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壇探討UBER

【本報訊】澳門論壇探討叫車手機應用程式UBER在本澳營運涉嫌違法以及應如何規範。出席論壇的法制研究學會會長陳華強稱,UBER的司機登記模式存在漏洞,例如不審查登記的司機背景,對乘客構成人身安全問題。

的士司機權益會會長張展行表示,本澳的士司機須領取牌照,收費標準由政府劃一規定,但相對UBER的收費不一,不受政府的規範,對本澳士業不公平。

前宏益電召的士公司經理方念湘認為,UBER引起爭議是由於市民對現行的士服務不滿,的士服務不能滿足市民的需求。他建議政府發出個人純電召的士牌照,招標公開競投,或開發類似以UBER形式營運的應用程式,但前提是必需受到的士規章約束和政府監管。

叫車手機應用程式UBER提供車輛載客服務涉嫌違法。澳門社區發展新動力副理事長李漫洲表示,現時本澳公交及的士服務未能跟上社會發展步伐,UBER可滿足市民出行的需求,希望引入競爭,改善的士服務。 李漫洲建議政府放寬UBER在本澳營運,並建立監管機制,遏止集團壟斷及炒賣的士牌照,及早修改的士規章,打擊的士違規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