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洋死亡案」拷問公信力

「人大碩士」「新爸爸」「員警」「嫖娼」「死亡」……當這些要素「集齊」,一件事不演變成一個公共事件都很難。沒錯,說的就是最近幾天備受關注的「雷洋死亡事件」。

雷洋在警方執法過程中非正常死亡,引發公眾如此關注,除了當事人的身份標籤、涉嫌嫖娼的細節外,在更深層次上,還反映了公眾對自身安全和執法公正的關切。

早在今年年初,中共中央辦公廳下發了《關於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其中明確寫道:對涉及本地區本部門的重要政務輿情、媒體關切、突發事件等熱點問題,要按程式及時發佈權威資訊,講清事實真相、政策措施以及處置結果等,認真回應關切。依法依規明確回應主體,落實責任,確保在應對重大突發事件及社會熱點事件時不失聲、不缺位。

但此事件中,公眾尤其是家屬最關注的,是雷洋從被「抓嫖」到死亡之間到底發生了什麼,這對判斷雷洋因何而死,執法是否適當非常關鍵。而辦案警方隨後發佈的公告和回應,花費很多筆墨來證明雷洋涉嫌嫖娼。

對此,新華社發表評論稱,這樣的資訊發佈,並無法回應關鍵疑問,反而跟著一些人的猜測跑,把事情引向揭人隱私、道德審判的方向。

正如在推進全面依法治國的過程中,習近平總書記曾強調:「要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所有司法機關都要緊緊圍繞這個目標來改進工作。」在現代國家,任何一次個體遭遇惡性傷害事件,都有可能推動社會對法律和制度的反思,並進行立法和行政的改革。

在眾多關於此事的評論中,筆者很贊同這一條:讓我們期待真相,但不要在內心裏假想真相,真相就是客觀公正的屍檢報告、逐漸公開的視頻資料和圍觀目擊者的證人證言的有機組合和客觀推演,就是在公開公正的司法程式中對每一個證據的質疑和論證。在這個過程中,請不要給任何一個公民貼上官員、學生或員警的標籤,中國只有一部憲法、一部刑法、一部刑事訴訟法和一部員警法,請客觀公正地對待死者與生者、富人和窮人、官員與百姓、員警與嫌犯,因為他們都是人,都是中國人。

被反轉的劇情

5月7日,是29歲的雷洋和妻子結婚三周年紀念日。當晚,碩士畢業於中國人民大學環境學院的他從家出發,去北京首都機場接來看他剛出生2周的孩子的親屬。

久等不至的親戚們卻於第二天在醫院的停屍間見到了雷洋——他全身上下只裹了一件外套,身上有淤青,呼吸已經停止。

雷洋家人是在5月8日淩晨1點得知「失聯」的他的下落:北京市昌平區一派出所來電稱,雷洋因涉嫌嫖娼被警方逮捕,但在去派出所時他竟跳車想逃跑,被警方再次控制後他又突發不適,結果被警方緊急送醫,但抵達醫院時已經死亡……隨後,官方通報證實了這一點。

不過,令雷洋的妻子想不通的是,丈夫晚上10點左右被送醫,為什麼自己淩晨1點才得到通知。「這中間的三個小時發生了什麼?」「丈夫身上的傷怎麼來的?」

最先披露該事件的是,5月9日晚上一條名為《剛為人父的人大碩士,為何一小時內離奇死亡?》的知乎網帖。知乎用戶山羊月以死者雷洋的朋友的身份呼籲為雷洋討回公道,懷疑「有別有用心的人破壞證據,阻撓調查」,「願以十萬贊,換一個公道」呼籲知友將雷洋這個悲劇擴散出去,「以輿論的力量遏制這些人破壞證據的行為,以公眾的力量保障程式的正義」。在各公號的轉載下迅速傳播,朋友圈被刷屏。

隨後,雷洋的另一個同學也寫了一篇情況通報。據財新網記者核實,該通報當中的內容由雷洋妻子核實,且大部分為其妻口述。

這兩條網帖都成功吸引了大量媒體和線民的注意。其中知乎上的那個措辭激烈的網帖,更是成功挑起了線民對警方的辱駡和指責,令不少線民咬定是「員警打死了雷某」。然而,細細分析兩者後就能發現,兩條網帖中存在太多自相矛盾的地方。

網上的討論更加深入,涉及記錄儀、攝像頭、心臟病等更多細節。5月11日淩晨1點44分,@平安北京發佈了「雷洋事件」的情況續報。

通報顯示,5月7日20時許,昌平警方針對霍營街道某社區足療店存在賣淫嫖娼問題的線索,組織便衣警力前往開展偵查。21時14分,民警發現雷某從該足療店離開,立即跟進,亮明身份對其盤查。雷某試圖逃跑,在激烈反抗中咬傷民警。並將民警所持視頻拍攝設備打落摔壞,後被控制帶上車。

行駛中,雷某突然掙脫看管,從車後座竄至前排副駕駛位置,踢踹駕駛員迫使停車,打開車門逃跑,被再次控制。

因雷某激烈反抗,為防止其再次逃脫,民警依法給其戴上手銬,並於21時34分帶上車。在將雷某帶回審查途中,發現其身體不適,情況異常,民警立即將其就近送往昌平區中西醫結合醫院,22時5分進入急診救治,雷某經搶救無效於22時55分死亡。

此外,民警於當晚在足療店內將朱某等5名涉嫌違法犯罪人員抓獲。經審查並依法提取、檢驗現場相關物證,證實雷某在足療店內進行了嫖娼活動並支付200元嫖資。目前,上述人員已被昌平警方依法採取強制措施。為進一步查明雷某死亡原因,征得家屬同意後,將依法委託第三方在檢察機關監督下進行屍檢。

同時,在《新京報》的採訪中,有目擊者表示,他大約在當晚9點35分進入社區,發現一名男子俯臥在地上,被三名便衣人員控制,因男子反抗強烈,雙手還被用手銬銬住,「除了喊救命,他還一直喊他們不是真員警」。他還表示,並未見到男子遭到毆打。

另據北京衛視新聞公佈足療女接受警方調查的視頻,證實足療女為雷洋做了「打飛機」服務。警方通報現場避孕套的鑒定結果證明雷洋曾嫖娼。

有了這些資訊後,估計在很多人看來,一個更大的可能性浮出水面:雷洋,作為一個眾人眼中的體面男人,嫖娼被抓。擔心「前程盡毀」的他,為掩蓋這個令他極其難堪的事實,以至於不計後果、瘋狂拒捕。最終,心理和身體的雙重壓力,給了他這個最壞的結局。

嫖娼和死亡之間的距離

無人否認,雷洋之死是悲劇。假設嫖娼屬實,它與死亡之間,依然有著莫大的距離。

中國人民大學1988級部分校友5月11日就雷洋同學意外身亡發表了聲明,「雷洋的死絕非意外,而是一場系統性的悲劇。我們呼籲最高權力機關展開對雷洋死因的獨立、公正調查,我們要求嚴懲肇事兇手、徹底整頓約束公安紀律,我們要得到最基本可靠的人身安全、公民權利和城市秩序」。

隨後,人大1977、1978級部分校友又就雷洋案發表《我們不得不發聲》的聲明實名支援:「我們希望共和國的公民們、我們的子孫後代,未來能生活在一個公正、公開、公平的真正的法治社會,一個充滿陽光而不是幾乎所有公民普遍存在安全焦慮感的環境裏。」

筆者也注意到,通報中的這個細節耐人尋味:「雷某試圖逃跑,在激烈反抗中咬傷民警,並將民警所持視頻拍攝設備打落摔壞」。有網友質疑警方的拍攝設備是否如此脆弱?因為根據一份截圖,這種單警執法視音頻記錄儀裸機可承受3.2米高任意跌落,在全國各省市執法部門推廣,昌平區公安分局恰恰是採購單位。

對此,當晚在現場的北京昌平分局東小口派出所副所長邢永瑞表示,因為這是便衣行動,而執法記錄儀都是掛式,夏天穿衣比較單薄,執法記錄儀沒法掛,「手拿著會非常明顯」。

邢永瑞還說,當時是用手機錄影,「剛開始是我拿著手機」,但是盤查過程中,「我們控制時他有激烈反抗,所以導致我們都倒地了。當然,他不是故意要把手機弄壞,只是這個過程手機摔地上了,就壞了。後來錄影是讓別人錄的」。此手機錄影的視頻將在適當時機向媒體公佈。

對於為何跨轄區執法,邢永瑞的解釋則是這是根據治安支隊部署的一次異地用警,也是警方在掃黃行動中的常用戰法。據介紹,按照部署由治安支隊牽頭,部署東小口派出所對霍營地區的涉嫌賣淫嫖娼場所進行打擊。

目前,屍體檢驗正在按程式並考慮雷某家屬的意願委託鑒定單位進行,已提取的視頻材料正由市檢察院技術部門進行檢驗鑒定。有關雷洋的死因,需要通過法醫鑒定、檢察機關的調查來確定。

雷洋的親友始終高度關注調查的正常進展。雷洋家屬稱,不想對派出所接受媒體時說的案件細節作評論,現在都是不確定的,這需要檢察院來做調查,並抗議警方對外發佈消息,認為警方在混淆視聽。

5月14日,家屬一方委託的專家證人、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教授張惠芹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雷洋屍檢工作在結束第一階段的初步屍檢後,正進入下一階段後續工作。這不僅是對雷洋一個人負責,更是對社會對法律的負責,必須實事求是,更要科學客觀事實。

張惠芹介紹道,長達約13小時的初步屍檢中,主要進行了全面詳細的屍體解剖和病理檢驗,「目前屍檢報告還沒有出來,需要等待病理結果」。

人們緣何「不相信」

回顧此次事件最初的網帖和各大媒體在開始時的幾篇報導,筆者注意到,都不約而同地給雷洋貼上了「人大碩士」的標籤。如果給他貼上的是「國資委官員」的標籤的話,輿情還會是今天的樣子嗎?筆者不敢想,會不會成為另一個李天一。

而現實中,雷洋其實已經從中國人民大學畢業了六年,現在是國資委下轄的中國迴圈經濟協會生態文明中心主任。如果幾個小標籤,就可以把輿情操弄於股掌,那只能說,我們這個社會還很不成熟。因為人的生死,罪與非罪,不是根據事實本身,是根據他的身份來定。

另一方面,反觀5月9日至5月11日,警方先後兩次通報案件調查進展,涉事派出所副所長、足療女均接受官方媒體採訪,敍述雷洋存在嫖娼行為,奇怪的是,人們得不到任何與雷洋死亡有關的確鑿資訊,相反,得到的幾乎全是與雷洋嫖娼有關的線索與「鐵證」。以致有網友甚至寫了相關的段子:

「請問雷洋為什麼會死?」「他嫖娼了。」

「為什麼刪除手機內容?」「他嫖娼了。」

「執法記錄儀記憶體卡呢?」「他嫖娼了。」

「為什麼在店外面抓嫖?」「他嫖娼了。」

「為什麼不進店裏抓人?」「他嫖娼了。」

「為什麼不早通知家屬?」「他嫖娼了。」

「車上到底發生了什麼?」「他嫖娼了」

……

這不得不讓人認為,警方有揣著明白裝糊塗之嫌。而警方始終咬住嫖娼不放,致使雷洋妻子不得不冒著承認丈夫嫖娼的嫌疑對媒體說:「不考慮他是否嫖娼,只在意執法有無問題!」但即使這樣,卻依然未能讓昌平警方轉變方向。

當巧合變得越來越多,而公權一方又無法提供可見的證據,雷洋之死就有了陰謀的味道。大家習慣性關注的點就會是:警方執法與雷洋猝死之間,究竟是什麼關係?

同時,因為警方提供的碎片資訊,在互聯網上,昌平警方和民眾之間已經進入到了一種「相互不信」的模式中,警方「吞吞吐吐」的資訊發佈模式,快把「雷洋之死」的資訊發佈演變為一種閉環:「警方說什麼,民眾不相信什麼;民眾質疑什麼,警方證明什麼。」

新華社就此發表評論稱,熱點事件的權威資訊發佈,不能落在輿情後面,更不能落在輿情的對面。辦案警方的回應和資訊發佈,顯然沒有達到明辨是非、一發定調的效果。再加上於執法關鍵環節可能存在瑕疵,現場記錄缺失,反而招來更多質疑。

而權威發佈遭遇「老不信」,除了發佈時機和發佈技巧的問題,更關鍵的原因可能是,資訊發佈者本身就不夠權威。在雷洋死亡這一事件中,作為當事一方的辦案警方,如果出警執法過程中存在不規範的地方,很難保證他們發佈的資訊是客觀真實的。這種情況下,應由法定的執法監督機關或更高級別的部門介入,才能發佈更權威的資訊。

新華社的評論還強調,要讓資訊公開更具體、更有力,是取信於民的關鍵。

的確,即便一個人私德不檢,哪怕是犯罪嫌疑人,其基本的人身權利和生命安全也應受到保護,不能不明不白死去。如果基本權利得不到保障,每個人都會有安全焦慮。

(肖穎/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