廬山設市終獲批:「一山多治」有望終結

話說天下大勢,分久必合,合久必分。這句《三國演義》卷首語中的話在廬山這座山的身上也得到了應驗。

從1984年設立廬山風景名勝區管理局後,江西省政府、學界和民間多個輿論場都在試圖構建一個統一和完整的廬山,而這一努力在經歷32年後,終於取得關鍵性成果:撤銷星子縣,以原星子縣和廬山區牯嶺鎮的行政區域為廬山市的行政區域,市治設在原星子縣人民政府駐地南康鎮紫陽南路45號。

國務院同意設立縣級廬山市的批覆,讓「分裂」千年的廬山有望再一次走向「統一」態勢,而廬山多年來「一山多治」帶來的種種積弊也有望在管理體制完善後得以緩解或根除。

一山一治到一山三治

早在宋朝以前,廬山的行政歸屬一直是一山一治。

據江西省委宣傳部原副部長、江西省社科院原院長周鑾書著作的《廬山史話》一書記載,古代廬山的行政歸屬,宋以前都屬於九江,但所屬州郡縣的名稱時有變化。

從宋朝初年開始至民國初年,近一千年左右,廬山為兩府兩縣所分治,廬山北部屬江州德化縣(江州在元時稱為江州路,明清兩代時稱九江府;民國三年1914年德化縣改稱九江縣),南部屬南康府星子縣(宋時的南康軍,在元時稱南康路,明清兩代稱南康府)。

1926年,民國政府將廬山警察署和清丈局(土地房產測繪單位)合併設立「廬山管理局」(縣級),負責管理廬山風景名勝事宜,隸屬九江市管轄。這也是廬山首次有自己的行政區劃。

廬山管理局設立之後,廬山的管理格局是一山三治,當時廬山管理局的管轄範圍基本在山上,和山下九江縣、星子縣的交界仍混淆難辨。

新中國成立前,解放軍進駐廬山,當時成立臨時管理機構——廬山管理處,實行軍管,此後廬山地區行政規劃幾經變動。

近一個世紀,廬山管理局的管轄權限基本在山上,即「小廬山」範圍。直到1977年,江西省成立廬山管理局革命委員會,行政區域從原來山上的牯嶺鎮擴充到了山下的東風、威家、賽陽、高壠、紅旗五個公社。

這一模式僅維持3年。1980年,廬山管理局成為九江市下屬的廬山區,山下的東風、威家等五個公社劃歸九江市郊區,廬山繼續被分割管轄。

一山六治到一山五治

上個世紀八十年代開始,中國又掀起新一輪的市管縣體制改革浪潮。整個廬山地區被一分為六,分屬不同部門管轄。

廬山風景名勝區管理局的管轄區域由300多平方公里縮小到僅限于海拔800米以上的牯嶺鎮,只管著山頭上的46.6平方公里,僅占山體面積的14%;廬山自然保護區管理處是江西省林業廳在廬山的派出機構,對整個廬山的山林、山地都負有監管職責;廬山墾殖場管理著山腰部分,轄內10多萬畝土地和山林全部處於廬山風景名勝區的範圍和廬山山體之內;而位於廬山山南、山北的九江市廬山區、星子縣和九江縣,也分別管轄著廬山的部分區域。至此,廬山「一山六治」的格局基本奠定。

2005年12月和2006年6月,九江市委市政府先後兩次將廬山綜合墾殖場、九江市廬山茶科所、九江市林科所、廬山水電廠以及含鄱口以下、太乙村以上區域劃歸廬山風景名勝區管理局管理,並將山門由山上遷往山下,廬山風景名勝區管理局的管轄範圍擴大到100多平方公里,廬山也由「一山六治」變為「一山五治」。 然而,一山多治、多頭管理的矛盾並未就此解決。

「內耗」拖累旅遊經濟

一山多治、多頭管理導致弊端叢生,使整個廬山風景區化整為零。遊客穿行不同景區景點之間,還需要另外買票。例如,有「廬山第一奇觀」之稱的三疊泉是遊客常去的勝地,但由於第三疊位於九江市廬山區海會鎮轄區,不是廬山風景名勝區管理局管轄範圍,遊客到此遊玩還需再買64元門票。

上述廬山「票中票」現象的根源是一山多治的體制問題。一位要求匿名的專家說,由於廬山管理體制是一山多治,各方發展都靠山吃山,都打廬山牌,導致旅遊開發規劃和營銷宣傳推廣沒法統一,甚至出現相互拆台的營銷,使得外界「不識廬山真面目」,在體制沒理順前,大廬山通票制也是不可能實現的,廬山旅遊業在內耗中發展遲緩。

1979年,九江(主要是廬山)接待國際遊客2萬人次,是當年黃山的10倍。1997年黃山接待國際遊客10萬餘人次,是同期九江的4倍多。前後不到20年,兩山的位置完全顛倒。

「2015年廬山風景區購票人數是100多萬人,黃山風景區是300多萬,黃山的遊客購票人數是廬山的3倍。」廬山風景名勝區管理局一位不願具名的處級幹部稱,廬山管理體制不順,導致市場無序競爭,整體規劃步履維艱。

廬山風景名勝區管理局只是省政府在廬山的一個派駐機構,而非一級政府。管理局的決定、說的話,對星子縣、九江縣政府並不是上級對下級政令,自然難收實效。比如,條例規定任何地方對廬山的資源開發必須報廬山風景名勝區管理局審批,但實際上,一些縣、鄉、村並不把管理局放在眼裡,擅自搞起了廬山旅遊開發。一些破壞廬山寶貴資源的行為難以制止,廬山風景名勝區管理局關於廬山總體旅遊發展的規劃也難以推進實施。因為不是一級政府,廬山風景名勝區管理局有房產使用權但沒有房產發證權;有獨立偵查權而沒有審判權。

一山多治還導致各方對廬山資源呈掠奪式開發態勢。 江西省政府發展研究中心陳新華、李四旺1999年撰寫的《建設旅遊產業的「世界級名牌」——關於廬山旅遊的調查報告》直指廬山管理體制不順的積弊:「廬山的規劃形同虛設,資源開發呈萬馬奔騰之勢,掠奪性開發時有發生,如1982年規劃座談會上,國內許多著名專家都反對在山上修索道,現在不但管理局自己建成索道,星子縣也在秀峰修索道,九江市教委則在五老峰修索道,還有高架車等;秀峰為建設『南廬山』把原來的古色古香的河谷游步道改為水泥路面;在廬山的開發熱中,目前對廬山原始森林的濫砍亂伐已到漢陽峰下,上山道路也有10條之多。廬山的自然韻味在混凝土的堆砌和鋼鐵機器的轟鳴中消失……」 而長期對旅遊資源的掠奪性開發,導致作為世界地質公園的廬山在2013年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黃牌警告,一時轟動全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