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七成受訪者認為 打量女性身體應視為性騷擾

【本報訊】政府諮詢文本建議將有身體接觸的性騷擾列為刑事罪行。街總婦委會與澳門刑事法研究會的調查則顯示,受訪女性中有逾 7成認為以手勢、眼光打量女性身體等應屬非禮和性騷擾行為。

調查以街頭隨便抽樣訪問了 1,015名 15歲以上女性。受訪者中近 8成曾被觸摸手臂或腳部,當中逾 5成受訪者為年輕女性。約 5成受訪者認為應將非禮及性騷擾行為列為半公罪,約 3成受訪者認為應列為公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