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階段重整十三部門

【本報訊】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透露,第 2階段部門重整涉及 13個部門。另外,政府明年首階段修改公務員職程,將處理自治機構人員納入統一招聘的問題。

聽取意見決定民署去留

陳海帆稱,次階段的部門重整涉及修改組織章程和職能調整。重整的部門包括經濟局、旅遊局、貿促局。工務範疇的工務局、地圖繪製暨地籍局、建設辦、運建辦、環保局、能源辦等與整合。民政總署部分工作會和工務部門整合。政府會聽取意見,決定民署去留。第 1階段部門整合的郵政局和電信管理局今年底完成整合;警察總局和保安協調辦的整合法案今年提交立法會。

陳海帆稱,法務局和法改局合併後,加強了立法統籌力量。她相信其他部門整合後職能歸一,市民可清晰到哪一部門辦事,減少部門互相推諉的情況。

陳海帆稱,政府於 2016年公務員人員數目控制目標為 3.6萬名,目前公務員有 3.28萬人,相信會繼續招聘人員。

梁安琪議員稱,基層公務員佔大多數,當局須交代興建公務員宿舍的計劃,並研究總需求。她認為對公務員奬罰要有機制,否則會不公平。她又促請落實高官問責。張立群議員認為。精兵簡政應不增加公職人員,否則本澳經濟出現困難時,政府將負很大的包袱。他建議開設法制學校,培養真正為法律服務的人,並非開設 2年培訓班。

自治機構人員統一招聘

行政公職局局長高炳坤指出,現時自治機構,例如民署等設有專有人員通則的部門,不適用統一招聘制度。他解釋,由於統一招聘制度是以行政法規制定,內容不能涉及修改公務人員職程制度法律,因此明年開展的首階段職程制度修改會處理相關問題,亦會對統一招聘制度作相應修改。但本身由法律規範人員章程的機構,例如澳門大學,即使修改公務員職程制度及修改統一招聘制度亦不能適用。根據現行法律,按專有人員通則獲任用的人員不適用公務人員職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