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會:電訊網絡 不應由電訊商管理

【本報訊】電腦學會認為,電訊網絡屬特區政府特許資產,不應由電訊商管理。

在一個探討智慧城市建設的研討會上,電腦學會理事長陳永健稱,每個電訊商都是網絡使用者,為有效監察、公平、減少人為錯誤和舞弊,網絡不應交由電訊商營運。

出席同一研討會的Mtel電訊行政總裁徐德明接受訪問時稱,據他了解,所有專營公司鋪設的網絡,包括水、電網都屬政府資產,唯有Mtel的管道屬於自己,未來是否出租由Mtel決定。

被問及由澳門電訊管理特許資產是否公平,徐德明認為應該按合約規範取得平衡,很難簡單下定論是否公平,要客觀看待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