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車時使用手機被控 上半年近一千六百宗

【本報訊】治安警持續宣傳交通安全意識,希望減少交通意外。

治安警察局行動廳公共關係處李德輝警司、交通廳梁華志警司昨日下午連同宣傳隊一行8人,到議事亭前地一帶進行交通安全宣傳活動,沿途向市民及旅客派發多款相關宣傳品及紀念品,藉以向公眾傳遞正確的交通安全意識,尤其提醒市民旅客於橫過馬路時,應使用過路設施橫過馬路,遵守交通燈訊號,及注意路面環境安全方可橫過馬路。宣傳活動進行期間,更於交通安全圖片展附近設有警車留影區,供大眾拍照留念,警民互動,反應熱烈。

根據治安警察局2016年上半年資料顯示,合共檢控駕駛時使用手提電話及人行橫道沒有讓先共1,588宗及166宗,而行人違規過馬路則有116宗。

治安警察局在此呼籲,市民和旅客應遵守交通規則,勿貪一時之快罔顧自身以至道路上其他使用者的安全。行人應使用過路設施橫過馬路,遵守交通燈訊號,切勿攀越路沿圍欄,駕駛者亦應禮讓行人,在行車期間切勿使用手提電話、注意車速及保持安全距離,稍一分神,倘若發生事故亦須負起事故所引起的刑事及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