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全力應付恐怖主義 盼早立法保障網絡安全

【本報訊】保安司長黃少澤表示,保安當局居安思危,全力應付恐怖主義,確保本澳安全。同時希望明年立法,保障網絡安全。

居安思危應傳恐怖主義

黃少澤稱,反恐工作是保安範疇工作重中之重,保安當局一直重視。雖然澳門現時安全,但仍要居安思危,安全不等於不做任何事。治安警察局、消防局司警局一直對反恐作評估和預案,與香港及內地作情報交流及演練,公開演練未對執法有利,因此不公開。

他說,“雖然恐襲感覺上距離很遠,但其實很近”,因此在出入境政策制定上會有相關考量。至於會否參考其他地區製作防恐襲手冊,如新加坡派到居民和學生手中,黃少澤稱擔心有關做法會造成恐慌,製造不安情緒,目前警察總局帶領治安警和司警在法律制度上評估反恐措施,是否製作手冊可一併研究。

另外,司警局還將設立恐怖主義罪案調查處,部門成立的法案還要經過行政會和立法會討論。

立法保護網路安全

黃少澤強調,現今網絡依賴愈來愈高,網絡安全決定公共安全,沒有網絡安全便沒有公共安全。他希望網絡安全法可在明年上半年進入立法程序。

黃少澤稱,去年 4月行政長官指派保安司統籌 5司,研究網絡安全的工作,經過小組召開多次會議,到內地及香港展開多次工作會議,得到許多方案,目前網絡安全的法案和架構已完成,進度理想,明年上半年會確定法案和爭取進入立法程序。

黃少澤稱,打擊電腦犯罪法2001年開始研究和推動立法,至 2009年才頒布實行,儘管至今才過去 7年,但法例中已有許多和現況不適應,如新技術手法防不勝防,調查取證困難,而且刑法過輕,包括不當進入電腦最高被判 1年徒刑,干擾電腦系統最高被判 3年徒刑,刑罰較周邊國家都輕,不具阻嚇力。他指出,打擊電腦犯罪法的罪種要加多,刑罰要加重,例如現行法例欠缺保護重要設施電腦系統的規定。

黃少澤指出,網絡安全法著重政府網絡安全、關鍵基礎設施網絡安全和市民網絡安全,將成立決策機構、諮詢機構和執行機構,推動全社會重視和執行網絡安全措施。

天眼保障治安有共識

對於議員何潤生關注的“天眼”造價及招標安裝等問題。黃少澤表示,有關系統費用不可以如此簡單造價計算,無安全就無社會發展,“天眼”保障治安,社會已有共識,“天眼”運作後對打擊罪案起到作用。未來會邀請社團和各界參觀“天眼”運作。目前第二、三階段“天眼”鏡頭正在安裝,第四階段正在設計,亦會重點安裝在治安黑點。將來第五、第六階段會進一步調整,會不斷改善。