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局應致力打擊的士違規來維護城市形象

本澳作爲國際旅遊城市,作爲品牌的世界旅遊休閑中心的建設離不開各行各業的配合與支持,在經濟新常態之下,更需要全民共同努力做好配套服務質素,但是令人頭痛的問題就是公共的士服務質素還是沒有提升,從當局近期所提供的數據來分,的士違約數據有增不減甚至的士違規行爲越演越烈,影響居民出行及損害澳門旅遊形象,歸根究底是政府多年對的士行業規管不善所致,的士的害群之馬實在令人痛心,警告式的處罰起不到阻嚇性作用,當局應加強監管機制及完善法律或法規打擊違規,也不應出現執法成效不彰的情況,不應讓的士這一害群之馬有恃無恐,劏客自肥,而影響本澳旅遊城市的形象。

的士服務是澳門居民出行的一個重要選擇,也是遊客優先選擇的交通工具。近年澳門社會各界對的士服務批評不斷,部分司機拒載、揀客、繞路、議價、濫收車資等違法行爲屢禁不止,不僅使居民和遊客怨聲載道,而且嚴重影響澳門的旅遊城市形象,引起特區政府和全社會高度重視。逢年過年都是來澳旅客的高峰,今年農曆新年期間,本澳再次迎來大批旅客,對出入境口岸、交通、酒店、旅遊景點接待、城市環境衛生等各方面均帶來嚴峻的考驗。其中有不少旅客投訴,盡管的士站大排長龍但卻長時間等不到一輛的士,而且個別的士司機仍存在濫收車資、拒載、揀客等違規行爲。當局應努力檢討本澳當前在旅遊服務各環節中存在的不足,加強跨部門及跨區域旅遊合作,特別是嚴厲打擊的士違規行爲,盡快解決跨境旅遊糾紛,不斷提升旅遊服務質素及改善旅客對本澳旅遊業的印象。針對個別的士司機濫收車資、拒載、揀客的行爲,有業界人士表示主要是因本澳當前處罰力度過輕,難以發揮阻嚇作用。對此當局應加強監管及研究是否應加大處罰力度,嚴厲打擊並杜絕各類的士違規行爲。現時交通局是唯一執法權限部門,警方無法執罰。受交通局稽查人手及搜證困難等因素,執法成效不彰,害群之馬有恃無恐,劏客自肥。認爲要從法律層面堵塞漏洞,強化執法工具,如引入“放蛇”。整頓行業、優化發牌,從根本上改變的士經營模式,推動良性競爭及提升服務質素。

違規出租車已嚴重影響居民和旅客出行,破壞澳門旅遊城市形象,正式定性出租車問題爲重大公共利益事件。按數據顯示,2015年全年濫收車資及拒載行爲在整體檢控量所占比例較大(共3,107宗,約占61%),而去年12月份檢控量,上述兩種行爲所占比例亦較大(共235宗,約占68%)。其中,2015年上半年,治安警察局持續聯同交通事務局於本澳各處開展監察及打擊的士違規行動,合共檢控的士違規3,037宗,當中濫收車資730宗(占24%),拒載919宗(占30%),而阻礙車輛通行的情況下泊車124宗(占4.1%),違規上客100宗(占3.3%),其他違泊、違反義務等情況1,164宗。由數據顯示,濫收車資及拒載行爲在整體檢控量所占比例較大(共1,649宗占54%)。然而,的確的士作爲公共交通服務的重要一環,面向廣大市民和旅客。爲維護大衆權益和澳門整體城市形象,當局應高度關注的士行業的經營情況,並透過持續執法打擊行業內的害群之馬,建議派員在澳門半島及離島各出入境口岸的士站、的士違規黑點、旅遊景點及各大酒店進行不定點巡查,藉以打擊各種的士違規行爲,加強阻嚇力度。

面對出租車行業出現的違規行爲,當局應增加稽查人員及持續開展針對性的聯合打擊行動,以改善現有出租車違規情況。同時,應致力研究從整體法律上強化對出租車服務的監管,包括:進一步調升對出租車違規行爲的處罰金額、中止出租車專業工作證等措施,以有效打擊出租車的違規行爲。政府日前也表示將進一步加重對違規行爲的處罰金額,並著力研究引入“放蛇”、中止的士專業工作證及電子監控設備等措施,從整體法律上強化對的士服務的監管,以有效打擊的士的違規行爲。另一方面,交通事務局和治安警察局交通廳將擴大稽查隊伍作針對性的巡查,嚴厲打擊的士違規行爲。的士業界指出,的士司機違規行爲近年持續惡化,由個別司機的違規行爲發展至有組織性的違規情況,嚴重影響本澳的士業界形象,業界普遍認爲政府有必要加強執法力度,嚴懲害群之馬。特區政府一直高度關注的士行業出現的違規行爲,針對業界訴求,交通事務局與治安警察局交通廳在短期內將擴大稽查隊伍,並透過增加聯合稽查行動的次數,嚴厲打擊的士的違規行爲。由於上述行動會增加的士司機被稽查的機會,兩局期望的士業界諒解,並配合相關稽查工作。同時,警方已簡化了報案程序,若乘客發現的士司機有違規情況,可即時透過電話或電郵作出舉報。除強化巡查力度,當局提出會研究修訂的《輕型出租汽車(的士)客運規章》行政法規草案文本上,進一步加重對違規行爲的處罰金額,並研究引入“放蛇”、 中止的士專業工作證及相關電子監控設備等措施,從整體的法律框架中作出修訂,以有效打擊的各種的士違規行爲。當局的口號式措施,直至現在還是治根不治的本的做法,效果還有存在質疑。

爲了有效提升的士的服務質素,當局日前就啓動“出租車修法”的咨詢期,其咨詢文本提出多項前衛的建議:“放蛇”暗訪執法、出租車安裝包括錄音錄像G P S等在內的智能系統、司機宰客等違法行爲最高罰5000(澳門元,下同)直至停牌、賦予警員處罰的士違規的權限。特區政府認爲首先要加強力度打擊違法行爲,引入隱藏執法人員身份的方式進行調查的執法手段(俗稱“放蛇”),制作格式化的證人證言表及控訴書等。這種表述與內地曾熱議一時的“釣魚式執法”在形式上有些類似。法務局局長解釋,澳門社會理解的“放蛇”是執法時不表露身份,例如執法人員以遊客身份搭的士,假如司機議價或繞路,執法人員可表露身份及取證。雖然澳門的法律允許“放蛇”,但禁止教唆、引誘犯罪,故文本將“放蛇”的概念嚴格定爲僅是執法人員以隱藏身份的方式對違法行爲調查取證。執法人員不能實施相關的違法行爲,且“放蛇”的手段必須是被動式,不能以教唆或誘導他人做出違法行爲的方式取得證據。車廂內安裝錄音系統,在執法上具備還原真實的作用,能監察的士司機的違法行爲,也可防止的士司機遭冤枉等情況,保護的士司機合法權益。車廂內的錄音是包括在“的士服務智能管理系統”之中的。該系統還包括計程表、身份識別器、路程記錄儀等。澳門現行的出租車違規行爲采取定額罰款1000元(澳門元,下同),咨詢文本建議將定額罰款改爲最低及最高限度的方式,罰款金額增至2000-5000元不等。對嚴重及重複的違法者(澳門俗稱“釘牌”)“中止或取消的士司機從業資格”。文本建議法律明確賦予澳門治安警察局對的士違法行爲的監察及處罰權限,由交通事務局和治安警察局共同負責監察工作。尤其在執行職務時遇到抗拒等情況下,交通局可依法要求警方提供必要的合作。文本還提出,澳門出租車牌照“去投資化”、回歸到公共交通服務的宗旨是大勢所趨。建議制定新的出租車牌照的標准以及經營範圍。文本認爲,需要檢討實行已久的“公開競投、價高者得”的發放方式,避免直接或間接賦予出租車牌照的投資功效。可考慮按新的監管制度發出有年期的公司以及個人出租車牌照。公司需要對出租車服務和司機進行公司化的經營和管理;個人牌照則建議可考慮由三至四名現職的士司機共同申請及經營,響應業界“摣者(司機)有其車”的訴求。文本建議綜合服務時間、數量等進行評定,最後發出牌照;考慮到現有持牌者的利益,文本建議適當考慮現有持牌者優組建公司的優勢。有議員認爲,“放蛇”、“錄音”等措施假如沒有法律沖突,不失爲好建議,但也有隱憂需關注。例如澳門地方細小,執法人員有限,容易被的士司機認出。另有擔憂“的士裝錄音”會侵犯私隱,如會否任何人都可輕易取得錄音資料,甚至對外發布。應該進一步說明錄音系統的運作,並規範誰有權開啓錄音數據,亦應定期刪除錄音數據等。有業界人士表示,停牌等懲罰較爲嚴厲,但需有循序漸進處罰的過程,應以扣分制度來停牌。類似內地對駕駛執照的扣分、停牌制度。該人士解釋,有交通官員則指出扣分制普及到全澳駕駛者,涉及修改道路交通法。另有議員則不贊成公司發牌,目前已有人持有多部的士牌造成“另類壟斷”、推高牌照及租車成本,擔憂“公司牌”會形成壟斷局面;而個人牌更能推動的士司機的積極性。該議員建議以計分制發牌,即按司機有否持有的士證、交通違規記錄、駕駛年期及有否合作人等作爲計分標准,已擁有出租車牌照的人不可重複申請。雖然咨詢文本已經推出,但是最終仍是流産,沒法提到立法會審議,或許是澳門社會的怪象。

對于的士服務質素的問題,政府日前也指出,將從兩大方向檢討的士政策,分別是檢討現有的士發牌制度和加強監管打擊“害群之馬”。政府決定通過立法打擊“的士歪風”,是顯示政府最大決心。根據相關咨詢文件,對于的士服務存在的“亂象”,首先要加強打擊的士違法行爲。特區政府強調,社會普遍認爲應該增加調查取證的方式和手段,引入“放蛇”制度,增加警察當局的執法人員參與執法工作,以及加重處罰違法行爲,並引入中止或取消的士司機從業資格(即俗稱的“釘牌”)等措施。 此外,在加強打擊違法行爲的同時,也將采取措施“優化的士服務的經營環境”,消除不正當的經營行爲,強化保護合法經營者。包括引入“的士服務智能管理系統”,建立合理的士服務費訂價制度,統一監管的士候客區,增加的士司機的職業培訓,表彰服務優異的司機,從而全面提升的士行業服務素質。鑒于澳門出租車(的士)服務違法違規現象趨于嚴重,澳門特區相關部門專門起草了《檢討輕型出租汽車(的士)客運法律制度》的咨詢文件,擬引入隱藏執法人員身份的方式進行調查執法手段(即俗稱的“放蛇”),以打擊澳門的士服務存在的“亂象”。最終是否有效或可行還是拭目以待。

另外,據當局日前所公布了打擊的士違規的數據,共檢控的士違規以濫收車資和拒載最多,其中“白牌車”票控186宗,與去年同比翻倍。議員施家倫認爲的士供應數量少、營運成本高,是“白牌車”屢禁不止的重要原因,希望政府能對出租車牌照“去投資化”,修改價高者得的競投方式。與內地很多城市一樣,出租車的服務問題,以及非法營運車輛屢禁不止,是澳門出租車行業存在的比較大的問題,近年來,社會各界對此批評不斷。據了解,民衆所反映的的士司機比較常見的違規行爲,有“拒載”、“揀客”、“兜路”、“議價”、“釣泥鯭”、“濫收車資”等。據了解,對于的士行業存在的這些問題,澳門政府正計劃修改相關法例,去年,政府曾就“檢討輕型出租汽車(的士)客運法律制度”公開咨詢,目前正處于新法的修訂階段。保安司長黃少澤日前表示,澳門目前交通情況,人多、車多、路窄是一直存在的大難題,司機在路面工作,心理承受一定壓力。聽工會反映情況後,建議警方對于守法司機個案客觀處理,保持警民合作關系。呼籲的士從業人員要自律,不可亂收車資,以免破壞的士司機及澳門的旅遊城市形象。的士法律規章已多年未有修改,早已不合時宜,希望政府加快修訂《的士規章》,使行業持續發展。並建議增建環島高架路,紓緩交通擠塞。羅立文日前也表示,《的士規章》修訂咨詢已完成,爭取年內確定法案文本,並進入立法程序。同時就的士從業人員遇到的路面交通狀況如交通長期堵塞、人車爭路等交換意見。希望雙方今後多溝通,合力改善交通問題。對于“白牌車”情況突出的問題,議員施家倫認爲的士供應數量少、營運成本高是主要原因。他認爲的士是交通工具,牌照不應成爲投資炒賣工具,希望當局盡快與業界磋商一套讓出租車牌照“去投資化”的方法,可以考慮政府出資回收牌照,或增加發牌數量讓永久牌照的價值下降。“的士經營成本高,導致成本較低的白牌車有一定‘市場’。”施家倫贊成出租車牌照“去投資化”,修改“價高者得”的競投方式,同時也要綜合考慮過去發出的永久牌何去何從,盡快與持牌人協商解決方案,將對社會有利。施家倫認爲,“白牌車”也與的士供應少、一車難求,部分害群之馬漫天殺價有關,解決關鍵是增加出租車牌照數量、修改立法規範亂象。

就的士違規的現象,議員何潤生和麥瑞權日前分別就的士服務等問題提出書面質詢,期望當局關注居民和旅客“搭車難”,監察的士業界的服務態度,改善個別司機拒載、濫收車資及兜路等違規情況,提升服務質素,為澳門逐步建立健康的國際旅遊城市形象。何潤生表示,多年來常有居民和旅客反映部分的士司機態度惡劣;除大型娛樂場所或旅遊旺區較易“截車”外,其他區域如舊區,要截車“難上加難”。認為的士服務若無提升,相關行業營運和管理沒有更好規範,長遠將影響澳門旅遊業,損害澳門國際旅遊城市的形象。他質詢當局,將採取哪些有效監管措施改善的士服務質素,以免讓少數“害群之馬”影響整個行業?對於普通的士和電召的士的功能重疊問題當局有何措施改善?會否考慮設立更完善的處罰和投訴機制,提升服務質素及更好地規範相關從業員?會否因應的士需求量大增盡快落實和適當地增發的士牌照?麥瑞權表示,的士已成為居民日常生活出行、旅客在澳遊覽時不可缺少的交通工具,政府近年雖已舉辦各項活動鼓勵的士司機提升服務質素,藉此塑造業界的良好服務形象。但居民和旅客卻指出,相關措施並沒有改善服務質素,反而越來越差。認為若政府真正用心為民,能親自落區視察或調查,定能找出問題根源並解決。他質詢當局,如何評估舊區或人口稠密區域的士站的功能和作用?旅遊局去年曾多次到外地推廣澳門旅遊業,期間可有發現當地亦有類似的“搭車難”情況?有否將當地成功解決“搭車難”的經驗與政府相關部門分享?現時澳門和香港、臺北等鄰近地區相比,本地常住人均和旅客人均佔的的士比率是否合理?有關比率對澳門成為世界旅遊休閒中心是否有利?會否考慮派出負責部門或委託團體定期或不定期落區、親自感受居民和旅客“搭車難”,並將實況製成報告,作為當局日後制訂決策的參考數據?

因此,面對社會各界對的士服務批評不斷,個別司機揀客拒載,議價上車,情況轉趨嚴重,害群之馬的不正當行爲不單令業界蒙羞,社會不容,影響澳門旅遊城市的形象。當局應繼續打擊的士違法行爲,維護澳門旅遊城市形象。至2015年底,本澳擁有的士1,420架,明年將發出250個普通的士客運業務經營執照,同時,已展開100個的士特別准照的公開競投,扣除將到期的170架的士,即2016年底的士數量將增至1,600架。當局應切實負起監管責任,嚴厲打擊違法行爲,維護本澳及的士業形象。除了源頭治亂,希望的士服務與時俱進,像內地和臺灣都已經利用互聯網技術實現准確定位、隨call隨到,澳門作爲國際旅遊休閑城市。當局的責任是監督和檢討的士公司的服務素質,繼續確保的士公司提供的服務達到標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