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海帆強調澳門特區政制發展須按基本法人大常委會決定

【本報訊】行政法務司長陳海帆稱,澳門政制發展必須嚴格按照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新一屆特區政府將進一步鞏固 2012年政治體制發展成果。

吳國昌議員批評行政法務範疇施政方針對本澳政制發展藍圖著墨不足,難反映市民對政制發展的意見。

陳海帆稱,特區政府堅持按照《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及全國人大常委會對澳門政制發展的有關決定,繼續循序漸進推進澳門特區政制發展。2012年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決定修改澳門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符合澳門實際情況,澳門政制發展必須嚴格按照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堅持人大常委會提到4個有利於本澳的原則,維持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政治制度的穩定,對澳門特區的長治久安非常重要。

陳海帆表示,新一屆特區政府將進一步鞏固 2012年政治體制發展成果,總結 2個選管會提交的報告,認真檢討現時選舉法存在問題,尤其加強間選競爭性,改善選舉公正性,提升選舉素質和培育健康選舉文化。陳海帆指出,選舉制度剛在 2012年修定,需有穩定和鞏固期,再在現行基礎上找出未來發展的方向,她表示檢討需要時間,當年的政制發展得到社會各界認同。

陳海帆表示,利用現有宣傳推廣管道和其他資訊科技手段,系統宣介《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與《基本法》的關係,深化市民的國家觀念及對《基本法》的認識,積極推動愛國愛澳教育,加強市民,尤其是青少年的法治觀念和守法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