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壇探討建公屋及配套設施

【本報訊】澳門論壇昨日探討政府興建公屋和其配套設施的問題,出席論壇的立法議員施家倫認為,政府應盡快重開公屋申請和將申請恆常化,了解家團的需要和情況,適時公佈上樓的時間表。

政府收回機場對開五幅涉貪土地,優先考慮在這些土地上建公屋,預計建超過4千單位。立法議員施家倫亦表示,缺乏配套設施不應該成為不建公屋的理由。「內地很多好荒涼的地方,當地政府有決心可以發展為城市,問題是政府的規劃和決心是否足夠。」前議員陳偉智認為,偉龍馬路五幅土地原本的規劃就是興建住宅,他支持政府收回土地用作興建公屋,他指出,將來輕軌建成後,公屋群的交通配套便有著落。

出席的城規會委員胡祖傑認為,這五幅地周邊有很基建和物流設施,將來又興建第四條跨海通道,在意建公屋,妨礙該區發展交通。附近又有焚化爐等厭惡性設施,對面又是機場,每天眾多飛機升降,將來在此區公屋群居住的人,生活會否受影響,值得深思。他指出,政府將陸續收回其他閒置土地,將來可以分區分段建公屋。

胡祖傑稱,政府現時工作量大,行政程序繁複。「輕軌要搞,醫院又建,搞咁多工程係咪會有更多問題出現?」他指,偉龍馬路五幅土地遠離市區,用作建私人住宅,「是否可以公開競投,等政府多一筆收入,將來作專款專用,專門用於發展公共房屋的相關配套?」他建議政府在公共設施完善的地區興建公屋。

離島社區服務諮詢委員會副召集人阮若華認為,氹仔體育路與學院路交界的1幅土地,應該保留作體育和青少年活動空間,增加區內的功能配套。

三十行動聯盟會長高岸峰表示,公共設施不足,可以在規劃興建公屋的時完善,「不是無條件就不起,好多新社區都需要創設條件去做。」他認為,政府應該要向社會清楚交代公屋規劃的詳情,而非每次有土地資源時,就說不如建其他設施更好,「咁樣澳門永遠都不能建公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