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青局就修訂特殊教育制度聽取團體意見

【本報訊】為落實《非高等教育制度綱要法》對特殊教育的規定,及配合社會及教育發展需要,教青局對《特殊教育制度》進行修訂,並於三月份向公眾進行諮詢,同時亦以聚焦小組形式與19所學校、特殊教育機構、復康機構、輔導機構及相關服務團體會面,以進一步聽取意見,並進行深入溝通。

特殊教育是非高等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教青局一直重視特殊教育的發展。教青局對《特殊教育制度》的修訂一直持開放態度,高度重視社會各界的意見,期望通過不同渠道收集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從而完善修訂文本,為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兒童及青少年享有適合其身心發展的教育提供更佳保障。教青局於3月19至23日舉行了四場講解會,向約五百名參加者介紹有關文本的修訂內容,並進行交流討論,聽取意見;並於早前以聚焦小組形式與明愛學校、協同特殊教育學校、澳門弱智人士服務協會、瑪大肋納嘉諾撒學校、海星中學、澳門中德學校、澳門明愛、澳門特殊奧運會、澳門扶康會、關愛兒童成長協會、循道衞理聯合教會社會服務處、澳門特殊教育教師協會、澳門弱智人士家長協進會、啟智中心、澳門聾人協會、澳門基督教青年會、勤立自閉人士之家、澳門視障人士權益促進會及澳門公民力量等19所學校、機構和團體會面,以進一步聽取意見,並進行深入溝通。與會者對《特殊教育制度》的修訂及執行措施積極提供意見,亦就特殊教育的發展提出細則性的建議,當中包括:特教學生的早療介入、評估制度、課程、證書、升學銜接、就業安排、跨部門的合作機制、專業人員的持續培訓及福利、資助的發放及監管制度,以及社區宣導等工作。教青局將認真研究諮詢期所收集的意見和建議,作為修訂《特殊教育制度》及具體執行措施的參考。

教青局鼓勵市民就修訂《特殊教育制度》踴躍發表意見,並於4月15日前將意見或建議透過電郵( webmaster@dsej.gov.mo )、傳真( +853 2835 5210 ),又或遞交至教青局(澳門約翰四世大馬路7-9號一樓)及其轄下各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