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真實的人間魯迅 ——人生最後歲月的衣食住行

景雲裏的同居生活

1927年,魯迅剛抵上海,先住進了位於英租界愛多亞路的共和旅館。這家旅館設備較好,但長住不是辦法,於是魯迅讓三弟周建人代租住房。當時周建人在商務印書館做編輯,就住在單位附近的景雲裏。他去打聽了一下,知道弄內23號還空著,就去跟魯迅商談。周建人告訴大哥,景雲裏住了不少文化人,有茅盾、葉紹鈞(葉聖陶)等,而且茅盾家的後門就對著23號的前門,另外還有一些商務印書館長年合作的同事,可以互相照顧。魯迅聽了很高興,於10月8日從旅館遷入景雲裏。

景雲裏建於1925年,地處閘北橫浜路,西面是大興坊,再往西通寶山路,東臨竇樂安路(今多倫路),弄內有三排坐北朝南、磚木結構的石庫門三層樓房。23號是第二排的最後一幢房子,樓下是會客室,臥室兼書房在二樓,一張黑色的半新半舊的中號鐵床安放在東南角上,床上掛著帳子和帳沿。這個白色十字布繡花的帳沿,不用說是許廣平的手藝。其他除了一張桌子和幾把椅子之外,幾乎就沒什麼傢俱了。

就在這裏,魯迅跟許廣平開始了同居生活。

1928年9月9日,因23號周邊喧鬧嘈雜,吵架的、唱戲的、搓麻將的,甚至有綁匪出沒,魯迅移居至同裏18號,並邀周建人一家同住。魯迅夫婦住二樓,周建人一家住樓下,生活上相互照應。1929年2月21日,魯迅一家又移入同裏17號。這裏朝南又朝東,陽光充足,魯迅非常喜歡。

在景雲裏三處居住的兩年七個月當中,魯迅編輯了《語絲》《奔流》等刊物,組織了「朝花社」,籌備了「中國左翼作家聯盟」,並喜得貴子。但是鄰里關係出現了麻煩。魯迅夫人許廣平在《景雲深處是吾家》一文中回憶說:「我們的後門,緊對著一位大名鼎鼎的亞夫,掛有大律師的招牌。他家中有十四五歲的頑童,我們通常走前門,哪裡招惹着他們呢?但因早晚在廚房煮飯,並帶領建人先生的小孩,因此被頑童無事生非地乘煮食時丟進石頭、沙泥,影響到小孩的安全和食物的清潔。魯迅幾經忍耐,才不得已地向之婉言。不料律師家的氣焰更甚,頑童在二十三號後門上做那時上海流氓最可鄙的行為:畫白粉筆的大烏龜,並向我們的後門撒尿。理論既不生效,控告豈是律師之敵,這是,剛好弄內十八號有空屋,於是一九二八年九月九日移居到十八號內,並約建人先生全家從一弄原來的住處搬在一起。計從一九二七年十月起,在二十三號共住十一個月。古人雲擇鄰相處,但當時的上海,無論如何擇法,也很難達到自己的願望。這是一段慘痛的回憶。」

1930年5月12日,經內山完造先生介紹,魯迅遷至「北四川路194A3號」,日文譯名為拉姆斯公寓(或稱來姆公寓、北川公寓、閘北公寓)。這是一座四層平頂大樓,魯迅住在三樓,有大小八間房,包括書房、臥室、餐廳、浴室,三人居住相當寬敞。鄰居有英國人、日本人,但素不往來。

逃來逃去吸北風

這裏雖然可以避喧,然而魯迅卻兩次離寓避難。

一次是1931年左聯五烈士殉難前後。因盛傳魯迅也是搜捕物件,故魯迅一家於1月20日至2月28日到日本人在黃陸路開設的花園莊旅館避難39天。魯迅一家連同保姆住在旅店副樓樓梯底下一間工友住的小屋,保姆和海嬰睡大床,魯迅夫婦就擠在靠門口的小床上。在1月23日致李小峰信中,魯迅寫道:「眾口鑠金,危邦宜慎,所以我現在也不住在舊公寓裏了。」其間一度盛傳魯迅被捕,「老母飲泣,摯友驚心」(1931年2月4日致李秉中信)。友人勸魯迅出國休養,他的回復是:「時亦有意,去此危邦,而眷戀舊鄉,仍不能絕裾徑去,野人懷土,小草戀山,亦可哀也。」(1931年2月18日致李秉中)

另一次避難是在1932年「一•二八」事變之後。「一•二八」事變發生當天,寓所突然停電,不久傳來槍聲,由疏而密。魯迅和許廣平跑到陽臺上,看見子彈穿梭,像一條條紅色的弧線在頭頂劃過,趕忙退到樓下,一顆子彈洞穿而入,打在魯迅書房的牆上——他的書桌正對著日本海軍陸戰隊的司令部。魯迅在同年2月22日致許壽裳信中描述:「此次事變,殊意料之外,以至實陷火線中,血刃塞途,飛丸入室,真有命在旦夕之概。」第二天終日在槍炮聲中度過。第三天大隊日軍前來搜查。原來這座公寓有人向日軍放冷槍,看到魯迅一家都是婦孺老弱,日軍才悻悻而去。於是,魯迅只得在1月30日下午攜帶一點換洗衣物,搬到內山書店樓上,過著一家人擠在一起大被同眠的生活。2月5日是舊曆正月初一,魯迅一家和周建人一家又遷避至三馬路英租界的內山書店支店,十人一室,席地而臥,直至3月13日才結束了這段避難生活,重回舊寓。一路上,但見不少房屋或為火焚,或遭炮毀,行人亦複寥寥,覓食需奔波數裏,感到在上海「居大不易」(1932年3月15日致許壽裳信)。想回北京,又怯於旅費之巨,故未成行。

在此期間,魯迅跟茅盾、葉聖陶、胡愈之等43位上海文化界人士聯合發表告世界書,發表在《文藝新聞》戰時特刊《烽火》第二期,抗議日本帝國主義慘無人道的屠殺,反對中國政府對日妥協。此外,還寫了兩首七絕:

贈蓬子

驀地飛仙降碧空,

雲車雙輛挈靈童。

可憐蓬子非天子,

逃去逃來吸北風。

這首詩作是遊戲之作,但也再現了戰爭期間難民的遭遇。作家穆木天夫婦在戰亂中失散,他妻子帶著兩個孩子分乘兩輛人力車四處尋找丈夫,不久憂急而亡。

一‧二八戰後作

戰雲暫斂殘春在,

重炮清歌兩寂然。

我亦無詩送歸棹,

但從心底祝平安。

這首詩曾書贈日本歌人山本初枝,反映了戰爭暫停後上海的蕭條沉寂。一個「暫」字,預示了更大規模的戰事將一觸即發。魯迅自身雖陷戰亂之中,但仍祈盼日本友人能平安生活。

困擾魯迅的鄰里糾葛

1933年4月11日,魯迅又從拉摩斯公寓遷至山陰路(原名施高塔路)大陸新村9號,一直住到逝世,共有三年半時間。這一帶屬於帝國主義的「越界築路」區域,其性質相當於「半租界」。故魯迅後來把在這裏創作的雜文結集為《且介亭雜文》。「且」取「租」字的一半,「介」取「界」字的一半,意謂「半租界」。魯迅在這裏基本上處於隱居狀態,因為毋須報戶口,租房用的是內山書店職員的身份,直到海嬰上小學,魯迅才用「周裕齋」這三個字作為家長姓名。

魯迅大陸新村的寓所共分三層。底層前為客廳,後為餐廳,中間用玻璃屏門隔開。客廳擺著一張黑色的長桌,桌上有一個綠豆青色的花瓶,裏面插著大葉子的萬年青。二層的兩間,前為工作室兼臥室,後為儲藏室。三層南面有小陽臺,陽光充足,空氣流通,魯迅特意安排保姆帶海嬰居住。樓下鐵門後有一丈見方的小天井,種植了花木,如石榴樹、紫荊花、牽牛花、夾竹桃,還種植了魯迅喜愛的蔬菜,如南瓜、絲瓜……

然而,魯迅臨終前曾急迫地想離開此地,委託周建人儘快替他另覓一所住處。這讓一些好奇者心懷疑竇,甚至懷疑魯迅跟日本人之間發生了什麼政治糾葛。但實情很簡單。先看周海嬰的一段回憶:「我家住的是九號。靠弄堂底還住有一家日本人……我家大門原先是鐵柵式,後來封上洋鐵皮,因為有日本小孩常來欺負我,丟石塊,喊叫『八格耶羅』,還用洋涇濱的中國話罵我『豬玀』。」(《魯迅與我七十年》,第33頁,南海出版公司2001年9月出版)另一段文字是魯迅家庭醫生須藤五百三的回憶:「先生平生很注意於養生,尤其厭惡寒氣和煤煙。自本年(按:1936年)5月間起,前面的人家常不客氣地放出黑煙來,真氣煞他了。他常說道:『頂討厭的是說謊的人和煤煙,頂喜歡的是正直的人和月夜。』」(《醫學者所見的魯迅先生》,《魯迅先生紀念集》,第二輯第20頁,上海書店1979年12月複印)綜上所述,魯迅此次急於搬遷只是由於常見的鄰里糾葛,並沒有摻雜其他的政治因素。

囚首垢面的窘迫生活

魯迅的收入來自公務員收入、教學收入和寫作收入這三部分。上海十年魯迅基本上無教學收入。經友人許壽裳力薦,從1927年12月至1931年12月,魯迅受聘為國民政府大學院特約撰述員,每月編輯費為300大洋,49個月共領14700大洋,當時可折合黃金490兩,應是一筆可觀的收入,使他能在人地兩生的上海立住腳跟,潛心從事寫作。其他均為寫作收入,包括撰稿費、版稅、編輯費等。魯迅的版稅主要來自北新書局,版稅率高達20%,不過1929年之前拖欠了2萬多元,經律師庭外調解,1930年追回了1萬多元。在報刊發表文章的稿費大約是千字6元,當時可以買五六十斤大米。

據統計,魯迅在上海的十年間,總收入約為78178元,月收入約為724元。根據當時上海市政府公佈的統計數字,小學教師的月薪約為40餘元,魯迅的收入顯然應該屬於高收入。但由於魯迅不僅需要負擔妻兒,而且需要負擔北京的親屬,資助上海的親屬,還不時做一些善舉,在某些收入較少的年份,如1932年月收入不足400元,魯迅甚至感到生活窘迫。

有著中上等收入的魯迅過的仍然是平民化的生活,並不去追求所謂「精緻」。比如魯迅愛吃蛋炒飯、「蟹殼黃」(一種燒餅),也常以此待客。蔬菜中愛吃黃瓜,因為爽脆,帶著泥土氣息,還可當水果吃。他不愛醃菜、魚幹、乾菜之類,因為不新鮮,只有紹興的臭豆腐、臭千張(豆腐的薄片)是例外。不愛吃隔夜菜,也是因為不新鮮。常買些糖果點心,不過不是為了獨享,而是和家人及來客共用。

魯迅「囚首垢面而讀詩書」,從不注意穿著。他怕穿新衣,因為穿了有諸多束縛;絕對愛穿布衣,特別愛穿舊布衣,因為可以揩嘴擦書,代替抹布。初到上海定居,許廣平替他買了一件藍色夾襖,魯迅無論如何不肯穿,只好轉送了別人。臨終前不久,魯迅身體瘦弱,不堪重負,許廣平又特地為他做了一件絲綿的棕色湖皺長袍,但沒穿幾次,最後成了魯迅的屍衣。因為穿著樸素,有一次魯迅到外國人的公寓訪友,電梯司機居然不讓他乘坐,把他當成了僕役。

一茶一飯裏的魯迅

魯迅生活中的享受是飲茶。魯迅的《准風月談》中有一篇雜文《喝茶》。開頭寫道:「某公司又在廉價了,去買了二兩好茶葉,每兩洋二角。開首泡了一壺,怕它冷得快,用棉襖包起來,卻不料鄭重其事地來喝的時候,味道竟和我一向喝著的粗茶差不多,顏色也很重濁。」可見魯迅平日多喝粗茶。因喝釅茶,每月消費茶葉1斤左右;每當新茶上市或店鋪打折的時候才偶爾買點好茶,價位約在每斤2元左右。

魯迅寫作《喝茶》的本意是講人的階級性:會喝好茶,雖是一種「清福」,但破衣粗食的「粗人」賣苦力謀生,喉幹欲裂時只圖解渴,分辨不出龍井芽茶、珠蘭窨片跟熱水的區別。只有味覺細膩敏銳的雅人才會一面品茶,一面悲秋。

魯迅喝茶不是為了附庸風雅,很大程度上是為了刺激寫作靈感。許廣平在《魯迅先生的日常生活》一文中寫道:「他並不以睡眠而以工作做主體,譬如倦了,倒在床上睡兩三個小時,衣裳不脫,甚至蓋被不用。就這樣,像兵士伏在戰壕休息一下一樣,又像北京話的『打一個盹』,翻個身醒了,抽一支煙,起來泡杯濃清茶,有糖果點心呢,也許多少吃些,又寫作了。」(1939年10月《中蘇文化》第四卷第三期)上海時期,每日凌晨,魯迅常讓許廣平替他沏一杯茶,然後把前一天徹夜寫的文章請許廣平寓目,徵求意見,而後再臥床休息。

魯迅的不良嗜好是抽煙。他留學日本時就開始大量吸煙,直到臨終前,每天總在50支左右,只要一睜眼就躺在蚊帳內吸煙,一支接一支,幾乎不用火柴,號稱連珠炮似的吸煙。留學日本時常吸「百合」牌香煙。留學歸國後常吸「紅錫包」。上海時期由許廣平代購香煙,常買「品海」牌、「黑貓」牌;也買進口煙,如「Standard Tobacco Co.」和「The Flower of Macedonia」,每月消費15元左右。為了節儉,魯迅經常抽到燒手燒口還捨不得扔煙頭。許廣平看了心疼,就給魯迅買了一個象牙煙嘴。

魯迅晚年的「奢侈」享受主要有兩項,一是在居住方面不願節省,希望住得寬敞一些,像他的大陸新村寓所就是獨幢三層。魯迅去世之後,許廣平為節省房租,經蕭紅、蕭軍介紹,搬到了法租界霞飛路64號。另一項開支是看電影。魯迅得子之後看電影的次數增多,而且坐計程車,買包廂票。魯迅認為看電影是為了娛樂,不是去尋不痛快,如果座位不好,看不清銀幕,倒不如不去;更何況許廣平有些近視。此外也為了安全。「躲進小樓成一統」的魯迅,在上海過著一種半地下狀況的生活。乘黃包車,遇到危險不易逃避;看電影坐包廂,也可以減少跟閒雜人員接觸的機會。據統計,魯迅在上海觀看的影片約百餘部,以紀錄片、動畫片最多,可以增益知識,滿足兒童的好奇心;也愛看探險、偵探、動作片和歌舞片。

魯迅臨終前,在《「這也是生活」……》一文中寫道:「其實,戰士的日常生活,是並不全部可歌可泣的,然而又無不和可歌可泣相關聯,這才是實際上的戰士。」客觀介紹魯迅上海時期的衣食住行,就是為了再現一個真實的人間魯迅。

(陳漱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