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錦昌離任懲教局長

【本報訊】保安司轄下懲教管理局長李錦昌基於個人原因,於本月任期屆滿後,不再擔任局長一職,返回原職位。

李錦昌局長於1995年加入公職,自2000年8月1日起擔任原澳門監獄獄長。懲教管理局今年1月1日成立,原監獄與法務局少年感化院合併,李錦昌擔任懲教管理局長。去年12月,李錦昌表示任滿後不再擔任局長,獲上級接納。

保安司司長黃少澤表示尊重李局長的個人決定,讚揚其在擔任懲教部門領導這十六年來,帶領全體懲教人員,優化獄政管理,完善制度,提升人員和設施水平,協助在囚人和感化院院生重返社會,感謝其多年來為本澳懲教工作出了卓越貢獻。

昨天上午,保安司司長辦公室舉行嘉獎禮,保安司司長黃少澤向李錦昌局長頒授嘉獎狀。

李錦昌離開領導崗位後繼續在懲教管理局任職,利用其工程領域的專業知識和多年積累的管理經驗,協助保安司長辦公室和懲教管理局跟進路環新監獄工程。

李錦昌離任後,懲教管理局局長一職將暫時由副局長呂錦雲代任,新局長的任命程序將盡快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