怎樣的答卷,值得期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