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十日,葡國駐港澳領事館舉行「葡國日、賈梅士日暨葡僑日慶祝酒會」,葡國內政國務秘書也專程來澳門參加相關活動,並專門會見了在澳門的葡僑委員會委員。
「葡國日、葡僑日暨賈梅士日」,是葡國國慶日,但卻與紀念葡國的愛國詩人賈梅士連接在一起,以凝聚散居在世界各地葡僑的向心力。實際上,六月十日原是葡國愛國詩人賈梅士的忌日。賈梅士於一五五六年到澳門。在居澳兩年間,賈梅士每於公眾閑暇,常到白鴿巢公園的石洞下低徊吟詠,並在石頭上進行創作,著名的敘事長詩《葡國魂》就是在這一時期最後完成。為了紀念賈梅士,前澳葡政府於上世紀五十年代將六月十日訂定為「賈梅士詩人日」。到「四.二五革命」之後的一九七七年,葡國政府為了凝聚和加強散居在世界各地的葡僑的向心力,正式將這一天定名為「葡國日、賈梅士日暨葡僑日」,以宏揚賈梅士在《葡國魂》中所歌頌的葡萄牙「航海大發現」的功績,並彰顯「航海家」們的愛國主義精神,頌揚散居世界各地的葡人社群團體的愛國主義情感。據此,前澳葡政府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每年都在這一天組織全澳各中小學的學生代表,既有葡萄牙後裔居民,更多的卻是中國居民,前往賈梅士石洞獻花,並朗誦賈梅士的「愛國詩作」。這實際上是把中國居民中的中小學生,也綑綁在對葡國的「愛國主義」的紀念「航船」之上,甚至於還是在客觀上,要他們去緬懷一番葡國人當年透過「航海大發現」而「發現」及佔據澳門的「英雄業績」。
回歸後,似乎是有很長的一段时間,不知是對那段歷史的憚忌,還是強調澳門已經回歸的因素,很少舉行類似的活動了。今年卻似乎是特別隆重,甚至在葡國政府中分管僑務工作,相當於內閣部長的內政國務秘書高美士也專程到訪本澳出席相關活動,並與在澳門的葡僑委員會委員會面。顯然是有其特別的因素。一是要加強澳門居民葡國曾經管治過澳門的歷史的記憶,正如葡國駐港澳總領事總領事薛雷諾所說,不希望看到至二零四九年,人們想起葡萄牙在澳門時,只想起她留下一群世界歷史文化遺產建築物。二是要求本澳葡裔居民在澳門回歸中國,實行「一國兩制」的現實政治環境之下,「繼續在這土地上提升葡萄牙的形象,宣傳葡國及其文化和語言,是維護在世界上的影響力的關鍵工具」,成為僑居世界各地僑民的楷模。三是要求在澳門的葡裔居民加強對其祖國的歸屬感,尤其是葡僑委員會委員要起帶頭作用,或許還帶有「力撐」既是澳門特區立法會議員,更是葡僑委員會委員的高天賜參選葡國國會議員的行為。不過,從其「未來的工作將致力推動葡國及葡人社群,支持配合中央和特區政府未來的施政策略,……以回謝中國及特區政府由此至今長期給予葡萄牙的支持」所言來看,似乎是與上述的解讀相反,要求在澳門的葡裔居民,服從中國中央政府及澳門特區政府對澳門的管轄及管治,間接地表達並不讚許高天賜參加葡國國會議員選舉之舉。
而高天賜則似乎是傾向於前一種解讀,因而感受到鼓舞,並進而當面向高美士反映現時在澳門辦理的葡國護照有效期只得五年,對持有人十分不便,希望能將護照有效期延長至十年。這是對葡國當局的「提醒」和「柔性抗議」:如果葡國相關權責部門再那麼官僚主義及繁文縟節,可能會有更多的葡國護照持有人,當然首先是葡裔居民,也包括按照《中葡聯合聲明》葡方「備忘錄」規定繼續持有和使用葡國護照的澳門中國公民,將會放棄換領葡國護照,名正言順地持憑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護照出外旅行。尤其是葡裔居民,不耐煩換領葡國護照的手續麻煩,干脆申領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護照。--當然,他們就必須像某些葡裔居民那樣,向澳門特區政府身份證明局辦理確認中國國藉的手續。
這並非出奇。因為特區護照與內地廣東省公安廳發出的澳門居民通行證,亦即俗稱的「回鄉證」,是一體兩證的。前者是向澳門中國公民發出的出境旅遊及辨別其國籍的證件,後者是澳門中國公民回內地旅遊的證件,兩者都是只有中國公民才能申領。倘沒有回鄉證的澳門葡國居民在到內地時,必須向外交部駐澳特派員公署申辦入境簽證,頗為麻煩。這並非是「刁難」,因為沒有辦理確認中國公民身份的葡裔居民是葡國公民,並非中國公民,當然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及《外國人簽證和居留許可工作規範》等法規的規定申辦入境簽證。所謂「針冇兩頭利」,不能腳踏兩隻船。
由此延伸,澳門葡裔居民參加與中國國家主權有關的事務的管理,體現在國籍其一是在澳門特區領域內的,出任行政長官、主要官員,行政會委員,終審法院院長及檢察長等,按《澳門基本法》規定,必須是中國公民,也必須宣誓效忠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他們必須按照相關規定,向身份證明局確認自己是中國公民。而且,必須放棄葡國國藉和葡國護照。但由於葡國《國藉法》承認雙重國藉,並以葡國國藉為第一國藉,因而站在葡方的角度,他們的「放棄」並不等於是「退出」,葡方實際上仍然承認他們的葡國公民身份。不過,他們不得持憑葡國護照出國旅行,否則就與其所出任的職務相抵觸。
其二是出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主權下的各種政治公職,如當選為全國人大代表,獲邀請出任全國政協和地方各級各地政協的委員,還有成為各人民團體的成員等。而澳門特區選舉全國人大代表的選舉會議的成員,也必須是中國公民。而「中國--葡語國家商貿合作論壇」秘書處是國務院外交部和商務部主辦,因而是中國的國家公務員,而非澳門特區政府的職務,只不過是設在澳門特區,,因而也必須是中國公民。
在《中葡聯合聲明》葡方「備忘錄」的規範,葡裔居民參加葡國的政治活動,包括參與葡國總統、國會及葡僑委員會選舉,甚至自己作為候選人參選,應是沒有法規障礙,但就不能與上述體現中國國家主權的職務相抵觸。因此,當選並已就任葡僑委員會委員的澳門葡裔居民,以及尚未辦理確認中國公民手續的歐裔居民,應當自覺退出各項體現中國國家主權的政治職務,包括澳區全國人大代表選舉會議成員,內地各級政協的委員及人民團體包括婦聯、青聯等職務,以及「中國—葡語國家商貿合作論壇」辦事處的工作人員。
而澳門中聯辦和外交部駐澳特派員公署,也宜嚴格把好這個關。這是維護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主權,以至是國家安全(因為這些政治職務的工作及會議,會接觸到涉及國家機密的文件)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