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羅理基博士大馬路霸地被勒令清遷,佔用人要求暫時凍結勒遷令被判敗訴,在這幅土地經營的余記劏車場須於 30天內騰空土地。這幅土地按規劃將興建檢察院臨時辦公大樓。
劏車場負責人余衛權強調,並非想一直霸地,正找地方搬遷,但私人市場難找到合適地方,因至少需 1萬至 2萬平方呎空地才能做廢車回收,劏車場內有約 500至600輛廢車待處理,由於是納牌高峰期,平均每日回收 10輛報廢車。他稱,近年回收的報廢車較新,部分未到8年驗車就報廢,每年回收量增 5%至10%。
他認為報廢車輛增加與泊車開支上升有關。余衛權稱,上訴只是希望政府關注回收業,已透過律師向工務局致函,希望寬限收地時間,如找到地方大約 3至5個月就可完成搬遷。
工務局回覆澳門電台查詢時表示,歡迎終審法院的裁決,局方正就裁決展開跟進工作,土地佔用人有責任騰空非法佔用的土地,工務局基於善意原則,會考慮對方提出的延長清遷期限的請求,但非法佔用人必須盡快騰空所佔土地。工務局稱收回土地後,將按規劃興建檢察院臨時辦公大樓。
環保局回覆澳門電台查詢有關處理廢車工作的問題時稱,政府加緊推進粵澳合作跨區處理廢車的計劃,計劃落實後,將優先處理居民自願註銷並交政府處理,以及參與未來淘汰二衝程電單車資助計劃而產生的廢舊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