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本澳女性幸福感調查說起

婦聯公佈於十月開展的“澳門婦女幸福感問卷調查”,結果顯示,逾一千二百名受訪女性中,整體幸福感為七點——分(十分滿分),位於中上,較當局於二○一二年開展的婦女現況調查稍跌。受訪者認為家庭環境、就業環境及身心狀況會影響幸福感,其中夾心階層女性受訪者幸福感偏低。另外,逾半受訪者認為未能完全發揮自身優點及能力,近六成受訪女性會面對生育壓力。

雖然本澳關於居民幸福感的研究有不少,但是甚少有轉麼關於女性幸福感專門研究,最近一次是由婦女事務委員會撰寫的《澳門婦女現況報告二○一二》,故婦聯開展幸福感問卷調查。此次調查研究對象為本澳十六歲或以上女性,透過紙本以及網上問卷,共收到一千二百○九份有效問卷。受訪者以二十六至三十五歲(近兩成四)以及五十六歲或以上(近兩成四)女性為主,已婚(約八成),每月平均工作收入以一萬元至二萬元為主,大部分擔任全職工作,較多受訪者從事博彩業、教育、醫療衛生及社會福利。結果顯示,本澳女性幸福感分數為七點一一分,較二○一二年(《澳門婦女現況報告》)下跌百分之一點二五。其中家庭環境、就業環境、身心狀況,較個人、社會交流、政府施政影響女性幸福感;受訪女性對現時個人、家庭環境、社會交流滿意度較高。逾六成受訪者認為未能完全發揮自身優點及能力;已婚女性幸福感分數比未婚、其他婚姻狀況高;約五成八受訪者認為會面對生育壓力,未婚女性生育壓力分數比已婚女性高。約八成半人認為家庭事業難兼顧;約七成半人在職場上仍保有傳統性別觀念。女性自評身體、心理健康程度分數分別較二○一二年上升、下跌○點二分;約三成七人經常出現失眠,約兩成三人經常出現心情低落。半數受訪者認為政府在女性支援服務、本地居民福利以及公共設施建設表現一般。十六至二十五歲女性幸福感分數最高,平均分數為七點二二分;二十六至四十五歲女性幸福感分數低於平均分數七點一一分。此外,三萬元或以上收入之受訪者幸福感分數最高,平均分數七點四五分,三萬元以下收入受訪者幸福感分數低於平均分數七點一一分。

婦聯表示,“澳門婦女幸福感問卷調查”中,大多數受訪者就職於博彩業,觀乎本澳進入經濟調整期,受訪者對就業前景感到不明朗,所以降低了幸福感。該會就此次調查結果提出六點建議,包括優化本澳生育措施,鼓勵女性生育;支持夾心階層,提升居民生活素質;推行家庭友善政策,支援雙職家庭;平衡家庭照顧責任,發掘女性潛能;完善本澳養老政策,支援長者安老;關注婦女身心健康,提供多元服務。

的確,隨著本澳經濟發展,市民生活質量、生活方式轉變,尤其是女性。自博彩業開放後,女性勞動參與率提升,輪班、通宵工作以及雙職家庭的現象變得普遍。在各種社會、工作、學習以及家庭等環境下,可能令女性積壓著不小壓力。因此,關注女性幸福感,並加以深入研究,的確對社會發展有著不小的助益。婦聯作為專業社團,著重婦女領域的研究,但亦需指出,在當前本澳經濟深度調整的時期,社會各個階層,幸福感均可能伴隨外部環境的變化而出現新的情況,因此必要繼續加強研究,切實掌握居民幸福感情況,以及影響幸福感的主要原因和存在的問題,為特區政府依法施政、構建和諧幸福澳門作出有利支撐。

有需要建立幸福指數衡量社會發展

國民幸福指數(GNH)最早20世紀70年代是由南亞的不丹王國的國王提出的,它認為“政策應該關注幸福,並應以實現幸福為目標”,人生“基本的問題是如何在物質生活(包括科學技術的種種好處)和精神生活之間保持平衡”。在這種執政理念的指導下,不丹創造性地提出了由政府善治、經濟增長、文化發展和環境保護四級組成的“國民幸福總值”(GNH)指標。不丹王國的這一創舉得到國際社會的普遍關注。近年來,美國、英國、荷蘭、日本等發達國家都開始了幸福指數的研究,並創設了不同模式的幸福指數。學者曾總結出幾大幸福指數的探索角度,包括:心理學角度、社會或文化視角、可持續發展角度、經濟學角度、政策角度、生活品質角度等。那麼,幸福指數研究的作用究竟有哪些?

傳統的社會衡量指標,如:GDP、GNP是衡量國富、民富的標準,幸福指數則是一個衡量民眾幸福感的標準,它與GDP等一樣重要。一方面,可以監控經濟社會運行態勢;另一方面,它可以瞭解民眾的生活滿意度。學術界認為:一個國家和地區把民眾幸福指數作為衡量社會發展的重要指標,說明大多數社會成員已經開始擺脫基本生存需求的制約而產生了更高層次的需求,標誌著這個國家或地區的社會發展開始步入一個新的歷史階段。通過各種調查統計來研究國民幸福指數,有助於我們瞭解民眾的情緒變化和需求層次、準確把握社會發展的方向和要求,進而制定更具科學性和針對性的政策,促進社會全面發展。

民眾幸福指數是經濟社會科學發展的“風向標”。現代社會的發展強調全面、協調、可持續,要求實現經濟社會發展與人的全面發展的統一。從單純追求經濟發展指標特別是GDP到開始關注包括幸福指數在內的人文社會環境指標、強調社會個體的內在體驗和感受,是科學發展的必然結果。重視並用好民眾幸福指數,有利於促進經濟社會科學發展和人的全面發展。

幸福指數還是社會全面進步的“測量儀”。一般來說,衡量一個社會發展進步與否,最重要的標準就是能否堅持以人為本、全面發展的基本要求,能否很好地滿足廣大民眾的經濟政治文化需求,能否為民眾帶來最大利益、提供廣闊的自由發展空間。從這些標準來看,以往比較重視的GDP等僅僅反映經濟增長情況的指標,是難以全面衡量社會發展進步狀況的,並且在實踐中可能導致政策選擇上的片面化。從一定意義上說,GDP是一個側重於物質方面的量化指標,社會成員的福利增長、身體健康以及精神狀況等不可能充分體現在GDP數位之中;而反映整體生活品質的幸福指數則是一種更加全面、人性化的指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彌補GDP指標的缺陷和不足,從而使衡量社會發展進步的指標更加全面、科學、完善。

另外,幸福指數還是是社會良性運轉的“晴雨錶”。社會要良性運轉,關鍵是要和諧穩定。而社會能否實現和諧穩定,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廣大社會成員的幸福感如何。如果一個社會在經濟快速發展的同時民眾幸福指數卻不能隨之提高甚至出現下滑,那麼就有必要對社會發展的整體走向和政策導向進行認真反思。幸福指數可以反映社會需求結構的態勢、社會運行機制的效能、社會整合程度的狀況,觀察幸福指數可以為社會矛盾和問題的解決提供參考。

政策研究室主任劉本立曾經書面回覆議員有關澳門居民“幸福指數”的質詢時表示,特區政府會透過以人為本、科學施政和落實社會發展藍圖三個方向,參考各界意見和研究結果,提升民生素質,完善社會保障,進一步促進廣大居民的幸福感,為社會爭取最大福祉。他稱,回歸以來,政府在民生政策上採取各項政策措施,如加大教育投入,建立央積金制度,落實社會保障,提早應對老齡化,積極以各項社會福利政策努力扶助弱勢社群、改善民生。目前澳門外匯儲備超過二千七百億澳門元;在全球仍受金融危機影響下,去年本地生產總值錄得實質增長率達百分之二十點七;失業率自2010年起維持在百分之三或以下低水準。去年第四季就業居民每月工作收入中位數為一萬三千元,同比升幅達百分之二十。此外,政府亦重視廣大市民意見,在政研和決策過程中,亦會吸納學術界和專業界的研究成果及專業知識,注重研究和規劃相結合的科學決策,密切監察社會運作、發展。政府對居民“幸福指數”等議題將保持開放態度,積極跟進學術單位或團體對此的各項探討,待日後條件更成熟時,將對相關議題展開深入研究。在落實社會發展藍圖方面,政府現正落實並優化各項保障居民就業、居住、教育、醫療和養老等政策,努力提高民生綜合水準,講科學、促發展,力求更科學發展經濟、改善民生,努力促進廣大居民自強不息與成果分享相協調,增加居民幸福感,為社會謀求最大福祉。

其實,從政研室的回復中我們可以看出,當局對影響居民幸福指數的因素已經有相當清晰的認識。其一是經濟;其二是施政政策與民眾參與,也就是心理因素;其三就是具體社會福利。而且當局重申對構建本澳幸福指數體系持開放態度。因此,對本澳更好利用幸福指數研究成果可以完全可以有正面的期待。而且,從實際上來講,澳門理工學院與澳門經濟學會亦每年進行《澳門居民幸福指數研究》工作。

重視非物質因素提升居民幸福感

從婦聯公佈的女性幸福感研究,我們可以看出,雖然在分項資料中,收入越高的女性幸福感稍高,但這並不是最重要的影響因素。結合已進行多次的《澳門居民幸福指數研究》結果,我們可以得出一個結論,經濟發展與居民幸福感並沒有必然的聯繫,但是也存在不可分割的關係,不可能完全將之對立和非此即彼。而在此之外,影響居民幸福感應該還有其他的眾多因素。應該說,作為社會心理體系一個部分的幸福感,受到許多複雜因素的影響,主要包括:經濟因素如就業狀況、收入水準等;社會因素如教育程度、婚姻品質等;人口因素如性別、年齡等;文化因素如價值觀念、傳統習慣等;心理因素如民族性格、自尊程度、生活態度、個性特徵、成就動機等;政治因素如民主權利、參與機會等。

以本澳而言,如調查顯示影響居民幸福感的因素方面,前5位依次是居住環境、家庭、經濟、與家庭成員關係、工作滿意度;再就是社交、健康、醫療、政府施政、交通。這其中,居住環境、家庭經濟、個人工作等與應該算是與社會經濟和物質因素關係作為密切的,因為只有社會經濟發展的好,居民才能有好的工作機會,獲得較多的收入,從而滿足基本的生活資料需求。其次是健康和醫療,也需要經濟基礎提供保障。而家庭成員關係、社交、政府施政則與經濟發展的關係較為疏遠甚至矛盾,因為經濟發展帶來的各種衝擊會對家庭成員的關係,居民人與人之間的交往帶來影響。前者固然有希望在經濟發展的過程中透過政府政策的調整等方面有效改善,從而達至提升居民幸福感的目的。但後者卻並非單純經濟和物質提供所能解決。因此,有研究提出,鼓勵社團開辦不同活動形式家庭服務。因為從一定的意義上說,家庭與每個居民的關係最為密切,也與個人的主觀幸福感有著非常密切的正相關關係。家庭成員因為缺乏有效的溝通、生活壓力的累積、期望得不到滿足的情況下產生不滿、埋怨或失望,往往會漸漸破壞家庭成員之間的和諧,不幸福的感覺也就隨之而來。所以,政府及社團有需要開展不同形式的、亦促進家庭關係和諧為目的活動和服務。從最直接和最具體的層面上提升居民的生活幸福感。

另一方面,雖然有些影響幸福感的因素與經濟物質直接向關聯,但是並不意味著可以採用簡單的物質給予來解決問題,讓居民感到幸福。因為這樣的幸福感只能是一時的,不能長久,並且還可能在未來衍生出更多不幸福的緣由。對此,應該從非直接給予的層面去讓居民擁有獲得所需物質資料的能力。簡單而言,就是教育和培訓,從根本上提升居民的素質和能力,使之具備獲得自己所需物質資料的能力。

再者來說,就應該從社會政治層面,居民獲得幸福感應該體現在其自身與社會的地位或者重要程度上。因此,無論是政府施政措施,還是整體的政制發展必須體現出“以人為本”的理念,讓市民可以廣泛參與並獲得肯定。從而擁有作為社會整體一員應具備的幸福感。

其實,歸根到底,幸福感是一種個人的體驗。每個人的不同想法,對相同事務和外部條件都有不同的心理映射反映。俗話說“知足者常樂”,要想獲得真正的幸福感,關鍵還是要取決於個人的心態,不將超出自身能力和社會承受範圍內的欲望作為現時的目標才是能夠為現在感到幸福的基礎。

正確認識生活壓力對幸福感的影響

其實,綜合來看,能對居民幸福感產生最直接影響的就是來自生活和工作的各種壓力。而其中作為未來社會發展中堅力量的青少年之幸福感尤為引人關注。青少年學生面對的壓力在當前任何一個國家和地區,任何一個社會都是被廣泛關注的,相關的研究也是不少。但是大家所關注的多是如何教導和協助青少年應對、紓解壓力,避免因為壓力過大而衍生出其他不良的社會問題。並非是研究如何避免青少年面對壓力。這是因為首先,隨著社會的發展變化,青少年所要面對的社會情況也容易複雜,要想完全讓青少年在沒有壓力的情況下成長根本就不可能。而且有些壓力對青少年來說也是動力的來源,正確的應對方式之下,青少年戰勝壓力的過程既是青少年自身提高的途徑也是其成長的一種表現。

當然,這並不是說青少年面對越多壓力越好。因為社會經驗和心智成熟等因素的影響,過多的壓力或者不合理的應對方式,令到壓力情緒積壓,也將會令青少年的行為出現偏差,影響其成長,更進一步則是對整個社會的未來持續發展不利。所以面對日益增大的壓力,引導青少年學會採取正確的壓力釋放方式,對他們的健康成長是非常重要的。總結相關的研究資料,在這一工作上,大致可以有如下幾個方面的重點,其一,從青少年自身而言,要引導青少年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提高青少年的心理健康水準;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因為壓力的形成與否雖然與社會實際有關,但關鍵還是在於個體的認知和理解,每個人以不同的觀念的去看待壓力形成的來源,就有不同的認知和反應。只有堅持正確的價值觀方可理性分析壓力的形成和對自身的影響,配合積極和健康的心理狀態,應對起所面對的壓力將會更加容易,也可以更好的促使壓力向動力方向轉變。其二,社會角度而要,應該著重建立起向青少年提供應對壓力的心理輔導及社會支援體系。向因為壓力而遇到困擾的青少年提供專業的心理輔導,避免不良事件的發生。其三,家庭和學校作為青少年接觸最多,受影響最大的地方,更應該積極開展對青少年的正面教育,其中家庭生活中,父母應該從小就注重對青少年自立自強的教育,較少其依賴觀念,使之能夠有勇氣、有信心面對壓力。而對學校而言,則可以著重推行青少年生涯規劃教育,使青少年能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確定短期和長期目標,並適當調整階段性目標。而不會因為環境的變化或者遇到現實與理想衝突時感覺迷惘和有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