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教育制度諮詢公眾 歡迎提意見及建議

【本報訊】為配合《非高等教育教育制度綱要法》對特殊教育的規定,及特殊教育的可持續發展,教育暨青年局由3月2日至3月31日期間就《特殊教育制度》的修訂文本諮詢公眾,並舉辦4場講解會,向公眾介紹文本內容,同時收集意見和建議,期望透過公眾參與,完善有關制度,讓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得到更好的保障。

教育暨青年局對《特殊教育制度》的修改持開放態度,連日來的講解會得到相關團體、家長、學校的高度參與,並就文本內容提出了寶貴的意見和建議。由於《特殊教育制度》屬原則性的框架、具指導性的大原則,目的是對不同類別學生進行教育,教青局將結合收集到的意見和建議,適當整合文本內容,至於具體工作的實施,則會配合社會和教育的發展,以及按有特殊教育學生的需要,透過指引有序落實執行。

特殊教育是本澳非高等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旨在讓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齡兒童及青少年享有發揮其智能及適合其身心發展的教育機會,並透過實施個別化教育計劃,讓學生能掌握一定的知識和技能,達到融入社會,自強不息的目標。

為此,若家長發現子女在學習或生活適應上出現明顯及持續的困難,疑有特殊教育需要,可向教青局教育心理輔導暨特殊教育中心尋求協助,而老師、學生輔導員是家長以外,與學生接觸最密切的專業前線人員,在遇到同樣情況時亦可在家長同意下轉介到該中心安排專業諮詢及評估服務。該中心的專業團隊將因應學生的實際情況,安排心理輔導員、特殊教育教師及學生輔導員提供諮詢及評估,並為學生提供合適的教育安排,讓其能在適切的環境發展所長。若學生出現語言或大小肌肉協調方面的問題而影響其學習,該中心亦會安排相關人員進行評估。此外,倘學生在身體機能及健康上出現問題,家長須安排子女由醫護人員進行診斷。

優化特殊教育制度

教青局未來會繼續加大對特殊教育的資源投入、為特教家長提供更多支援,並將進一步加強教師培訓,讓教師能及早識別出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使特殊教育能更好地回應社會及家長的期望。

教青局歡迎市民就《特殊教育制度》的諮詢文本提供意見,市民可於本月底前電郵webmaster@dsej.gov.mo,又或傳真:(853) 2835 5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