線人

在深圳悶熱嘈雜的郊區街頭,線人阿健向我走來。他趿拉著印著麥當勞標志的拖鞋,套件半舊白T恤。“約了毒販看樣品,你不要說話,假裝是老闆秘書。”一見面,就接到他的通知;沒等反應過來,眼前已經站著兩個手臂布滿針孔的年輕男人。

“純度不高,最多60%吧,多少錢”?阿健觀察著他們帶來的一小包冰毒。

“260,好點貨也有,要貴一些。”

“老闆回老家去了,這個價格他估計還要砍。”

老闆其實是某個阿健尚未找到的公安局,毒販則是兩個月前在酒吧認識的。剛得知他是大毒販手下發展放貨的“中層幹部”,阿健便想法接近。一個晚上,他安排4個兄弟假扮成毒販的仇家,兩個手執鋼管,兩個拿水果刀,埋伏在酒吧附近。等兄弟們朝毒販沖過去,他就抓起石灰撒向他們,拉著毒販一路狂奔。

毒販這才注意到他。他自我介紹︰前搶劫犯,剛從牢裏出來,待業。於是毒販開始帶著他在酒吧喝酒,吸K粉,企圖讓他上癮,成為自己的小弟。

一天喝完酒,阿健對毒販說,“以前認識個幹這行的老闆,不知能不能聯系上。”不確定性口吻,往往更能吊住對方的胃口。果然,毒販記住這事兒,催著他去聯系。按照他的計劃,看完樣品之後的某天,他將和“老闆”購買一公斤冰毒。交易一旦進行,就和埋伏好的員警一起撲過去,將毒販抓捕歸案,他從中可獲取兩萬塊左右的獎金。

這是線人阿健的生存方式︰舉報犯罪線索,收集犯罪證據,到關鍵時刻帶著警方實行抓捕。待將犯罪分子繩之于法,他就能拿到獎勵。這些年,他在深圳警方混出點小名氣,員警有時也把線索交給他——販毒的,造假證假幣假發票的,搶劫盜竊的,殺人的,強奸的……甚至,他還舉報員警犯法犯罪。

我驚訝于阿健的大膽。9月8日,與毒販見面的夜晚,我問他, “現在滿街都是你的新聞,你就不怕被認出來?”。

此前一周裏,他是《南方都市報》每天的頭版主角,還頻繁現身深圳、廣州,從深圳到北京的多家媒體(包括中央電視台),一遍遍炮轟深圳沙灣派出所。在這則新聞的初始階段,阿健被塑造成一個被員警出賣而勇於捍衛自我權利的無辜線人——

8月30日,摸清了假發票窩點的阿健,帶著沙灣派出所民警前往抓捕犯罪嫌疑人。第二天,他卻發現她已離開派出所。一怒之下,他向媒體爆料,稱嫌疑人跟他說,“花了10萬塊從派出所出來”,還威脅著“花20萬買你狗命”。

眾目聚焦之下的龍崗公安分局和沙灣派出所,幾次發布通告,時而說是派出所放錯人,時而說當晚抓了大量陪侍女,嫌疑人趁亂逃……各種自相矛盾的細節被媒體抓住不放。

關于阿健舉報員警的動機,有民警說,他會為了一點爆料費出賣任何人;兄弟似乎也不能理解,明明有封口費,為什麼不拿;有人則堅信,封口費他肯定拿了,舉報員警是為了出名;熟悉他的一名員警則認為,阿健為了自保,他討厭不被人尊重。

而在阿健的表述中,有時是為了自身利益——“如果員警把我們抓的人都放了,那我們還賺什麼呢?”除了舉報獎勵,阿健也向犯罪嫌疑人家屬介紹律師,賺取仲介費。

有時是為了尊嚴——“員警簡直把我們當作賺錢工具了。”

有時是因為權威受到了挑戰——“連我抓的人都敢放,他有沒有看過我的報道?”

第一次見到阿健時,電視台正在采訪他。他們把阿健拉到沙灣派出所,起初他不樂意,似乎並不想和派出所再發生沖突。在沙灣派出所,記者們和公安爭執起來。公安只好將怒火轉移到阿健身上——“你來這裏幹什麼,派出所是隨便能進的地方嗎?”

這一問讓不作聲的阿健突然暴怒起來,從“公民的知情權”討要,到揭露公安說謊,再到對其專業素質的質疑,在氣勢上完全壓倒了對方。最後,他不忘對鏡頭總結︰“我就是要看,人民警察是為人民服務,還是為人民幣服務。”

阿健總是自信滿滿。對於我那個疑問,他是這樣回答的︰“我不怕,因為犯罪分子不看新聞,不關注社會……”他說,出身於底層,他從不害怕犯罪分子;他真正恐懼的是——員警,盡管,那是他夢寐以求的職業。

警察夢

阿健從小夢想當員警,但命運弄人。他被父母租給村裏的生意人。小學二年級沒讀完,他就成了廣州一個藥材廠的童工。在四川樂山老家,他度過小混混的少年時光。

2006年,他來到廣州,卻被朋友騙去做傳銷,之後他開始了沿路乞討的生活。有一天,一個女孩被搶劫,他拔腿去幫她搶回財物。就像俗套電影裏的情節,女孩很感動,開始幫助他,教他識字,後來還成了阿健的女朋友.在女朋友的介紹下,他擁有了一份保安工作。

後來阿健從小區被調去派出所,兜兜轉轉一大圈,終於和員警有了交集。在廣州海珠區一家派出所,他當起了門衛。在他的定義中,這是線^生涯的開端。

線人是遊移於黑白兩道的灰色地帶,他總結,員警的線人有三種:幫收黑錢的線人;犯罪的線人,以出賣同夥而自保;正義的線人。阿健從第一種做起,漸漸贏得了員警們的信任。

2008年過完春節,毒偵隊隊長開始培養阿健做專職的線人,他對阿健進行了一個月專業培訓,要考智商和應變能力等,還教他怎麼看毒品等。考察4個月後,阿健表現賣力,也破了好些案子。公安局於是和他簽了協議,給他登記信息,並買了保險。

有一次,阿健偶然認識了大毒梟阿奇,不久後,他就被阿奇叫去喝酒。和阿奇在一塊時,阿健每次打架都沖出去,表現得很講義氣,慢慢地得到阿奇的信任。阿奇對他很好,他們整天吃吃喝喝,吸毒,在KTV花天酒地。

那一陣子,阿健的任務就是在內部掌握阿奇的情報:他的關系網、關于他上家的資訊、他們的聯系方式、他們的暗語等等。

阿奇去交易的那天,公安破門而入,連玻璃都震碎,他來不及拔槍就被公安制服了。他盯著阿健看,足足看了一分鐘——這次行動,阿健得了6萬塊獎勵,領導表揚他是出色的線人。

阿健從未這麼有過成就感。那晚,他喝得爛醉,女朋友問他什麼,阿健就答什麼,第二天,她就和阿健分手了,怎麼求也不回來。

兩年多以後,混跡于深圳的阿健已經是一名有著一群小弟的自由線人。雖然他只有24歲,但他說過去的生活經驗告訴他:“在深圳這座城市,沒有永恆的朋友和敵人,只有永遠的利益。”

黑白之間

阿健很想自己成為一名員警,但從不奢望,大多時候,他享受這種生活。比起公安內部線人的封閉生活,他感到在深圳更自由,自由線人是他聽能想到的最好的方式。

阿健和公安建立了合作關系:他扮演女人跟蹤造假發票團夥,帶著警方搗毀造千萬元假發票的窩點;當公安捉盜証據不足時,他又扮演搶劫嫌疑犯混進拘留所,成為盜竊團夥裏的臥底。他還假扮成名為“放肆的溫柔”的女子,和強奸犯網聊,引誘他們出來見面,然後將之繩之於法……

他喜歡沖到最前線抓捕犯罪嫌疑人,那是他最快樂時候,各種委屈感和卑微感甚至0\.限感都得到了發泄。每次親手抓捕,阿健都會到酒吧慶祝一番。他覺得他和公安是一夥的,這種幻覺持續了很久,直到20l0年5月。

那時,公安分局給他一個賭場的線索。“當晚,賭場的人被抓到了派出所,連我也抓了進來,值班所長公開罵我,‘你這個二五仔,你出賣了周圍的人’。我的身份一下暴露了,到了梅林關,員警們就開始毆打我……”回憶起這樣的經歷,阿健依然咬牙切齒。

每次被“出賣”的經歷,他都牢記在心。“黑社會可以出賣我,但員警不可以出賣我。因為我和員警是一夥的。”但他又知道,員警並沒有那樣的意願。“我幫他們破更多案,他們升官發財,我也能賺錢。我沒有執法權,但有執法的行為,和員警也沒什麼差別了。我們相互利用,各取所需。”

某次,在跟蹤假証窩點的時候,阿健被當作小偷並扭送到了派出所。他聲稱自己是線人,卻沒有得到任何的信任,結局是越辯解被打得越厲害。在派出所,他用指甲劃破了舌頭,血流得滿身都是,才被釋放。

媒體曝光後,他得到1500塊賠償。這是他第一次舉報派出所,也是第一次意識到媒體的威力。

有段時間,阿健將派出所反復抓放摩托車以謀取私利的事隋賣給了報紙和電視台。報道出來後,所裏領導給他電話,“你可把我害慘了。”但這段經歷為阿健積攢了不少警界人脈資源,一有線索就直接找他們聯系。

阿健的不斷爆料,也使民警工作量過大,加上類似向電視台舉報民警親戚開辦黑網吧的事情,使得他頗不受歡迎。

他甚至有些看不起民警。他覺得自己對職業的熱愛和有些員警形成鮮明的對比。

阿健的兄弟阿為是一個三十多歲的瘦小男人,他有時跟著阿健幹活,但並不能完全理解阿健。他看見,每次抓捕時阿健手無寸鐵,卻也兇猛地撲向犯罪嫌疑人,對於這種興奮,他感到奇怪。他想,如果是他,他就只會收錢,不會舉報派出所。

對於犯罪團夥,阿健似乎是既打擊又合作,臨界線在於“是不是朋友”。對於員警,他是既合作又打擊,臨界線就在於,“自己是否受欺負”,參與制衡的力量是媒體。一名與他合作過的公安說,阿健很能吃苦,也愛開動腦筋,是深圳線人行業的佼佼者。但如果你不尊重他,他就會和你對著幹。

有一次,阿健看到一位民警的手機把他的名字存為“二五仔”。他笑笑說,你太不道義了,員警說,沒什麼啦。但他其實記住了這樣的細節。他知道,在“朋友”們的心目中,他就是一個小人,收了封口費還要舉報別人。

“原以為只是在懸崖邊做做樣子,沒想到真跳了下去,也只能繼續往下跳了。”阿健感到無奈,“做人?做鬼?都做不了吧?”

(林珊珊/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